孟浩然(689年—740年),字浩然,号孟山人,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唐代著名的山水田园派诗人,世称“孟襄阳”。因他未曾入仕,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生于盛唐,早年有志用世,在仕途困顿、痛苦失望后,尚能自重,不媚俗世,修道归隐终身。曾隐居鹿门山。40岁时,游长安,应进士举不第。曾在太学赋诗,名动公卿,一座倾服,为之搁笔。开元二十五年(737)张九龄招致幕府,后隐居。孟诗绝大部分为五言短篇,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以及羁旅行役的心情。其中虽不无愤世嫉俗之词,而更多属于诗人的自我表现。孟浩然的诗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造诣,后人把孟浩然与盛唐另一山水诗人王维并称为“王孟”,有《孟浩然集》三卷传世。 ▶ 316篇诗文
历代学者一般认为这是一首宴享诗。但诗的作者及创作年代前人没有深考。
《伐木》和《伐檀》不同,它不是描述伐木劳动,而是由伐木兴起,说到友情可贵。无论亲朋故旧还是新的相识,都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并且常来常往。
诗共三章,除首章外,都集中笔墨写宴饮。显然是把宴饮当做建立和联系友情的重要手段。
在抒情方式之选择上,《伐木》的作者采用了一种先迂回后正面的表达方式。诗一开头,就以“丁丁”的伐木声和“嘤嘤”的鸟鸣声,令读者仿佛置身于一个远离尘世的仙境。在这里,时间仿佛停止,一切自在自为。只有这伐木之声和悦耳的鸟鸣在空旷的幽谷里回荡。一个孤独的伐木者,一个出谷迁乔去寻找知音的鸟儿,这两个意象在这仙境一般的氛围中被不断地进行视觉和听觉上的重叠和加强:声音使人联想到形象,形象又赋于声音特殊的内涵。从而最终幻化出一个远离现实政治的、借以寄托内心苦闷的超然之境。这一境界是诗人内心的人生理想在潜意识中迂回曲折的表露。同时也是厉王暴政下朝臣们心有余悸、不敢谈论政治而另寻寄托的普遍心态。现实毕竟是现实,随着这一比兴手法的完结,作为政治家的诗人终于强迫自己面对这冷酷的存在世界:“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号召人们起来改变现实,叙亲情,笃友谊,一切从头开始。然后又申之以“神之听之,终和且平”。从人情天理处说起,避开政治而为政治,这就是诗人既体察人心,又深谙做诗劝戒之道的地方。
第二章全然是写人的活动,也就是“求友生声”之具体表现。开头用语与首章部分重叠,显得整饬又有变化,读来流转而且自然。这里仍然由物兴起,但只用“伐木许许”一句,其余如对鸟鸣的描述一概略去。论者往往因为“伐木”句与后面的“酾酒”句联系紧密,就误认为它也是“赋”(直陈其事)。其实“伐木”云云,乃相应之词,不止形式上叠合延绵,内容也相仿佛,只是为避免刻板滞重,才作此省略。省略也是变化的方式,有变化才有发展,内容为之深化,形式也愈加富丽多姿。于是出现备办筵席的热闹场面:酒是甘美的,菜肴中有肥嫩羊羔,还有许多其他可口的食物,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出主人的诚心诚意,因为宴请客人,不仅是出于礼仪,更是为了寻求友情。被邀请的客人都是长者,有同姓的(诸父),也有异姓的(诸舅)。诗人希望他们全都光临。“宁适不来?微我顾弗!”“宁适不来?微我有咎!”这是他的担心。由于希望甚殷,就生怕它落空。这种“患得患失”的情绪是真实的,也是感人的。它表明主人的态度十分诚恳,对友情的追求坚定不移。
诗人还批评了不顾情谊、互相猜忌的不良现象:“既有肥羜”,“於粲洒埽,陈馈八簋”,邀请“诸父”、“诸舅”而“不来”,又于我“弗顾”。这样的局面是不利于重振祖业的政治理想的。
第三章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第二章的延续和发展,依然写设宴请客,不过用笔极简,旨在“示异”,以免拖沓。“笾豆有践,兄弟无远!”这次邀请是同辈,但酒菜之丰盛,礼节之周到不减于前。联系前面的有关描述,它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无论长幼和亲疏(即诗中所谓“诸父”“诸舅”和“兄弟”)都应互相有爱。这种类似博爱的思想充斥整个诗篇,可以说是总的命意所在。但建议和发展友情的手段却比较单调,用现代的观点来看也未见合适,因为在酒席台上交的朋友多不可靠。也许饮食还是古人主要的交际方式,他们又多以诚待人,布设酒肉圈套,故而被诗人选作表达友情题旨的材料。另外还有反面教训,就是“民之失德,乾餱以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往往由饮食细故引起,要创建和平局面,就得处理好饮食问题。
后半部分是尾声,似乎由众人合唱,表达了欢乐的情绪与和睦亲善的愿望。三方面的人(主人、来宾和受邀而未至者)团结一致,气氛和谐,令人鼓舞。
作者还为失去的友情和亲情而振臂高呼,他用饱经沧桑的笔调描绘着自己的希望和要求:普通人之间以诚相待绝不“乾餱以愆”。亲友之间相互理解(“有酒湑我,无酒酤我”)、信任,和睦快乐地相处。人和者政必通,最后,作者又是以一个超越于现实之上的境界结束全诗:在咚咚的鼓声伴奏下,人们载歌载舞、畅叙衷情,一派升平景象。这是作为政治家的诗人中兴周室之政治理想的艺术展示。
此诗是燕乐歌词,因而它的博爱的题旨可广泛传播,有一定的影响。在艺术上它给人的突出印象有三个方面:一是靠头的比兴部分不仅构成比较鲜明的画面,而且有生动的情节,它既是独立的,又与主题部分联系紧密,这样,主体部分的命意就更加明朗,便于读者和听众感受;二是把被邀的客人分别用“诸父”“诸舅”和“兄弟”指代,覆盖面大,而又意象分明,对表达诗歌的题旨起着重要的作用,可见作者选用词语的匠心;三是结尾表现的场面色彩浓丽,节奏明快,全然是就筵席写筵席,没有穿插“点题”笔墨,却成功地渲染出团结友善的醉人气氛。诗人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化作可以闻见景象,因而颇具艺术魅力。
《可叹》,其实是一首写人的叙事诗。诗中的主人公,是和杜甫同时代的诗人王季友,《全唐诗》中这样介绍他:“王季友,河南人。家贫卖履,博极群书。豫章太守李勉引为宾客,甚敬之,杜甫诗所谓丰城客子王季友也。”王季友年轻时家贫,以卖草鞋为生,出生富家的妻子柳氏嫌弃他,离家出走。王季友在贫困孤苦中发奋攻读,后来考上状元,成为一代名流,离弃他的柳氏后来又回到他身边。这样跌宕起落的人生,使杜甫大为感叹。《可叹》一诗中,对王季友的故事作了生动描述。
与后代一些讽谕诗“卒章显其志”的特点相反,作者开宗明义,一开始就用简练的语言,明确说出作诗劝谏的目的和原因。首二句以“上帝”对“下民”,前者昏乱违背常道,后者辛苦劳累多灾多难,因果关系十分明显。这是一个高度概括,以下全诗的分章述写,可以说都是围绕这两句展开的。
对于“上帝”(指周厉王)的“板板”,作者在诗中作了一系列的揭露和谴责。先是“出话不然,为为不远。靡圣管管,不实于亶”,不但说话、决策没有依据,而且无视圣贤,不讲信用;接着是在“天之方难”、“方蹶”、“方虐”和“方懠”时,一味地“宪宪”、“泄泄”、“谑谑”和“夸毗”,面临大乱的天下,还要纵情作乐、放荡胡言和无所作为;然后又是以“蹻蹻”之态,听不进忠言劝谏,既把老臣的直言当作儿戏,又使国人缄口不言,简直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对于“下民”的“卒瘅”,作者则倾注了极大的关心和同情。他劝说历王改变政令,协调关系,使人民摆脱苦难,融洽自安(“辞之辑矣,民之洽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他为了解民于水火,大胆进言,甘冒风险(“民之方殿屎,则莫我敢葵。丧乱蔑资,曾莫惠我师”);同时,他又不厌其烦地向厉王陈述“天之牖民”之道,强调对国人的疏导要像吹奏埙篪那样和谐,对民众的提携要像佩带璋圭那样留心;最后他还意味深长地把人民比作国家的城墙,提醒厉王好自为之,不要使城墙毁于一旦,自己无地自容。
作为谴责和同情的汇聚和结合,作者对厉王的暴虐无道采取了劝说和警告的双重手法。属于劝说的,有“无然”三句、“无敢”两句,“无为”、“无自”、“无俾”、“无独”、“勿以”、“匪我”各一句,可谓苦口婆心,反覆叮咛,意在劝善,不厌其烦;属于警告的,则有“多将熇熇,不可救药”、“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等句,晓以利害,悬戒惩恶。这种劝说和警告的并用兼施,使全诗在言事说理方面显得更为全面透彻,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忧国忧民的一片拳拳之心,忠贞可鉴。
在这首诗中,最可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作者的民本思想。他不仅把民众比作国家的城墙,而且提出了惠师牖民的主张,这和邵公之谏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相通的,具有积极的进步作用。二是以周朝传统的敬天思想,来警戒厉王的“戏豫”和“驰驱”的大不敬,从而加强了讽谕劝谏的力度。如果不是冥顽不化的亡国之君,对此是应当有所触动的。
至于全词多用正言直说,也使其更具后代谏书的作用,作者心胸之坦荡、感情之激切于此可见一斑。而叠字的多处运用、比喻对照的生动工整等,又使它保持了诗歌的艺术性。这首《板》与另一首《荡》同以讽刺厉王著称后世,以至“板荡”成了形容政局混乱、社会动荡的专用词,其影响之大,不难想见。
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