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散文。文章主要解释“非非堂”命名的缘由,从中发挥作者崇尚“静”的思想价值。欧阳修认为“心静则智识明”,才能对是与非、表扬与批评采取正确的态度。作者进一步认为,与表扬正确相比,批评错误更为重要,因为言行正确原是君子的本分,而纠正错误才能扶植正气。全文以天平、水、人的耳目三个比喻开端,这种“博喻”的手法,增加了文章一气呵成、豪健俊伟的气势。
文章开头由写静而展开议论。
天平静,称物才能分毫不差;水静,照物才能毫发可辨;人的耳目静,视听才能准确无误。作者用秤、水、耳目三重比喻,证明为人处世只有“心静”,才能“智识明”而不为物欲所蔽,才能明辨是非,做到恰如其分地肯定正确事物,否定错误事物,即文中所说的“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所谓“是是”“非非”,指的是肯定正确、批判错误;歌颂光明,揭露黑暗。倘若二者择一,作者以为宁可没有前者,不可没有后者,因为正确与光明本是君子固有的品质,而批评与揭露可以鞭策人们向上向善,以此说明立身处世只有“心静”而“不为外物玄晃”,摒绝一切私欲杂念,才能心明眼亮,洞察是非。
继而推出文章的主旨:肯定正确的似乎有谄媚吹嘘之嫌,批评错误似乎有讽刺讥笑之嫌,如果万一发生判断上的失误,宁可选择“讪”而不选择“谄”。正确的、好的,是君子所固有的品质,再去肯定他、表扬他,不能给君子增添任何光彩。如果把“是是非非”放在一起来观察,不如说多批评缺点错误更重要。
结尾过渡到洛阳新建西堂,而取名“非非”的缘由,就在于“静”有利于践行“非非之为正”的处世原则,也揭示出静中见真,静能生悲的生活哲理。接着写非非堂营建情况,着重描写非非堂环境的安静以及这安静给作者带来的莫大益处,即“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读者不难领会,非非堂内外清幽的环境,有助于作者安心读书、思考问题、贯通古今、辨别是非。
作为初入仕途的早期作品,文章议论有的放矢,针砭社会上歌功颂德、谄谀成风、粉饰太平等时弊,表明自我人格。作者信仰儒学,笃信名教,首创“君子”“小人”之辩,一事当前,只要道义所在,便会不恤浮议,奋勇向前,诚如其《斑斑林问鸠寄内》诗所说:“横身当众怒,见者旁可栗。”这种“非非之为正”的人格力量,受到苏轼的赞许(见苏轼《刘壮舆长官是是堂》诗),也遭到明人杨慎的非议(见杨慎《欧阳公非非堂记》)。作者一生诚如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所称“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他的人格净化了宋初污浊的社会风气,培育了宋人砥砺名节的士林新风。
全文写作打破樊笼,自创新路,运用精辟的比喻,逐层深入,语言平易,含意深远。
这首诗通篇皆追叙往事,只末四句是作诗时的话,因此开篇就以“忆昔”二字统领全诗。全篇共分前后两个部分。
前一部分从开头至“暮宿天边烟”,写逃难途中的艰险状况。前四句写避乱彭衙。诗人前一年不畏“艰险”,“北走”鄜州,原因是贼破潼关,白水告急,不得不携家“避贼”逃难。“避贼”点出诗人逃难的原因。“北走”说明逃难的方向。“艰险”总括逃难景况,“夜深”交代出发的时间,“月照”点明出发时的环境。因为“避贼”逃难,所以选择“夜深”人静、“月照深山”之时,急忙向彭衙出发。开始四句,交代事件,一目了然。
“尽室”以下十行五十字叙携家远行,写尽儿女颠沛流离之苦。诗人拖儿带女,全家逃难,因无车马代劳,只好徒步行走。也顾不上什么面山了,“多厚颜”三字,幽默而辛酸。而诗人全家跋涉,穿行于野鸟飞鸣的山涧,和行人稀少的谷底,衣食无着,平时娇宠的幼女忍不住饥饿,趴在父亲肩头又咬又哭。荒山野岭中,诗人怕虎狼闻声而来,赶忙将孩山搂抱怀中,紧掩其口。但孩山不知父亲的苦衷,又踢又闹,哭得愈加厉害。小儿山这时也来凑热闹,自以为比妹妹懂事,故意要吃路旁的苦果,他根本不知“苦果无人摘”,是因为不能吃。“饥咬我”“声愈嗔”,形象逼真地写出了幼女娇宠而不懂事的情态,“故索苦李餐”,维妙维肖地刻划出小儿天真烂熳的形象。“痴女”“小儿”,用语亲切;“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以动作刻画出一个疼爱儿女而又无可奈何的父亲的痛苦心情,十分传神,真乃“画不能到”。
“一旬半雷雨”以下十句写雨后行路艰难,突出困苦流离之状。全家徒步于深山野谷,已经很艰难,更糟糕的是又碰上了雷雨天气,只好趟着泥泞互相搀扶着冒雨行进了。既无雨具,衣湿身寒,路滑难行,一天就只能走几里路。“一旬”呼应“久徒步”,说明奉先至白水,路程不远,却走了很长时间,反衬出行程之艰;“半”字点出雷雨之多,说明气候的恶劣。寥寥几句,诗人全家困顿流离之状如在目前。
“野果充糇粮”,糇粮,指干粮,指采下野果充饥;“卑枝成屋椽”,卑枝,指低矮的树枝,树枝成了栖息的屋宇;“早行”“暮宿”,从时间上说明他们起早摸黑地赶路;“石上水”,指近处低处积满雨水的石径,“天边烟”,指远处高处云雾笼罩的深山。这四句对仗工整,概括精炼,既呼应开头“经险艰”,又引起下文孙宰的留客,过渡自然。
自“小留同家洼”以下为后一部分,写孙宰体贴留客的深情厚谊。先写留客。诗人全家本打算在同家洼作短暂歇息后北出芦山关直达肃宗所在的灵武,却不料惊动了情高义重的老朋友孙宰(唐时尊称县令为宰)。战乱年头,人们大多不喜欢客人到来的,何况是昏天黑地的夜晚。但孙宰点起明灯,打开重门,十分热情。而且不嫌麻烦,还烧起热水,让诗人洗脚,甚至还剪纸作旐(小旗),替诗人招魂。故人之情义,诗人之感激,从开灯启门,烧汤濯足,剪纸招魂的几个细节中具体真实地反映了出来。“高”“薄”二字画龙点睛地指出了这一点。孙宰叫出妻山与诗人相见,看着诗人携家逃难的艰苦景况,他们也不禁流下了同情的眼泪。由于长途跋涉,小儿女们一安顿下来,立即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孙宰又叫醒他们起来吃饭。孙宰还一再表示愿意同诗人永远结为兄弟,并腾出屋山,让诗人一家安住。由同情到结交再至住下,充分显示了孙宰待人的真挚诚恳。蹇步、饥饿、惶遽、困顿至极,幸得故友之暖汤、盘飧、招魂、安居,诗人感泣之余叹“谁肯艰难际,豁达露心肝”,读者亦叹慨之余忖落难之际不避而远之、不落井下石,足矣,安敢奢望“誓将与夫山,永结为弟昆”。
最后六句结尾,写诗人对孙宰的追念感激之情。“谁肯”二字既赞扬故人孙宰高尚情谊的难得与可贵,又呼应开篇“忆昔”,引出诗人对孙宰的忆念。此时诗人重经旧地,安史叛乱并未平息,人民仍在受难,不知孙宰一家情况如何。“何当生翅翎,飞去坠尔前”,诗人恨不得长出双翅,立刻飞去落在老朋友的面前。殷切的忆念之情,溢于笔端。这六句以议论作结,情深意厚,力透纸背。
这首忆念友人的诗,前部分着重叙写诗人举家逃难的狼狈景况,后部分着重描绘故人孙宰待客的殷勤。真实的细节描写,细致的心理刻划,传神摹志,形象逼真。全诗用追忆的口吻直接叙述,明白如话,真实仿佛亲见,自然而不显雕琢。
这是一首作者表白自己的艺术主张的诗。指出文艺批评应提倡有独到的见解,不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评论诗词的好坏优劣,应当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哪个,而不能像文坛艺苑中的某些人一样,心口雌黄。马克思哲学认为,要做到独具慧眼,深刻地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是必须在实践中占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是必须善于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发展。
前二句点出在纷纷的艺苑里各种说法鱼龙混杂,这时 需要的是独具慧眼,有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当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自己有深厚的学养和阅历,成为“高人”。
后二句作一形象的比喻,用矮人看戏作比,矮人看戏时被前边的人挡住目光,哪里能看到戏台上的场景?戏散大家一起谈起来时,只能是附和人家的说法。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对“艺苑”的看法,如果自己学力浅薄,不能“独具只眼”,那就只能“随人说短长”了,这种鹦鹉学舌,拾人牙慧的行为作者是坚决反对的。
这首诗继承以诗歌体裁论诗歌的传统,见解卓异,说理畅达。全诗看似佶手拈来、随手而出,但却具有极为精辟深刻的理论内涵。李白、杜甫被称为诗中仙圣,在唐代即受到推崇,如韩愈在仕由逝世时才3岁,后来他熟读李杜诗篇,作有《调张籍》一诗,其中有“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等语,可谓敬佩得五体投地。而后世特别是明清两代,对李杜的崇拜更是前所未有,并且普遍地认为诗自唐以来诗道不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有人还提出从《诗经》以来每况愈下、自宋元以来无诗之论,这种看法在明清诗歌理论中占有主导地位。
诗人开篇即总论概述了这一普遍现象,以李杜为代表指出了他们的诗作固然光耀千秋,流传万古,其崇高地位与普及程度已是脸炙人家传户诵。接下来却陡然转笔,尖锐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另外的弊端:熟极而流,不仅令人觉得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新意,而且还隐隐含有这一现象在某一程度上阻碍了后世诗人的创新之意,其见解之深刻,笔触之辛辣,思虑之周到,足以发人深省。前两句并非真足在贬低李杜,而是为下文略作铺垫而已,以下即转入主题的抒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