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王维、岑参三首和《早朝大明宫》,其艺术成就都超过了贾至的原作。在诸和诗之中,杜甫的和诗以其格律谨严而著称,王维的和诗以其气象阔大而驰名,至于岑参的这首和诗,则以其押韵奇险、属对精工与用语之典丽而深获历代论者之盛誉。
诗一开头,先由作者在早、朝途中的所见所闻写起。这两句是说,诗人早朝上路之时,听见雄鸡正在报晓,看到东方刚微露曙光,觉得天气仍有些凉意;时值暮春三月,流莺百啭,在这京都之内不时可闻其鸣。首句写“鸡鸣”、“曙光”,交待早朝上路的时间,点题巧妙而又自然。在时间概念上也比贾至原诗首句“银烛朝天紫陌长”的笼统交待显得确切。次句写“莺啭”、“春色”,描绘京城暮春时节清晨的景色,呼应贾至原诗第二句“禁城春色晓苍苍”的写景。两相比较,贾诗所写之春景比较模糊,形象不鲜明,“春色晓苍苍”,艺术感染力实际上并很不强。究其原因,即在于拂晓之时天色尚暗,描写此时景物仅仅诉诸于视觉印象,其难度较大。岑参深谙其中奥秘,故其诗首联写景时,既写其所见之“曙光”、“春色”,又写其所闻之“鸡鸣”、“莺啭”,甚至写到其身心所感觉之“寒”,准确地抓住了暮春时节清晨之时景物和气候的特点,从视觉、听觉、感觉等不同角度进行描写,艺术感染力自然就强了不少。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春仙仗拥千官”,与王维和诗的颔联一样,岑诗颔联联写的也是早朝时的场面:伴随着金銮殿里传出的朝钟声,一扇扇宫门依次而开;在汉自玉台春两侧排列着皇家的仪仗,文武百官们按部而朝见皇帝。“金阙”、“玉春”,其辞藻富丽堂皇,正适合表现皇宫的金璧辉煌和雕栏玉砌。以“金”对“玉”,以“万”,对“千”,其对仗典雅精工,又与早朝时庄严整肃之朝仪相谐。因此若论气象之阔大,岑诗此联诚逊于王诗,若沦辞藻之富丽与对仗之精工,则岑诗又在王诗之上。
岑诗的颈联颇得后世论者之青睐,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在其著《诚斋诗话》中论及贾至等人的这组早朝大明宫唱和诗时曾说:“和此诗者,岑诗云‘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最佳。”在杜甫、王维均参与唱和的情况下,岑诗此联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是不容易的。此联的佳处即在于它既写了早朝的场面又抓住了时间早这一特点,既呼应贾至的原作又表现出岑诗的语言特色:鲜花迎接饰有佩剑的官员,柳条轻拂仪仗的旗帜,此时晓星方落,露犹未干。作为一首早朝诗,应处理好“早”与“朝”之关系,即在空问上应围绕朝见之场面来写,在时间上又要体现出一个“早”字。贾、杜、王三人的唱和诗,均以首联写早朝之时间,以中二联写一早朝之场面,唯岑诗此联能将“花迎剑佩”、“柳拂族旗”之场面与“星初落”、“露未干”之时辰融为一体,以一联表现了他人需两联才能交待清楚的内容。作为一首和诗,岑诗此联的景物描写又与贾至原诗互为呼应,进一步充实了对春色的描写。不过贾至的原作中,写景与朝见结合得不紧密,结果出现了首二联写景,颈联写朝见,尾联倡和的格局,对于一首早朝诗来说,其中心不突出,显得本末倒置。因此,王维在和其诗时,以中二联写朝见场面,突出了重点。但王诗也有不足,即忽视了贾至原作中的春色描写,与之呼应不紧。观王诗,竟通篇于春色未着一字,反倒用了不少笔墨不厌其详地一再写君臣之服饰,首联已云“翠云裘”,颈联又写“衮龙”,颔联则先写“衣冠”,又继以“冕旒”,语意颇嫌重复,而不腾出笔墨来呼应一下贾诗中之春色。前人对此有“衣冠冕旒,句中字面复见”之讥(《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五)。虽说王诗成就很高,此等不足毕竟是瑕不掩瑜,但相比之下,总是不如岑诗之唱和得体、一呼应紧密而又能避免其中心不突出之缺陷。最后,此联之语言亦颇能体现岑诗之特色。纵观贾、杜、王三诗之颈联,均有御炉香烟等字样,可见在早朝诗中写香烟之类已成司空见惯之例。岑参显然不满足于此等俗套,故全诗无一语道及御炉香烟而于此联写出了“剑”、“旗”、“星”、“露”等较之其他三作显得很新奇的景语。所谓边塞诗人与宫廷诗人之别,于此大概亦可略见一斑。
“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诗的结尾,响应贾至的倡议:唯有身居凤池的中书省贾舍人,你这一曲高雅的阳春自雪和起来实在困难。说和诗难,倒不仅仅是出于对贾至的恭维,或是表现自己的谦逊,这“难”字确实流露出岑参内心的真实感受。一同和诗的王维、杜甫,都是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与之同和一诗确实不易。王维久任朝官,写起宫廷唱和诗来简直是轻车熟路;杜甫做诗刻苦,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尤长于律诗。诗友在某种意义上又是诗敌,同和一诗实寓有一较短长之意,因此在这场高水平的竞赛中若无高超的手段是根本不可能争先的。后人在评价这组唱和诗时多以岑参此诗为最佳,其致胜之诀不外乎下列三点:
其一曰“押韵奇险”。写宫廷诗,古人多以富丽之辞藻充做韵脚,如贾诗之“御炉香”、“侍君王”、杜诗之“醉仙桃”、“有凤毛”、王诗之“拜冕旒”、“衮龙浮”等,均是其例。岑参不排斥富丽之辞藻,但更偏爱奇丽之辞藻,体现在此诗之韵脚上,便是“曙光寒”、“春色阑”、“和皆难”、“露未干”等出乎人们意料的辞藻与奇特的押韵。在宫廷诗中,“寒”、“阑”、“干’、“难”等韵脚是不大有人问津的,更不用说以之作为早朝诗的韵脚了,这些词汇,通常是用以表现衰残之景的,将它们写入早朝诗中而不减损富丽堂皇之气,需要有高超的写作技巧。稍一不慎,便成败笔,在前人看来这简直是在走独木桥,故称这些韵脚为险韵。正是在这种他人通常不敢尝试之处,岑参成功地进行了尝试,收到了后世公认的奇特的艺术效果。具体说来,“寒”通常会引起人们的蜷曲畏缩之感,但岑诗的“鸡鸣紫陌曙光寒”给人的感觉便全然不同,雄鸡一唱天下白,黑暗即将让位于光明,那鸡鸣令人振奋,那曙光令人憧憬,那暮春清晨的微寒令人惬意。奇妙的艺术效果的取得就在于诗人在以“寒”为韵脚时恰当地进行了搭配,这一点在“阑”、“干”、“难”等韵脚上同样得到了体现。“阑”本用于几写残景,但诗人配之以“春色”、配之以“莺啭”,效果便截然相反。春阑不同于秋阑,花虽疏而叶更茂,红虽瘦而绿益肥,加之以流莺百咐,越发显得生机勃勃。其他如,’干”、“难”等韵脚,均各有妙用。在美学领域中,也处处存在着辨证法。岑诗中这几个韵脚,押得虽险而丽,虽丽又奇,颇能体现岑诗尚奇丽之特点。
其二曰“对仗精工”。对于律诗来讲,中二联对仗即已足矣,岑诗多用一联对仗,意在与早朝时那种左右分班、文武对列的朝仪相协调一致,以诗歌形式上的工整表现诗歌内容即早朝场面的严整。另外前人已经指出,此诗首联以“紫”对“皇”,极为典丽,岑参此诗对仗之精于此亦可见一斑。在这四首唱和诗中,论对仗之精工典丽,唯杜诗可与岑参此诗相敌。
其三曰“辞藻典丽堂皇”。岑参虽尚奇丽,但并不排斥典丽堂皇之语。在岑参此诗中,虽然有若于奇险之韵脚,但也有不少典丽堂皇之造语,其例如“紫陌”、“皇州”、“金阙”、“玉春”等,绝不亚于其他三诗。早朝诗毕竟要写宫廷气象,若一味追求奇险就有可能破坏诗中画面的和谐。岑诗虽押险韵而未过份,又用了若干典丽堂皇之辞藻表现宫廷气象,恰到好处地取得了平衡。其诗虽奇而又未离格,达到了奇不离正,正中有奇,得心应手的境界。
文章从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写起,说明自己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特殊感情,叙述祖母抚育自己的大恩,以及自己应该报养祖母的大义;除了感谢朝廷的知遇之恩以外,又倾诉自己不能从命的苦衷,辞意恳切,真情流露,语言简洁,委婉畅达。此文被认定为中国文学史上抒情文的代表作之一,有“读诸葛亮《出师表》不流泪不忠,读李密《陈情表》不流泪者不孝”的说法。相传晋武帝看了此表后很受感动,特赏赐给李密奴婢二人,并命郡县按时给其祖母供养。
全文可分为四段。第一段作者陈述家庭的特殊不幸和作者与祖母更相为命,以使武帝化严为慈,化对立态度的逞威为同一立场的体恤。“臣密言”,是奏表开头的一般格式。“臣以险衅,夙遭闵凶”,是第一段的综述,又是全文陈述苦情的总冒。“险”,不同于今天的“危险”义,《说文》:“险,阻难也。”贾逵《国语》注:“衅,兆也。”“险衅”,险恶的兆头。“闵”,病困,凶丧。“险衅”“闵凶”这两个词儿含义程度很重,很快就把读者导入惨苦的境域。什么“险衅”?什么“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小孩儿出世主要依靠父母抚养,竟然“慈父见背”,是一大不幸。《文子》:“慈父之爱子,非求报。”可见父慈于子是人之本性。作者不用第一人称“臣”,而用第三人称“孩”,旨在客观陈述苦情以使武帝动心。父亲死了,固然痛苦,如果还有慈爱的母亲一道过着孤儿寡母的生活,那还只是比较艰苦而已,竟然又“行年四岁,舅夺母志”,是又一个大不幸!《晋书·李密传》:“父早亡,母何氏改醮。”四岁的孩子,既经失怙,又已失恃,宛然一只被猎人击毙父母的没有羽翎的乌鸟,其寒伧、蒙昧、本能地求居觅食而又不可得的苦状可以想像得之。《毛诗序》:“卫世子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舅夺母志”典出于此,但这是托词(因为封建社会里人们把妇女在亡夫以后的改嫁视为丑事),也是作者对母亲宽解的一种孝行。从心理的通常情况看,似乎长者特别喜欢第三代,似乎祖父祖母喜欢孙子胜过儿、媳喜欢子女;如果这种判断不误,那么,祖母刘氏对作者的特别喜欢是很自然的,再加上作者是一个失怙失恃的孩子,当然特别喜欢又加上特别同情了,这样,“悯臣孤弱”的“悯”其含义之深、程度之重可以贴切体会,祖母当然“躬亲抚养”了。《晋书·李密传》:“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情,遂以成疾。”“九岁不行”,也许是软骨病之类。如果孩子身体健康,祖母操心费力可能少些,竟是“九岁不行”,特异的体弱是又一种大不幸,是祖母格外操心费力的又一个因素。以上一句写“弱”,以下集中写“孤”。尽管有三种大不幸,如果家里人丁较多、外面亲戚不少,那还可以有若干圆通的余地,是“零丁孤苦,至于成立”。“孤”得够痛苦了,够奇特了,够长久了:一,从作者的父辈看,没有叔叔又没有伯伯。二,从作者的平辈看,没有哥哥又没有弟弟。《诗经·郑风·扬之水》:“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汝)。”郑玄笺:“鲜,寡也。”
作者借用《诗经》一句,但“鲜”并不作“少”讲而作“无”讲,是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下跟“既无叔伯”的“无”避免重复的一种特殊词义。从外亲看,既没有为祖母、兄弟、妻子等穿孝服的亲眷,也没有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穿孝服的家族,也没有为堂兄弟、为未出嫁的堂姊妹穿孝服的同姓,单枝独芽寡人一个。从经济看,门庭衰败,连个使唤的童仆也没有。最后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来简括、有力、形象地刻画作者幼年时经历的那种寂寞、清贫、孤独、悲怆、冷酷、凄厉无告、遭人白眼的惨境。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跟今天不同,今天男女平等又以独生(无分男女)为正为荣,封建社会重男轻女又提倡多子(男子),作者这个“九岁不行”,又是“既无叔伯,终鲜兄弟”,又是缺亲无故,又没有童仆的清贫之家的几世单传的孤根弱苗的成长,饱蘸着祖母刘氏多少关顾之爱,倾注了祖母刘氏多少矜悯之情,耗费了祖母刘氏多少操劳之力!不妨说,祖母虔诚不渝地把自己全部的智慧、热血、精力乃至生命都放在抚养作者上面,读者怎不被浸透在一种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氛围之中而对作者产生深切的同情呢?如果祖母刘氏身心康泰,操作便利,那还可以有些周旋。大不幸又一次在必然中发生了,──祖母刘氏经受不了许多家庭变故的摧残,经受不了许多社会人心的冷遇,经受不了许多对孤弱孙儿的哀悯和担心,喂养和抱持,事必躬亲,因而“夙”婴疾病,“常”在床褥,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祖母所唯一依靠的是一根弱苗而已,“臣侍汤药,未尝废离”,概括而又具体地写出了作者对祖母的孝谨备至。《晋书·李密传》:“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涕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可见作者对祖母感情的深切、侍奉的殷勤和依附的紧密。从“而刘”到“废离”不过寥寥几句,却勾勒出陈情不仕的一个很重要的画面。以下论列紧紧把这几句当作唯一的事实根据。
第二段历叙朝廷多次征召,优礼有加,都由于“刘病日笃”而有着“报国恩”和“徇私情”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作者旨在消除晋武帝的疑虑,为下文请求“终养”埋下伏线。“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其中有对晋武帝的最高颂词;更有对作者深受其恩的最大感激,“沐浴”一词隐喻作者犹如禾苗蒙受雨露滋润因而茁壮成长。武帝担心作者以事奉祖母为借口,实在是对新朝持反对或观望的态度,作者更担心如果措词失当会引起武帝疑虑将有杀身之虞。“奉圣朝”,臣仆称君之词,“沐浴清化”,臣仆无比感激新朝的话,称呼和感激都能使晋武帝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宠臣对君主说话,因而心弦为之一弛。“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又作为一个过渡引导到“陈情”上来,以下具体地陈述“沐浴清化”的事实:一是太守推举作者为“孝廉”,这是褒德;二是刺史荐拔作者为“秀才”,这是称才,但是“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辞不赴命”乍一看来并非“沐浴清化”,其实是最好的“沐浴清化”,因为晋朝的地方官吏不但承认并且大力表彰了作者的孝顺和与事有原则和有才干,而且体谅了作者的惨苦处境,通情达理,言到行成。由于是地方官吏,又由于是以前的事,只用“供养无主,辞不赴命”简单交代一下就行了。“沐浴清化”的更重要的事实是“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武帝“特下”诏书,而且要作者做特别亲信的宫廷侍卫之长;不久又授予辅佐太子的官职。面对最高统治者一再提拔,作为降臣的李密越发不能简单从事了,于是“具以表闻”。
在武帝看来,李密对这种厚爱竟然“辞不就职”,难免身在曹营心在汉。但是作者巧妙地写道:“猥以微贱,当侍东宫,非臣陨首所能上报。”作者主动说出武帝心中想要说的,而且是这样委婉,这样诚恳,武帝当然会心平气和了。但这话毕竟是作者所说,从以前的情况看,并没有获得武帝的谅解,而是遭到强迫手段:“诏书切峻,责臣逋慢。”“切”,“峻”,“责”,“逋”,“慢”,都准确鲜明地刻画了武帝当时的恼怒情态。郡县风驰电掣地执行王命,是“逼迫”,是“催”臣上道,州司具体贯彻王命,是“临门”,是“急于星火”,先后六个四字句,非常精练形象地描绘了一幅雷厉风行无可阻遏的催命图,这与上文所写“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成为鲜明的对照。“臣欲奉诏奔驰”的“奔驰”用得绝妙,它有力地显示了作者非常急切地希望立刻赴京为皇家奔走效劳的焦急心情,“刘病日笃”的“日”字又准确地显示了苦情日深而且是为时不久,它跟下文“苟循私情”的“苟(姑且)”相得益彰。作者巧妙地应用了二难推理:“欲奉命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循私情,则告诉不许”。二难推理是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联合起来的推理,它的前提既然有两个,结论就是或此或彼,因此说,“臣之进退,实为狼狈”。这个结论含蕴精警,表面看来它有对武帝的忠敬之心,又有对祖母的孝顺之情,使武帝意识到作者的真情实感一一出自肺腑,句句有理,处处合情,部分地消除了对作者的某些疑虑。其实呢,辩证地看,这里的根本观点是“先徇私情,后报国恩”。如果是先直截了当地提出“愿乞终养”,很可能激怒武帝遂致罹难,这里形式上提出两难,正是作者与事为文的高超所在。怎样进一步说服武帝呢?作者留下了一个悬念,而把读者引向下面的关键的即是高潮的一段。
第三段提出晋朝“以孝治天下”这个治国纲领,陈述作者特别孤苦的处境和作者的从政历史、人生态度以及政治思想,以便进一步打消晋武帝的疑虑。《韩非子·说难》:“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作者紧扣治国纲领大做文章,使武帝感到“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见《说难》)。圣朝“以孝治天下”,并且做到“凡在故老,犹蒙矜育”,是热切称颂朝廷褒扬孝行态度坚决、措置得当,却更是为“愿乞终养”设置根据。于是说出了“况臣孤苦,特为尤甚”,副词“特”和两个形容词“尤”“甚”集中有力地写出了作者的情况是异乎寻常的特殊,那就越发应当而且必须“蒙矜育”了。如果是粗心的作者,行文至此,也许可以认为提出“愿乞终养”了,那仍然要把事情弄坏,因为“以孝治天下”是讲法,“凡在故老……”是说理,都还只是一般的论辩艺术,都还没能进一步打开武帝的心扉。聪明而又耐心的作者忽然宕开一笔,索性刺刀见红,把情节推向高潮!他勇敢坦率而又十分机警地把自己的历史问题、人生态度以及从政思想来一个彻底交代,全盘亮相:“且臣少仕伪朝,历职郎署。”“少”“仕”“历”职说明了仕臣之久,供职之勤,但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尽忠守节于西蜀,而是为了“图宦达”。既然“图宦达”,就说不上“矜名节”,就较多地打消了武帝的疑虑。另一方面,武帝的措施又使作者这个“至微至陋”的“亡国贱俘”深感“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完全应当“士为知己者死”,怎么可能徘徊犹豫、另有所图呢?这又进一步打消了武帝的一些疑虑。在武帝看来,皇君至高无上,降臣至卑无下,动不动就可以非常方便地施以高压。作者看准了这种心理状态,尽量把自己压低,把国恩抬高:“今臣亡国贱俘,至微至陋”。一个“贱”字,仍旧感到不足,再加上一个“微”字和一个“陋”字,而且是“至微至陋”。与此同时,国恩深重是“过”蒙拔擢,是“宠”命“优”“渥”(“优”“渥”同义),前朝降臣恩荣加身,必然要欣慰,惶恐,感奋无已,效忠不二,这正是武帝所急切希望的。接着用反诘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只能是增强陈情语气而不会激怒武帝,降臣对新主竟能如此措词这是少见。也不是守节蜀汉,也不是拒官新朝,那是为什么呢?唯一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说,作者勾勒了又一幅惨苦图,亦即祖母刘氏的病笃图:“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日薄西山,气息奄奄”这个隐喻形象地表白了祖母大限临头,而且是很快地临头,作者只是竭力捕捉一刹那的时机,完足一刹那的义务,享受一刹那的幸福而已,这已为下文“报刘之日短也”张本。
文章至此,完全可以提出“愿乞终养”了,但聪明而又极其细心的作者还怕武帝认为以一般的孝敬长上为借口实在为的消极抗拒皇命,作者又一次综述了自己跟祖母血肉相连不可或离的紧密关系,“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是一种意思,一种说法;“母、孙二人,更相为命”,还是这种意思,但是另一种说法,强调中具有错综变化,又自然地得出了“区区不能废远”的结论。“区区”,拳拳,一片真情,也就是“不能废远”,用“区区”又用“不能废远”,也是强调中具有错综变化。以上两句出自肺腑,动人神魄,从悉心说服武帝体恤下情看,“区区不能废远”明确表示不能分离,比上文“臣之进退,实为狼狈”的两可之说前进了一步。 [7]
第四段明确提出“愿乞终养”,表示要先尽孝后尽忠,以期感动武帝达到陈情目的。
尽管作者从法从理从情写得娓娓动人,但他仍然清醒地、审慎地料到武帝不能满足于“区区不能废远”的说法,还会采取一些相应的高压手段。作者又清醒地、审慎地估计到尽管上文已经有种种刘氏大限不远的表白,但武帝还会认为“徇私情”跟“报国恩”的抵触,作者仍旧不能提出“愿乞终养”的请求,本段开头就亮出具体的时限说:“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四十四岁,是中年人,风华正茂,报国多日;九十六岁,古来稀有,风烛瓦霜,瞬息可灭,很自然地得出“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的结论,这结论清楚地陈述“报国恩”跟“徇私情”只有为时极短的矛盾,稍稍从长远着眼就根本没有矛盾,也是合情合理地提出解决尽忠跟尽孝暂时发生矛盾的措施的有力依据。从武帝设想,可以把成全李密作为“以孝治天下”的一个范例,更可以达到李密出仕新朝的目的,冠冕堂皇,惠而不费,何乐而不为?!老练深沉的作者这才水到渠成地提出了“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的请求。“乌鸟私情”,是比喻也是比拟,它是“愿乞终养”的根据,又回溯到这是动物本性所在,治天下的本性所在,完全符合“以孝治天下”的纲领;又是恳切、谦抑的天真流露,这种措词委婉得体,曲折有致,连铁石人也得回心转意,武帝当然不能拒绝。《尔雅·释诂》:“愿,欲也。”它不同于现代汉语的“愿意”,应作“很希望”讲,表示愿欲之深。用了“愿”又用“乞”,同义的语词反复表示分外强烈。精妙的是,作者明确提出请求以后,还害怕武帝不相信他所说的“况臣孤苦,特为尤甚”,为了印证所说句句属实,了无欺诈,再作出了以下印证:“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知,皇天后土实所共鉴。”“所见”,“明知”,“共鉴”,异词同义,有力地显示了作者的辛苦如日之光,如火之煌。当然,印证的作用远不在于使武帝深信其事,更可以使武帝感到,即使不从作者的处境考虑,而从“以孝治天下”这个手段出发,成全了作者为时短暂的请求,可以收民心,可以服官吏,又可以动神灵,更可以慰作者,一举四得,何乐而不为?!奇妙的是,作者还觉得意犹未遂,言犹未尽,情犹未达,理犹未顺,再一次请求“矜悯愚诚,听臣微志”,以便刘氏意外地免除不幸,以便自己意外地获得成功。“愚诚”,“微志”,“侥幸”,“保卒”,一连串的词语,表示作者以最谦恭、最虔诚的口吻含泪哀求,催促武帝彻底动情。更妙的是,为了再一次使武帝放心,作者最后提出“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保证,这比“尽节于陛下之日长”又大大进了几步:活着不惜人头落地,死了也要结草衔环。尽管实质是为了作者对祖母的高谊隆情,但作者对武帝的极其忠爱、无比尊崇、十分殷勤的心情溢于言表,使武帝越发深信作者陈情的诚挚和急切。最后又以一个降臣的口吻概括地表达了格外恭谨的想法:是“犬马”,是“怖惧”,更是“不胜”,宛然适合一个新朝君主所希望听到的降臣的朴实、真切而能扣人心弦、令人怜悯的语言,怎不使武帝叹为观止、霁怒为怜、予以怀柔呢?!《晋书·李密传》:“武帝览之曰:‘士之有名,不虚然哉!’”《华阳国志》:“嘉其诚,赐奴婢二人,使郡县供其祖母奉膳。”《晋书·李密传》:“后刘终,服阕,复以洗马征至洛。”可见李密是情真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