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破败的村庄偶尔能看到两三户人家,缕缕轻烟缭绕路途遥远。
离乡在外期间不知道春天已经过去,风雨过后的山上落满了桐花。
注释
客里:离乡在外期间。
这是一首传诵很广的名作。它之所以受到推崇,主要是写得自然、本 色。岑参这次西行的目的,他自己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万里奉王事,一身 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因 此从道理上讲,他是自愿的,情绪的基调当是昂扬乐观的。只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一回事。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 在通讯、交通都极不方便的唐代,对一个久居内地的读书人来说,要离家数 千里,穿越戈壁沙漠,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岂有不想家的道理?
此诗首联塑造西行途中的旅人形象:“故园东望路漫漫”,在碰到入京使以后, 作者久久不语,只是默默凝视着东方,思乡的主题一上来便得到有力的揭 示。步步西去,家乡越来越远,“路漫漫”三字不仅指出这种事实,而且很 容易勾起“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李煜[清平乐])一类的感触 来。首句只叙事,不言情,但情感自生。第二句中的“龙钟”是沾湿的意 思,全句说: 揩眼泪已经揩湿了双袖,可是脸上的泪水仍旧不干。这种写法 虽有夸张,却极朴素、真切地再现了一个普通人想家想到极点的情态,没有丝 毫的矫揉造作。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逢”字点出了题目,在赶赴安西的途中,遇到作为入京使者的故人,彼此都鞍马倥偬,交臂而过,一个继续西行,一个东归长安,而自己的妻子也正在长安,正好托故人带封平安家信回去,可偏偏又无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只好托故人带个口信,“凭君传语报平安”吧。这最后一句诗,处理得很简单,收束得很干净利落,但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的,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渴望建功立业的豪迈胸襟,柔情与豪情交织相融,感人至深。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是有这一特色。
陆凯这首诗不过二十个字,却包含无限的诗趣和感情。当陆凯怀念范晔的时候,为了表达高洁与纯挚的感情,特地折取一枝梅花,托传递书物的信使带给 范晔,所谓陇头人,因为范晔时在陕西长安,陇山在陕西陇县,所以用陇头人以代。不言而喻,陆凯折花遥赠之地是江南,江南的梅花是驰名于世的。隐居西湖的林逋有咏梅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正是江南梅花神韵的写照。江南是文物之邦,物丰文萃,但陆凯认为别的礼物不足以表达他对范晔的情感,所以说江南没有什么可贵的东西堪以相赠,唯有先春而至为报春讯的梅花是最适当的,因而遥遥千里,以寄思慕之情,而梅花也象征他们之间的崇高友谊。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写到了诗人与友人远离千里,难以聚首,只能凭驿使来往互递问候。“逢驿使”的“逢”字说明不期然而遇见了驿使,由驿使而联想到友人,于是寄梅问候,体现了对朋友的殷殷挂念,使全诗充满着天机自然之趣。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则在淡淡致意中透出深深祝福。江南不仅不是一无所有,有的正是诗人的诚挚情怀,而这一切,全凝聚在小小的一枝梅花上。由此可见,诗人的情趣是多么高雅, 想象是多么丰富。 “一枝春”,是借代的手法,以一代全,象征春天的来临,也隐含着对相聚时刻的期待。联想友人睹物思人,一定能明了诗人的慧心。
艺术特色方面,诗中“一枝春”描写到眼前仿佛出现了春光明媚,春到江南,梅绽枝头的美好图景。梅花是江南报春之花,折梅寄友,礼轻情义重,它带给远方朋友的是江南春天的浓浓气息,是迎春吐艳的美好祝愿,也是诗人与远方挚友同享春意的最好表达。
这首诗构思精巧,清晰自然,富有情趣。用字虽然简单,细细品之,春的生机及情意如现眼前。它的艺术美在于朴素、自然而又借物寄喻,在特定的季节,特定的环境,把怀友的感情,通过一种为世公认具有高洁情操的梅花表达出来,把抽象的感情与形象的梅花结为一体了。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