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首重点在惜别,因此,依恋之情更加浓重。“还家未久又离家,日暮新愁分外加”,是这首诗的主调。回家度假的鲁迅,多么想和两个弟弟多住一些时日。可是,为假期所限,又不得不匆匆离去。这种“还家未久又离家”的心情,在日暮的时刻,尤其感到沉重。这两句诗直抒胸臆,没有多作烘托,既见出依恋之心,又有揉肠之感。接着,诗中用生动的形象和动人的情景,再次写出旅途的惆怅和怀弟的痛楚。它和第一首的不同之处,除了写不忍离别之外,还在于着重写了分别路上的特有心情。依依杨柳是说别情不断。古人有折柳赠别的传统。诗中写了杨柳树就含有这个意思。但是,作者把它放在了路途两侧来写,一方面是离途之景,一方面又渲染了依依送别之情。这就不是单纯地仿古。特别是在写了“夹道万株杨柳树”之后,笔锋一转,紧接写了一个“望中都化断肠花”的境界,使诗篇更加荡人心弦。在这个境界里,随着客船的前行,溪河两岸的万株杨柳臆隐退去,家乡越来越远,望着望着,在作者的眼中竟然像一片断肠之花了。以情注景,颇有韵味。
这首诗的开头两句虽然思绪万端,但感情却很平稳,先写还家,又写离家,还家未久,离家却长;还时欣喜,离时难舍,日将暮而愁更重。但是后两句却如奇峰突起,一下构成感情激荡的高峰,柔肠欲断,涕不可抑。从艺术表现上看,这首诗的特点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情中有景,景中有情,因而深沉含蓄,余味不尽。这种余味,不仅是艺术上的,也是思想上的。这是年轻时的鲁迅在抒发“寻求别样人们”时感到的惆怅,开始咏叹他目睹的人生和社会。
这是一首构思奇特的小诗。题目是《得乐天书》,按说,内容当然离不开信中所言及读信所感。但诗里所描绘的,却不是这些,而是接信时一家人凄凄惶惶的场面。诗的第一句“远信入门先有泪”,是说,诗人接了乐天的江州来信,读完后泪流满面。第二句笔锋一转,从妻女的反应上着笔:“妻惊女哭问何如。”诗人手持远信,流着泪走回内室,引起了妻儿们的惊疑:接到了谁的来信,引起他如此伤心?这封信究竟带来了什么噩耗?妻女由于困惑,发而为“惊”、为“哭”、为“问”。可她们问来问去,并没有问出个究竟。因为,诗人这时已经伤心得不能说话了。于是,她们只好窃窃私语,猜测起来:自从来到通州,从没见什么事使他如此激动,也从未见谁的一封来信会引得他如此伤心。够得上他如此关心的人只有一个──白乐天。这封信,八成是江州司马白乐天寄来的了。
小诗向来以直接抒情见长,几句话很难写出什么情节、场面。元稹这首小诗,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写出了场面、情节,却不直接抒情。他在四行诗里,画出了“妻惊女哭”的场景,描绘了“问何如”的人物对话,刻画出了“寻常不省曾如此”的心理活动,而诗人万端感慨,却只凝铸在“先有泪”三字中,此外再不多说。全诗以素描塑造形象,从形象中见深情,句句是常语,却句句是奇语。刘熙载《艺概》说:“常语易,奇语难,此诗之初关也;奇语易,常语难,此诗之重关也。香山用常得奇,此境良非易到。”其实,用常得奇者,岂止白香山为然,香山的好友元微之,早就越过这道“重关”了。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