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篇文章通过作者少年在书房中读书的事情,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很容易适应外物的,适应了外物,也就由不习惯变为习惯。而习惯养成之后,对外物是否合理,对外物的是非优劣,往往也就不加详察,不予追究了。这篇文章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于日常琐事中寄寓哲理,于平淡质朴中透出思想力度。
“俯而读,仰而思;思有弗得,辄起绕室以旋。”这一描述,就生动地勾勒了一个善于思考的读书人的形象。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不善于思考,就很难说学有所获,更谈不上什么有独到的见解。文章以“思”为经,贯穿始末。因“思”而“绕室以旋”,从“旋”而极其自然地引渡到主题的阐发。总之,这都是善于思考的结果。
书房里有一块洼地,愈来愈向外扩展。在这块地上踱来踱去,当然很不自在。可是时间久了,却习以为常了。等到填平这块洼地,却又感到“蹶然以惊,如土忽隆起者”,经过一段时间,这才恢复到正常的感觉。洼地踩惯了如履平地,一旦填平,反而感到不适应。这是什么缘故呢?作者深有感触地说:“习之中人甚矣哉!”这是一篇之警策,撮辞举要,统摄全文。习惯成自然,这是一个很朴素的真理。由此推论,如何培养良好的习惯,乃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文章最后的结论是:“故君子之学,贵乎慎始。”意即治学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有了良好的习惯,就有了良好的开端。这一体会,不仅对育才树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做好一切事情,都有着普遍的借鉴作用。
从词题“寓意”来看,这是篇首自我嘲弄、自我哀怨、自我比况并自我排遣的作品。而在自我排解中,似乎还表现出一种自信、自豪,并颇带一点傲骨的韵致。“三人承明。四至九卿。问书生、何辱何荣”?苏轼一生至此已三次进入朝廷作皇帝的近侍之官了。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自登州太守以礼部郎中召回注京,迁中书舍人、任翰林学士知制浩兼侍读;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在杭州太守任时,又被改翰林学士承旨召还,除兼侍读;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八月,又以兵部尚书兼差充南郊卤簿使自扬州召还,导驾景灵宫,迁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所以称“三人承明”。至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八月,苏轼方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出知定州。以上四次入朝出朝的这些官职,皆属“九卿”之位,故又可称为“四至九卿”。做了这么大的官,又频频出人朝廷,试问“书生”(苏轼自指),你有什么屈辱之处?又有什么荣耀和美名?真是自问得有理,也自问得无愧。如今,苏轼又忽被落两“学士”职贬知英州,一切都落得干干净净,这究竟是为了什么?“金张七叶,纨绮貂缨。无汗马事,不献赋,不明经。”苏轼经过剖心自思,终于找到了个中秘密:朝中那些“亲近宠贵,比于外戚”的金、张之氏,他们能够世世代代身服绮儒纨袴,冠戴貂尾缨饰,还不是由于他们会“笃敬寤主”、干些拍马逢迎的勾当吗?而自己呢?相较之下,却是“拙于谋身,锐于报国”,“赋性刚拙,议论不随”,“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祸福得丧付与造物”;而自己在武事上又没有什么汗马功劳、不会写些歌功颂德的辞赋献给皇帝,也不会用儒家经书去走送官的捷径。那真是活该如此,自作自受。这种自责自谴,如果说是自谦自卑,还不如说是苏轼刚强正直、嫉恶怨愤的品性表现。
下片写自己的退隐志向。要像汉代蜀人严君平那样,在成都开个问卦店铺,自甘寂寞;或者像西汉末年的隐士郑子真那样“宕谷躬耕”,即使有炙手可热的权贵逼他出山,也决不屈从。词末苏轼倍发感慨:“寒灰炙手,人重人轻”,世间充满了令人沮丧的贫富贵贱的罪恶差别,应该像《鹤叹》寓言诗中的那只孤傲仙鹤一样:“投以饼饵视若无,戛然长鸣乃下趋!”决然抛却尘世,去做一个“除竺乾学,得无念,得无名”的真正自我解放、无所牵挂、心中空寂无尘的人。
全词豪气贯注,瘦硬隽拔,字锻句谏,逆挽顿挫,对比鲜明,波澜壮阔。前后呼应,结构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