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与松筠相近栽,不随桃李一时开。”欲写迎春,却落墨于松竹、桃李,曲笔有致。松竹皆岁寒不凋、翠叶常青。迎春则能“带雪冲寒折嫩黄”(韩琦语),最先点缀春色。因而它友于松竹,与纷艳一时的桃李不能同日而语。自古来文士都视松竹为坚贞高洁的象征。陶潜谓:“青松在东园,众草没其姿。”白居易则“植竹窗前,日日观照。”(《竹窗》)说迎春欣喜自得为松竹近邻,实是赞人的高风亮节、卓然独立。唐人爱牡丹,最不喜桃李。刘禹锡《杨柳枝词》道:“城东挑李须臾尽,争似垂杨无限时。”《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更以桃花讽刺显赫一时的满朝新贵。白居易曰迎春花“不随桃李一时开”,是麻姑手搔到了刘禹锡心头的痒处。语似平易,实则痛快淋漓。
“杏园岂敢妨君去,未有花时且看来。”杏园,据说那里是“花卉环周,烟水明媚”。唐代每年科举放榜后,新登进士多游宴于此(见《松窗杂录》)。这是个众芳斗撼 热闹非凡之处。然而迎春花却自有佳处,它先于群芳,应春傲然怒放。迎春花热情地邀请刘禹锡在桃、李、杏等花未开时,不妨来看一看。其超群拔俗的品格,得到了进一步的表现。两句紧扣诗题“招”,极为贴切。“岂敢”二字下得遒劲、有力,“且”字用得玩皮、冷峻。联系刘禹锡的生平事迹看,这两句显然是借花喻人。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政治革新失败后,刘禹锡、柳宗元等革新派人物一一遭贬。十年后,刘、柳等应召人京,待起用。谁知刘禹锡不肯改悔,游玄都观时作《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讥刺权贵,因之刘、柳等又再度被谗毁、出贬。十四年后,刘禹锡仍然不易初衷,从洛阳一回到长安就旧地重游,并以诙谐、嘲笑的笔调作了《再游玄都观》。诗云:“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这不像是渡尽劫波人的口气,倒是有一种坚持立场、九死不悔的战斗精神和胜利后的豪放风度。这正是诗人笔下迎春花的气派。
刘、白交往数十年,相知甚深。故此诗虽然只就普通的迎春花着笔,却点活了人物的神采,含蓄地写出了刘禹锡的政治倾向、铮铮铁骨和倜傥风流。此可谓是善于小中见大,超然物外。作为一首咏物赠人小诗,非莫逆至交者,写不得这么深致。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这封信的开头叙述了作者从同僚张评事处看到柳仲郢的手礼。接下来,作者用充满感伤气息的笔调叙写自己丧妻以来的处境与心情。然后作者用“所赖”二字一转,折入对府主知遇之恩的感激。最后,才揭出辞赠止意。这封信连用典故,均极雅切,流丽圆转。
信的开头叙述了作者从同僚张评事处看到柳仲郢的手礼。并听到张评事传达柳的旨意,要给自己一位官妓作侍妾。这几句以散句起,口气在亲切中显出恭敬。这是写信的缘由,全文即围绕此事展开。
接下来,作者用充满感伤气息的笔调叙写自己丧妻以来的处境与心情。王氏于是年春夏问亡故,距写信时不过半年左右。故说“悼伤已来,光阴未几”。“梧桐半死”这里比喻丧偶,而自己遭此变故后形毁骨立的情状如见。“灵光独存”比喻亲故零落,仅余已身,而孑然孤立、形影相吊之处境可想,用典精切而富形象感。然后,又进一步说到,自己所眷恋的儿女,年纪尚幼,无暇提携照顾。每当咏读前贤关爱儿女的诗文,不免勾起自己的辛酸。陶、庾诗文巾所言子息,皆属幼龄,用以映衬己方,正是恰到好处。作者对幼儿弱女充满爱怜,王氏死后,他有诗说:“嵇氏幼男犹可悯,左家娇女岂能忘?”在梓州关于“小男阿衮”亦有诗云:“渐大啼应数,长贫学恐迟。寄人龙种瘦,失母风雏痴。”此次只身远赴东川,撇下儿女,自不免更添天涯漂泊之悲。以上一路写来,仿佛只是在诉说丧妻后的孤孑凄伤,但读者从这充满哀感的叙说和对亡妻弱息的深情中,已不难想见作者对赠妓一事是何反应。
接着,作者用“所赖”二字一转,折入对府主知遇之恩的感激。“锦芮象榻,石馆金台”,正渲染出礼遇的隆重,而“入则陪奉光尘,出则揣摩铅钝”,则正是自己“效命旌旄”的行动。从“方思效命旌旄,不敢载怀乡土”的话语看,柳之赠妓自含慰其异乡孤独之意,故有此半是感激、半是表白的说法,其中隐隐透出作客依人的辛酸。然后,又以“兼之”领起,转进一层,说自己早岁有志学道,到东川后,更加深了平生之所好,历尽坎坷之后,早已自安于禄命衰薄之境,而对玄门的精义稍微懂得了一点头绪。这是用自己对宗教的信仰含蓄地表叫,对于男女情爱一类事,已经再也无所追求了。作者早年曾一度在玉阳山、王屋山隐居学道,所谓“忆昔谢四骑,学仙玉阳东”就是。中年入仕以后.在牛、李党争的夹缝中无辜蒙受打击,只得栖身幕府,漂泊天涯;义遭妻子王氏之丧,转而虔诚事佛,欲从中寻求解脱烦恼之方,这里以“兼之”“及”“更”,蝉联而下,婉转表达自己绝意情爱的意思。接下来,又用“至于”二字提起,正面表白自己在一些篇什中虽曾描写过“南国妖姬”“丛台妙妓”。却“实不接于风流”。无论是“借美人以喻君子”,别有寓托,还足抒写感受体验,非即纪实,都说明自己并不是热中艳情的人。以“虽有”先让一步,用“实不”随即翻转加以否定,一纵一收,将自己生性并非重色这一点有力地强凋出来了。
自己方面的原因,从悼亡之悲、子女之念、报效恩知、志在玄门一直写到性“不接风流”,已经将尢意于纳妾之意表达得非常充分了,下面便换另一角度,从张懿仙的经历、身份方面说。从下一段文字看,张懿仙大约原曾得柳仲郢的宠爱,后来又曾托身柳的某一僚属。当时乐籍歌妓俯仰随人虽属常事,但在对男女情爱持较为严肃态度的作者看来,卸感到不合适。因此他用略带调侃的语气说:“宁复河里飞星,云间坠月,窥西家之宋玉,恨东舍之王昌?”难道还要让她再渡鹊桥,投入别人的怀抱,成为窥墙密约的女子吗?这里,实际上蕴含着对张懿仙这类女子命运的同情,但以“雅谑”的形式出之,便不至冒犯府主的尊严,更不会拂逆他的“好意”,措辞委婉得体。四句连用四典,均极雅切,且流丽圆转,一气贯注,读来有声情摇曳之致。
最后,方揭出辞赠止意。作者一方面感激府主的“恩私”,同时又委婉表明“非所宜称”,希望对方顺应自己的愿望,收回赐妓的成命,使人们不致对自己的品德产生错觉。作者把“赐寝前言”看作府主对自己的爱护,这是特别动听的。
一位幕府主人,出于对幕僚处境的同情,而有赠妓之举。辞谢这种“恩遇”,是很难措辞的。作者却能诉之以情,明之以理,既不拂逆对方的好意,又使对方充分了解自己的情性,从而“赐寝前言”。从这里不但可以看出作者恳挚的情感性格,还可以看出他善于辞令和驾驭骈文形式的圆熟技巧。隶事用典和骈偶对仗不但没有成为表达感情的障碍,而且成了更有效地表达感情的一种凭借。华不伤真,本篇是典型的一例。
此词以通俗的语言、鲜明的形象、明快的节奏,曲折深婉地表现了越女采莲的动人情景。境界迷离惝恍,启人遐想,曲终而味永,正是这首词的妙处。
起首三句即点明人物身份和活动环境,仿佛令人看到一群少女美丽的荷塘里,用灵巧的双手采撷莲花。
她们的衣着颇与文献记载相符——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四六《乐考》云:宋时教坊有采莲舞队,舞女们均“衣红罗生色绰子(套衫),系晕裙,戴云鬟髻,乘彩船,执莲花”。这里词人只是抓住舞女服饰的一部分,便把她们的绰约丰姿、婀娜舞态勾勒出来,笔法至为简练。“暗露双金钏”一句写得更好,富有一种含蓄的美、朦胧的美。玉腕上的金钏时隐时露,闪闪烁烁,便有一种妙不可言的美感,若是完全显露出来,即毫无意味了。
以下两句分别写采莲姑娘的动作和表情,在明白晓畅的语言中蕴藏着美好的形象和美好的感情,语浅意深,以俗为雅。以荷花比女子,在唐宋词中屡见不鲜。李珣《临江仙》云:“强整娇姿临宝镜,小池一朵芙蓉。”陈师道《菩萨蛮》云:“玉腕枕香腮,荷花藕上开。”但它们都离开了荷塘的特定环境,没有具体的形象作为陪衬,而且格调不高。这里的“照影摘花花似暗”,俗中见雅,形象逼真。它的精神实质是较高雅的,可以娱悦和陶冶人们的性情。就意义来讲,这句话写的是采莲女子先是临水照影,接着伸手采莲,然后感到花如人暗,不忍去摘。由于层次多,动作性也很强,故很容易揭示人物的内在感情。
“芳心只共丝争乱”一句,便是表现人物的内心矛盾。芳心,是形容姑娘们美好的心灵。“丝”字指采摘莲花拗断莲梗时从断口中拉出来的丝,即温庭筠《达摩支曲》所云“拗莲作寸丝难绝”的丝。随事生发,信手拈来,以此丝之乱拟彼心之乱,构想绝妙。
下片采莲船在风浪中颠簸、挣扎,有的竟被风浪冲散,似乎只剩下一个采莲姑娘。“鸂鶒滩头风浪晚”七个字渲染出一种紧张气氛。鸂鶒是一种类似鸳鸯的水鸟,而色多紫,性喜水上偶游,故又称紫鸳鸯。接着词笔转而写采莲姑娘寻找失散的伙伴。“露重烟轻”,是具体地描绘暮色。此时天幕渐渐暗下来,暮色苍茫,能见度极低,也许失散的伙伴相去不远,但采莲姑娘却找不到她们。其焦急之情,仓皇之状,令人可以想见。
根据“隐隐歌声归棹远 ”一句来看,她们已快乐地回家,当然是找到了;而“离愁引著江南岸”,则似若有所失,又像是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