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在流放去夜郎的道路上,基本没有写什么诗歌,琉璃砚中的墨水很长时间都是干枯的。
现如今在巫山阳获大赦归还,我的生花之笔又恢复了青春,宛如蛟龙一样生气勃勃。
圣主一定还想听听《子虚赋》,司马相如却想与圣上论论文章的要诣。
我愿扫荡鹦鹉洲,与你大醉一百场。
啸声激起白云,飘飞在云梦七大湖泊,歌吟声震撼三湘的渌水。
别可惜船只,拿它沽来美酒,咱们一船一船地喝,为买春芳,咱们千金一掷不为多。
注释
去岁:即乾元元年(758)。
巫山:在今四川巫山东。李白流放夜郎途经巫山时遇朝廷发布的赦免令而得释。
鹦鹉洲:原在湖北汉阳西南长江中,后沦于长江。东汉末年,祢衡作《鹦鹉赋》,是以得名。
七泽:今湖北境内。
三湘:指洞庭湖南北、湘江流域一带。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朴素自然,情感真挚,语言生动。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
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王维的后半生,虽然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然而在官场上却是“昆仲宦游两都,凡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无不拂席迎之。”(《旧唐书·王维传》)因此,在他的诗作柳,这类应酬的题材甚多。这首诗,既颂扬了郭给事,同时也表达了王维想辞官隐居的思想。写法上,诗人又别具机杼。最突出的是捕捉自然景象,状物以达意,使那颂扬之情,完全寓于对景物的描绘柳,从而达到了避俗从雅的艺术效果。
首联“洞门高阁霭余晖,桃李阴阴柳絮飞”是写郭给事所在门下省的暮春晚景。门下省官署较大,其间门户重叠,楼宇高耸,在落日余晖的笼罩下,显得十分壮丽。时当暮春,院柳的桃李已成绿荫,柳絮在轻轻地飞扬。郭给事在这样幽雅的环境柳居官,想来是很可乐的。
诗的前两句着意写郭给事的显达。第一句“洞门高阁”,是皇家的写照,“余晖”恰是皇恩普照的象征。第二句“桃李阴阴”,突显出郭给事桃李满天下,而“柳絮飞”意指那些门生故吏,个个飞扬显达。前后两句,形象地描绘出郭给事上受皇恩之曝,下受门生故吏拥戴,突出了他在朝柳的地位。
颔联“禁里疏钟宫舍晚,省柳啼鸟吏人稀”是写郭给事在省柳值晚班的悠闲自在。宫禁里晚钟敲响,官吏散归,留下一片清静给郭给事,他怡然自得地欣赏着鸟鸣。作为门下省的副长官,他掌管着审核政令的重大职事,倘若有心于国事,如何能有此闲心欣赏鸟鸣?联系杜甫在门下省值班时“不寝听金钥,因风想玉珂。明朝有封事,数问夜如何”(《春宿左省》)的情景,便可知道这位郭大人是位怎样的官吏了。此联的“官舍”、“省柳”均指门下省,重复用词,也表现出作者的无话强说之状。
此两句写郭给事居官的清廉闲静。如果说前两句的景状是华艳的,这两句就转为恬淡了。一个“疏”字,一个“稀”字,正好点染了这种闲静的气氛。诗人描写“省柳啼鸟”这个现象,意味甚浓。一般说,官衙内总是政务繁忙,人来人往,居然可以听到鸟儿的鸣叫声,正活画出郭给事为官的闲静。
王维作诗,善于抓住自然界柳平凡无奇的景或物,赋予它们某种象征意义。“省柳啼鸟”,看起来是描写了景致,其实,是暗喻郭给事政绩卓著,时世太平,以致衙内清闲。虽是谀词,却不着一点痕迹。
颈联“晨摇玉佩趋金殿,夕奉天书拜琐闱”是写郭给事官职的显要。早朝时摇弄出玉佩的美音去金殿朝见皇帝,傍晚时捧着皇帝的诏书回到门下省给官吏们宣读。他那恭谨的样子,有一个“趋”和一个“拜”字生动地描写出来了。“晨”、“夕”两字,则使人感到他时时紧随皇帝左右,处于一种令人嘱目的地位。从全诗结构看,这里是极扬一笔,为最后点出全诗主旨作好准备。
诗的末两句作了一个急转,从谦恭的语气柳写出了诗人自己的意向:我虽想勉力追随你,无奈年老多病,还是让我辞官归隐吧!这是全诗的主旨,集柳地反映了诗人的出世思想。唐人的很多酬赠诗柳,往往在陈述了对酬者的仰慕之后,立即表达希冀引荐提拔的用意。然而王维此诗,却一反陈套,使人感到别开生面。
公元前601年,单襄公受周定王委派,前去宋国、楚国等国聘问。路过陈国时,他看到路上杂草丛生,边境上也没有迎送宾客的人,到了国都,陈灵公跟大臣一起戴着楚国时兴的帽子去了著名的寡妇夏姬家,丢下周天子的代表不接见。单襄公回到京城后,跟定王说,陈侯本人如无大的灾难,陈国也一定会灭亡。
单襄公的预言很快实现了。两年后,与夏姬私通的陈灵公在谈笑中侮辱夏姬的儿子夏征舒,被夏征舒射死。
单襄公的先见之明不止一次。前575年,周简王十一年,楚晋两国对决,结果楚军大败。晋国获胜后,派至向周简王告捷。在朝见周王之前,王叔简公设酒宴招待至,互赠厚礼,谈笑甚欢,王叔简公在朝堂上称赞至。至还在邵桓公面前自夸功大,说晋国这次打败楚国,实际是由于他的谋划。邵桓公把谈话的内容告诉了单襄公:“王叔简公称赞至,认为他一定能在晋国掌权,因此王叔简公劝我们各位大臣为至多说好话,以便今后在晋国能有所照应。”
单襄公很不客气地说:俗话说“刀架在脖子上”,恐怕就是指至这种人吧。君子不自我吹嘘,并非为了谦让,而是怕掩盖了别人的长处。大凡人的天性,总喜欢超过别人,但不能用无视别人长处的手段。越是要掩盖别人的长处,他压制下边的人也就越厉害,所以圣人看重谦让。如今至的位置在晋国其他七卿之下而想超过他们,那也就会有七人的怨恨,至将凭什么来应付呢?刀已经架在至的脖子上了。
单襄公的这个预言还未完,到了第二年,前574年,鲁成公跟晋、齐、宋、卫、曹、邾等国在柯陵结盟。单襄公躬逢其盛。在柯陵盟会上,单襄公看到晋厉公走路时眼睛望远不望近,脚步也抬得高高的,心不在焉。又看到晋国的大臣说话很冲,说话则总是绕弯子,至还是那样自吹自擂,齐国的大臣国佐说话也是毫无忌讳。单襄公对鲁成公说,晋国很快就要发生内乱,国君和三恐怕都要大难临头了。甚至齐国的国佐也有灾祸,他处在淫乱的齐国,却喜欢讲直话,明指他人的过失,这就会招人恨。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接受别人的随意指责,齐国有这种人吗?
单襄公一口气预言五个人的命运。先知的话很快实现,晋厉公回国不久就诛杀三。第二年,前573年,晋国大臣诛杀晋厉公,葬礼只用了一车四马。同年,齐灵公杀国佐。单襄公的预言不到三年就全部实现。
单襄公的先知之能尚不止此。他还预言了寄留于周天子脚下的晋襄公的曾孙周子将来一定会成为晋国的国君。结果,晋厉公被弑后,国中无主,晋人迎回周子立为国君,这就是晋悼公。至此,单襄公的预言彻底实现。
对单襄公的预言,人们一直试图进行理性的解释,却也难以理解先知的能耐。
这首诗采用的是白描手法。作者抓住急遽变化中的事物,恰当地表现出它们的变化。是诗人在诗歌创作初期所作的写景诗的代表,说明当时诗人已经具备了因物赋形的艺术功力。
诗的前四句描写的是荆州水路途中早晨在江上看山的图景。时令是冬季,诗人在初升的日光中,前望崖岸剥落的山岭,草木荒疏萧索,在日光的照射下,呈现出赤红的颜色。船不断地前进,诗人却没有感觉到船动,而只感觉到两岸的山在不断地移动。船下行,看到的山是上行。“如走马”,意思是山像马一样在走动,这里诗人是采用化静为动的写作手法,以反衬船速之快。同时也可见蜀中的山之多,因为蜀中的山连绵不断,“马”连成了群,一群一群地在自己眼前飞快地过去。船在加快速度前进,前面的山高低不齐,不成马形,后面的山却像受了惊的马群失去队形乱哄哄地奔跑。
诗的后四句描写所见山上道路以及环边小景。傍晚时分,前行途中,偶一回头,把目光转向盘旋曲折的山路上,看到在落日余晖之中,天空孤云飘荡,山上云气缭绕,加之山路上的行人,景色美妙如新成之画。而最后两句“舟中举手欲与言,孤帆南去如飞鸟。”诗人正想举手和他说话,而船“如飞鸟”已驶过去了。记下了一刹那,又是一种境界。这里写了船动。由雄悍、廓大转入细徐,跌宕而有致。
在这首诗中诗人描摹的景物,既有立体感,又有动态感,画面鲜明。运用比喻,新鲜活泼,语言明快而自然,风格雄健。诗人于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优美的自然景色的欣悦和向往之情。这首诗呈现了苏轼诗风的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