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这首诗写于柳如是嫁给钱谦益为妾之后。婚后钱谦益为柳如是特辟居室“我闻室”,在室中夫妻诗歌唱和,该诗是其中之一。诗中写出了柳如是嫁给钱谦益的喜悦而又疑惧参半的复杂心情,既抒发了漂泊江湖的痛苦,又有新嫁之后的欢欣和对未来岁月的憧憬,还有隐隐的不安。全诗巧妙化用典故,辞藻精美,结构紧密,情绪一波三折,委曲婉转而又含蓄蕴藉。
开头两句感时伤事,凄婉深沉。“南国春来"既同诗题的“春日”呼应,又点明早春的料峭薄寒,而巧于装饰的作者却又长泪漫漫,伤感不已。诗作的遣词造语似乎是不经意的直叙,然而诗人的感情内蕴却已坦露无遗,而且也为下文的出现作了铺垫。三四两句“此去”对“向来”“柳花梦里”对“烟月愁端”,堪称工整,自然而然地烘托出了一种愁绪如缕、前路缥缈的情思,而且是那样沉重、那样难以排遣、那样难以捉摸。阴云笼罩下的月亮一向容易搅动不幸者的愁肠,嫩黄美好的柳花俨然是梦中景况。经过自己的选择而新嫁的柳如是,虽然称不上已经获得了幸福,但确凿无疑的是她那生命的孤舟已经驶进了宁静的港湾。因此,当读者细细咀嚼的时候,便会品味出作者的复杂心态:身处新生活中,一方面怀有对过去痛苦年月的辛酸,另一方面怀有对未来岁月的憧憬与不安。但此诗是“呈牧翁”的,对于其中表达的感情,实在也是一种消息,钱牧斋是心领神会的,所以他的和诗题目就称:“河东君春日诗有梦里愁端之句,怜其作憔悴之语,聊广其意”,表示了宽慰之意。
诗的五六两句用了一个典故,即王昌事。钱牧斋在柳如是初访半野堂时,曾有“但似王昌消息好,履箱擎了便相从”之句,故柳如是结合感情上的困惑,再加生发。“画堂”和“兰桂室”自然是钱牧斋为她营造的温柔乡,然而其中的“消息”仍然难以知晓。躲在“翠帐”中独自审视自己的花容月貌,虽然满怀自信和希望,但能不能成为终生保障,也还是个问号。这两句一方面是表达作者的惶恐犹疑之情,另一方面是试探钱牧斋的诚意。诗的末尾两句“珍重君家兰桂室,东风取次一凭阑”看似随意点染,实则紧扣作者的感情,兰桂之室自应珍重,春日来时亦可随意凭栏,然而这都是“君家”的,以此进一步伸述了身入室中、心在室外的疑虑。
这首夫妻唱和诗不同于他人的作品,不含艳情,充满凄苦,这是柳如是的特殊身世和钱柳的独特结合决定的。
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这是一首乐歌。首两章均以“交交桑扈”起兴,这是《诗经》作品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作用在于以一种浅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诗所要记叙的事件或抒发的感情。在起兴的物象和表达的内容之间尽管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但两者往往会在某一方面具有内在的通融性,从而使人在不可言传中获得联想和意会的妙趣。如这首诗起兴中欢然鸣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为以下陈述宴饮营造了一种明快欢乐的气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与宴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心理感应。这种表现手法的运用,大大加强了作品的生动性。
从内容来看,这首助兴的劝饮乐歌还真有点政治色彩。它上来便指出君子的快乐,是来自上天所赐的福禄;接着又强调君子也就是与会诸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前两章的述写在先扬中已暗伏后抑的因素,所以后两章即在此基础上向与饮者提出“不戢不难”和“彼交匪敖”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劝说是很尖锐也很严厉的,但由于前面“之屏之翰,百辟为宪”的铺垫,和后面“万福来求”的激励,使之显得从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说服力。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两句,其表面作用是点出饮酒,在全诗中立一基点,据此可认为它是周王宴饮诸侯时所奏的乐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对以下的“匪敖”,起着一种隐喻的暗示。它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样,人不傲才能福禄不断。这种隐喻,是很有深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