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民歌形式,三章六句分述三个并不相关的内容,通过对比手法讽刺时局,矛头直指最高统治阶级,鞭笞了皇帝的种种罪行,道出了人民的强烈呼声。
《捕渔谣》共三章六句,分述三个并不相关的内容,用两种方式组合:一是不同内容的排比,拓宽外延;二是同一内容的对比,深化内涵,并集中在一个焦点(主题)曝光。丰茸其辞而凝炼其意,正是民间歌谣的普遍特色。远者汉桓灵时童谣:“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黾。”近者如民歌:“种田郎,吃米糠;纺织娘,没衣裳;卖盐的老婆喝淡汤,编凉席的睡光床。”其语虽浅显,事虽明了,作者仅仅作客观叙写,不加褒贬,而事实提供的强烈对比,却表达了深刻的思想内容与鲜明的憎爱态度。
进一步考察,《捕渔谣》所列举三端,非同泛泛。首句写农桑为立国之本,废于征战;人才为兴邦之道,囿于偏见;夫妇为人伦之先,乱由上作。天子所好虽不过尔尔,其影响却至巨至大。诚如司马迁言:“其称文小,而所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屈原列传》)即以冯唐而论,冯唐向以不遇于时作为典故人物流传,在汉时尚数次有人举荐,如今竟至于荐引无人,可悲可叹。曹邺对晚唐社会的病态症结作了深刻揭露,既具有针对的时事性,又有深厚的历史感。
至于题作《捕渔谣》,而诗却无相关内容,或以为怪异。盖民歌民谣向有特殊调名,如近世“杨柳青”“马灯调”“莲花落”“无锡景”可以推知;起先可能抒写直接内容,后来渐渐失去联系。水路山歌,渔夫樵子,“牧笛无心信口吹”,只取其自由洒脱。文人词原亦由民间词发展而来。其词调最初大抵有来历,尔后创作渐多,遂与内容分离;犹如时新名酒仍以百年老窖陈酿作商标,示其古朴醇正而已。顺便再说一说章法,前两章如正形方阵,纵横悉成对衬;第三章奇数陡起,便觉欹兀,戛然而止,锐其锋芒。
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此诗的开头由一“怜”字引出,“不得意”点明“落第”。“况复”二字递进一层,丘为落第正值柳枝又绿的新春,伤心人对满目春光不免倍觉伤神。“柳条青”客字并暗隐送别的场景,灞水岸边,杨柳依依,送别之际,诗人对丘为的怜惜之情也格外强烈了。这一联诗中既有丘为又有诗人自己,其后两联专写丘为。第二联用典。当年苏秦游说秦王,连续上了十次书都未奏效,黄金百斤用尽(《战国策·秦策》)。以苏秦作比,描写丘为只身困于长安、盘资耗尽的窘况;返回时,由于忧愁的煎熬,两鬓又新添了白发。一“尽”、一“新”,两相映照,丘为的凄苦之状与诗人的哀怜之情如在眼前。京都既难以安顿,回家也是孤独一人,生计窘迫。第客联就是对丘为归途形象的描绘:“五湖客亩宅,万里一归人。”这两句是此诗名句,写丘为孤独一人长途返回,太湖畔唯有微薄的家产,生计窘迫。从字句间读者仿佛看到一个步履沉重、心情懊丧的人,低头走向自己的家园,令人产生怜悯的共鸣。此联句与句对仗,同时又句中自对:“五湖”对“客亩宅”,“万里”对“一归人”。结尾一联:“知祢不能荐,羞为献纳臣。”这里以祢衡借指丘为。《后汉书·文苑传》说祢衡恃才傲物,唯善鲁国孔融及弘农杨修,融亦深爱其才,“上疏荐之”。唐代武后垂拱二年,设理匦使,以御史中丞与侍御史一人充任,玄宗时改称献纳使。王维曾任右拾遗、殿中侍御使等官职,因此自称“献纳臣”。诗人认为自己明知丘为有才华而不能将他推荐给朝廷,自愧不如孔融,同时于“羞”中寓愤,对于贤才遭弃的黑暗政治表示了愤慨。情绪由怏怏惜别转到深深的内疚,以至于牢骚不平,激昂慷慨。
王维与丘为虽是同辈诗友,但年龄稍长,故诗中语气较为老成。结尾处反用孔融与祢衡的典故,虽是从识贤、荐贤的角度引出,但“知”字与篇首的“怜”字,还是表现了一种长者所特有的口吻。诗写送别,抒发的却不是一般的离情别绪,其着重抒发的是对人才的爱惜以及由此引出的对黑暗政治的激愤。全诗从离别写到归程,由近及远;诗情则由哀怜转为羞愤,由浅入深。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