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长久偏安于江左的青山绿水,不闻飞骑击虏、角声马鸣之故吧,南朝稍有壮心的文人士子,往往热衷于汉人出塞千里、勒铭燕然的军戎生涯和辉煌业绩。因此,仿“古诗”、叙汉事,借以抒写自己的怀抱和感慨,也成了他们作诗的一大爱好。范云这首诗,正以“效古”为题,倒转时空,把自身带入了六百年前边塞征战的戎马倥偬之中。
诗之开篇以粗放的笔触,勾勒了塞外严冬的苍茫和凛冽:“寒沙四面平”写浩瀚的飞沙,在翻腾如浪中猛然静歇,填平了四野起伏的丘谷。运笔静中寓动,极富气势。“千里飞雪惊”则又动中见静,让荒寂无垠的瀚漠,刹时被纷扬的飞雪所笼盖,境界尤为开阔。一个“惊”字,表现诗人的主观感觉。展现在读者眼前的塞外景象,正如《楚辞·招魂》所述:“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令人心骇而骨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上,诗人恍已置身于顶盔贯甲的汉卒之中,正冒着风雪,向茫茫阴山、皑皑交河进发。“阴山”横亘于今内蒙古境内,往东遥接内兴安岭。山上本来草木葱茏,而今在狂烈的寒风袭击下,时时可见高大树枝的摧折;“交河城”则远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正是车师前王的治所。此刻在雾气缥缈之中,它竟像海市蜃楼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阴山到交河城,空间相距远不止千里。诗中却以“风断”、“雾失”两句,使之近若比邻。如此巨大的空间转换,不仅表现了塞外瀚漠的辽阔,更为活跃在这一背景上的士卒征战生涯,增添了几多壮色和扑朔迷离之感。
以上四句重在写景,豪情万丈的出塞健儿,似还只在背景中若现若隐。自“朝驱左贤阵”以下,他们终于大显身手了。“朝驱左贤阵”一句,写的是飞将军李广亲自指挥的一场激战。据《史记》记载,当时李广率四千骑出右北平,迎战匈奴左贤王十倍于己的骑兵。李广布圆阵拒敌,“胡急击之,矢下如雨”,“吏士皆失色”。而李广“意气自如”,执大黄弩射杀匈奴偏将数人,终于坚持到援军到来,突围而出。“夜薄(迫近)休屠营”抒写的,则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的一次胜利远征。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过焉支山千有余里”,杀折兰王、斩卢胡王、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首虏八千余级,收休屠祭天金人”,一时名震遐迩。这两次战役,在时间上相隔五、六年。诗中却以“朝驱”、“夜薄”使之紧相承按,大大增添了塞外征战的紧张态势,将出征健儿勇挫强敌的豪迈之气,表现得痛快淋漓!接着“昔事前军幕,今逐嫖姚兵”二句,又回射上文,抒写主人公先后追随前将军李广、嫖姚校尉霍去病屡建奇功的经历。语气沉着,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身为名将部属的深切自豪感。
以上一节描述出塞千里、接战强虏的英勇业绩,读来令人神旺。不过,军戎生涯除了长驱直进的胜利外,也难免有意外的失误和挫折。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功业显赫的名将,也仍要受到军法的惩处。“失道刑既重”,说的正是李广晚年的不幸遭遇:李广率师出征,因为无人向导而迷失道路;大将军卫青追究罪责,李广终于含愤自杀。“迟留法未轻”,则指博望侯张骞,随李广出塞,迟留后期,按法“当斩”,只是由于出钱,方才“赎为庶人”。这样的失误,虽然难免,但军法如山,不可宽贷。这又使充满英勇气概的军戎生活,蒙上了一重悲壮的色彩。唯其如此,它才更加可歌可泣;在诗人眼中,也更富于浪漫气息和奇异的吸引力。汉代的边塞征战,正是这样,以它辉煌的业绩和悲壮的色彩,写在了汗青史上。何况,这些业绩,又是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分不开的。倘若不是他的果断决策,汉代则不能有此美善旺盛(休明)的壮举。所以,诗之结尾,诗人不禁发出了“所赖今天子(汉武帝),汉道日休明”的热烈赞叹。倘若联系诗人生活的齐梁时代,朝廷积弱,只能坐看北方异族铁骑纵横,读者可以感受到,诗人的结句又包含了无限感慨和不尽之意。
“效古诗”名为“效古”,诗中其实总有诗人自己的身影在。范云身为齐梁诗人,写的虽为汉代古事,但因为用了第一人称,在时序上又故意倒“古”为“今”(“今逐”、“今天子”),便在诗中造成了一种古今错综、彼我交融的奇特效果。出现在诗中的主人公,看似汉代士卒,却又融入了诗人的感情。恍惚之中,似乎不是诗人回到了汉代,倒似当年的李广、霍去病,穿过六百年的时空,奇迹般地出现在南朝,正率领着诗人,仰对瀚漠的朔雪、狂风,转战于阴山、交河。而读者呢,也恍惚与诗人一起,参加了“朝驱左贤阵,夜薄休屠营”的战役,为胜利的突围而欢呼,为“失道”名将的陨身而堕泪。这是一种错觉,但它的奇特效果,正是由范云这首《效古诗》的独特表现方式所造成的。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