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
这首曲题名春怀,写的不是我们习见的怀春、伤春的情杯,而是劝人抓住大好春光,及时行乐。元朝中后期,朝纲混乱,吏治腐败,统治阶级内部加紧争权夺利,在朝的知识分子辞官归隐,远祸全身;在朝的知识分子,更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浇愁。
全曲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共计三层。
第一层为前三句,写出了暮春的景色,“惜花长恨花开早,何况落江无数”,真的“匆匆春又归去”(辛弃疾《摸鱼儿》),春来春去,只在转眼之间,如今已是“林花谢了春红”(李煜《乌夜啼》),树上一片浓密的绿荫,枝上只有杜鹃在悲鸣,似乎在为落花为春天唱挽歌。
四、五两句为第二层,由时间上的“转眼春休”想到人生中青春的消逝,也只在转眼之间。青春的消逝是牵引不住的,只是在转眼之间,就“自了少年头”。
由青春早逝,引出了第三层,就是要及时行乐,个人就是天天歌舞欢乐,一生中萧洒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在豪华的筵席上,有香气四溢的葡萄美酒,有绝色佳丽殷勤斟酒,还有歌声婉啭,舞姿翩翩;这就一定要金瓯频举,一醉方休。
这首里有些稍极成分,但这是产生在那个黑暗的时代里的,而且问题的另一方面,不求进取,及时行乐,虽然是消极的,但却是以及时行乐来掩饰其怨恨愤懑,这里透露出了作者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抗争精神。
整首曲子借用典故而不着痕迹,明说是要人们好好享受有限的时光,实际也含有自己志不得展的悲愤。曲子中对景物的描写赋予人为的感情,将杜鹃也赋予了“愁”,形象而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