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结交须黄金,黄金不多交不深。”揭露出金钱对人情世态的“污染”。黄金一直是古代社会的硬通货,而金钱换“友谊”的事情无论古今都不乏其例。早在西晋,鲁褒就深刻地指出:“舟车上下,役使孔方。凡百君子,同尘和光。上交下接,名誉益彰。”(《钱神论》)
“纵令然诺暂相许,终是悠悠行路心。”形象地勾画出长安壁主人虚情假意的笑脸和冷漠无情的心。“然诺”是信义的标志,金钱是欲望的化身,道德和欲望之间的沟壑永难填平,这是作为社会动物的人本然而终极的顽疾。“悠悠行路心”正指向这个本性,“悠悠”两字,形容“行路心”,十分恰当地表现出这份本性长久而自然地生长于世人心中。这样一种看似平淡的口气,对人的讥刺不露骨而能达到鞭挞入骨的效果。
文学是社会的一画镜子。这首诗言浅意深,富有哲理意义,反映了唐代社会世态人情的一个侧面。
据柳宗元的《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构法华寺西亭》、以及《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等文 章,可以看出该文应写于元和四年。《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曰:“间岁,元克己由柱下史亦谪焉而来。无几何,以文从余者多萃焉。是夜,会兹亭者凡八人。既醉,克己欲志是会以贻于后,咸命为诗,而授余序。”元克己于元和四年谪永,柳宗元于元和五年五月移居愚溪侧旁。因此,该诗与《序》作于元和四年无疑。
柳宗元何以能逃逸出昔日的苦闷心境,进而步入一种少有的旷达境界呢?我想大概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至元和四年前后,柳宗元对江南的梅雨湿热气候有所适应,身体有所好转,不再是“百病所集,痞结伏积,不食自饱,或时寒热,水火互至,内消肌骨”的那种初来永州的感觉。其二,相继被贬谪来永的官员与慕名求教的学子的不断增多,使柳宗元的心里也渐渐淡化了初来永州时的那种被抛弃、被荒废、被折磨、被摧残的孤愤心态。其三,母、妻病亡的惨痛,王叔文之死的阴影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渐趋平缓,压抑、苦闷的心理有所缓解。从而,眼界骤然开阔起来:昔日的南蛮之地,奄忽间在那郁闷的胸中生出些许美来,并不断激发其观游的欲望与创作的快感。如在《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中欣然写道:“丛莽下颓,万类皆出,旷焉茫焉,天为之益高,地为之加辟,丘陵山谷之峻,江湖池泽之大,咸若有增广之者。夫其地之奇,必以遗乎后,不可旷也。”
从总体上看,《法华寺西亭夜饮》在柳宗元诗歌中可以算得上是一首堪与《江雪》《渔翁》相并提的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这首诗中赋与比、象与兴应用得如同羚羊挂角,天衣无缝。在其平淡而简朴的文字里,隐藏的却是他那翻滚的思绪和那难以平静的激情。正如钟嵘于《诗品》中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诗先从“法华寺西亭”写起,用“释迦往舍卫国说法时暂居之处,即祗树给孤独园”来喻法华寺,其意有二,一是指出了西亭在夕阳下的幽静;二是道出了他们这些贬谪之士南来永州,如同释迦讲法于舍卫国一般,属于生命的一种过程。于是,相互勉励道:人生于世,得抛开一切烦恼,举杯把盏,开怀畅饮。因此,“共倾三昧酒”短短5字,可谓是畅快洒脱,仿若将贬谪之痛、前途之忧置之九霄云外,淡忘得个干净,全然一股李白式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迈。
人常言:酒逢知己饮,话向故人说。柳宗元与元克己这样一群落难异乡而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有缘相聚在这幽静的西亭,酒成了他们唯一排遣郁闷麻醉神经的最佳言语。其实,在人类文化史上,无论中外,酒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营造氛围的物品。因此,古往今来,借酒浇愁的文学作品,可谓是船装车载,难以尽数。最耐人寻味的有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有刘伶的《酒德颂》:“兀然而醉,怳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见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
柳宗元与元克己等人对酒当歌,不觉天色渐暗,月上梢头,醉态朦胧中从西亭望去,只见那暮色中的池水漫上西亭的台阶;皎洁的月光在窗上投下美丽的花影。于是,柳宗元笔锋一转,像电影画面一样地由室内的叙谈与把盏切换到了对窗外景色的描摹:“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通过两组特写镜头将朦胧的暮色与漫涨的池水、皎洁的明月与窗外的花影这些远近大小不同的景物联系在一起,构筑成了一幅鲜活生动、幽静典雅、清丽柔美的画卷。置身于这样仙境般的画卷中,还有何愁可言?何有不快之念?此时,作者已从逃逸规避的心态上升到了与自然融合的境界。
距离上由远而近,时间上由昼而夜,最后在阑珊的灯火下,相互对视,发现依然青丝满头、风华正茂,于是,不期然地得出该诗中的最蕴深意的旷达之句:“莫厌樽前醉,相看未白首”。
“莫厌樽前醉”中的“莫厌”二字,用得厚重而富有张力,它不仅与首联的“共倾三昧酒”遥相呼应,抒发了一种内心深处的豪气,也为结句“相看未白首”作了恰如十分的铺垫,使全诗浑然一体,豪气云霄。此外,“相看未白首”之句,隐约地指出了前途的光明与希望的存在,说明了柳宗元并没有沉湮在悲愤哀怨的泥潭之中,而是在以旷达之情正视着当下的处境。
于此,有的学者认为该诗的尾联写得甚为凄婉。因为在“未白首”的年龄,本正是为国为民贡献青春与作为的大好时机,而在这样的时机却沉迷于樽中之酒而致使光阴虚度,对大智的柳宗元而言,显然是一种无奈的悲愤,是一种痛苦的挣扎,是一种无声的哭泣。诚然,作为一说,这种理解也无可厚非。
但是,阅读这首诗时,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在柳宗元所处的中唐时代,五言、七言的律诗绝句都已相当成熟,而柳宗元在此为何没有遵守律诗绝句的规则?贸然以六句成诗,较之绝句多了两句,较之律诗则少了一联,像这样的非绝非律类诗,在柳宗元诗集中共有4篇,即《独觉》、《雨后晓行独至愚溪北池》、《渔翁》、《法华寺西亭夜饮》(《杨白花》虽然只有5句,但它已表现出了词曲的风味)。原因为何?许多人为之莫解。其实,这是柳宗元文风中一以贯之的一种对当下主流文化的反叛与背离,对古体诗歌文体的一种光大。因为在柳宗元的4首六句诗中,皆以仄声字入韵,明显地带有古体诗的风味,而在古体诗中是没有句式句数的限制与约束的。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柳宗元对古文运动的执著与文学样式的创新。
其实,人是有多面性的。生活之苦尽管无法规避,但也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永远在痛苦之中。婉约中有旷达,旷达中有哀婉,这才能构成一个完整而真实地个体。因此,我们在欣赏某个人的作品时,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其归之为某一个派别,譬如手执铜板铁琶高唱“大江东去”的苏东坡可谓是一个彻底的豪放派诗人,但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之句则写得让人读而泪落,吟而声咽,其婉约之调并不在易安柳永之下。于此,柳宗元的心态也是一样,痛苦之余不乏旷达,悲婉之后不失豪放,晦涩之中亦有明达。
此词以华丽的词藻描绘了一个女子的情态和思绪,属于传统的“闺情”一类,同时该词也显示了作者娴熟的填词技巧。
上片写女子的懒散无聊,房中的陈设、身上的衣着都足精美考究的,但她的精神生活却是空虚的,只有孤独和寂寞与她相伴。
下片写女子的离别相思之苦,透露了她之所以百无聊赖的原因。经年得不到远方情人的音信,只能花前弹泪。“愁入春风十四弦”,思绪缠绵,情韵无限。写出了相思相爱之深。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