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采用情景交融的手法,将眼前的长虹、孤雁与内心的愁思溶合在一起,描绘出带有浓烈主观色彩的“海欲竭”“秋更哀”的苍凉景象,既喻衰亡中的金朝国势,又喻孤独忧伤的诗人。末句中的“残阳”与首句的“霁景”相应,愈显沉郁、凄凉。全诗结构严谨,首尾呼应。
首联紧扣诗题。“绛阙”点明登临之地;“霁”点明登临之时;“遥天”是登高所见;“登眺”二字虽未点出,但已自寓其中。句末“开”字用得极好,此前“黑云压城城欲摧”那令人窒息的情景及此时乌云乍开,胸中沉闷顿然若释的心境尽在言外。阴霾廓尽,晴空如洗,万里蓝天,纤细毕现,金碧辉煌的宫阚在虹消雨霁、彩彻云衢的美丽景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迷人。然而,久久盘旋在诗人胸中的郁结并未随之尽释,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的意向把诗人的视线很快拉回,纤细毕现的晴空反而使他更清楚地看清了周围饱受兵燹之后的疮痍。在满目疮痍中,尤引诗人注目的是金明池那正被秋风吹荡,处于一片萧瑟凋零中的高树,一种故国乔木、铜驼荆棘之悲油然而生。该联赋中有比,象中含兴,以下诸联紧扣“雨后”“登眺”四字,围绕亡国之悲,赋陈其象,因象见意,皆由此生发。
颔联首句之“长虹”,本来是非常美丽的景物,然诗人“以我观物”,故续之以“下饮海欲竭”。该句以“海”喻金国,以“长虹”喻蒙古军。着一“欲”字,以预示金国必亡,人民将被屠戮殆尽的悲惨命运。对此,诗人悲戚愁惨,哀恸万分。而此时恰又有一群大雁呱呱南飞,凄唳的叫声,使萧杀的金秋更添了几分凄凉的气氛。传说雁群中领头的,都是失去配偶的老雁,因孤苦伶仃,再加知前途艰险,故其叫声分外凄凉。诗人此时际遇与“老雁”相近。上年,老妻病故;本年,幼女夭亡,国家的前途又复如此,故于老雁的叫声尤感揪心。同时,此处也有以秋雁哀鸣,来喻中原人民的流离失所,奔走呼号的意思。诗人远目飞鸿,心影相随,际遇之悲,国衰之痛,充溢宇内。
登临的所见所闻,莫不生悲;国事家事,皆不堪言。诗至此,似乎再说已属多余。然而诗人毕竟是大手笔,颈联又掉笔言其所思,使诗极尽波澜起伏之致。诗人由明池联想到昆明池,又由昆明池之黑灰联想到刚停的暴雨及暂时平息了的战乱,遂幻想劫火亦有终归息灭的。但幻想不等于现实,尽管诗人不甘亡国,想入非非,可这一厢情愿一经理智撞击,便化为乌有,于是对句又言“神嵩何计得飞来”。“神嵩”(中岳嵩山)绝无从数百里之外飞来汴京之理,无救兵可求进而期望中岳来作屏障,可见诗人绝望之极。句中不说“无计”而说“何计”,着“何”字表现出诗人在绝望之中反复挣扎的几多情思。
尾联以阮籍自况。是时诗人久于悲痛,泪已无多,不堪眺望吹台,只有追怀往事,感念“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徒增悲伤了,故有“莫傍”二字。可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从这自我克制、收敛之辞中,更能体味到诗人泪往心里流那凄婉哀绝的悲伤,收到曲折有致,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
这是篇游记。此记将两次游赏大龙湫所见揉合于一文,一值秋霁,一当冬旱,瀑布的景色不同,亦各有情趣。初游,作者从远处听到湫水骇人的洪大声音着笔,到形如大柱、屏风的巨石,故作曲折跌宕,而突然倾出如雷霆、暴雨、从天迸落的大瀑布,风骤水飞,气势如万马奔腾。再次游,作者笔下的情调,如缓韵轻歌,绘瀑布只丹青数笔,而以水在石上映红、斑鱼、黄猿、苍林、落叶,映衬大湫的溢如苍烟、鸣声壮急之美。全文文笔潇洒俊爽,平叙中有突兀,轻淡里着色彩。终篇以明月如故人作结,情趣盎然。
这篇文章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描写作者在秋冬两季游大龙湫的见闻。
第一部分写其初游时的感受。在这一段中,作者具体描写沿路的见闻。其写水声之大,撼人心魄,与苏轼的《石钟山记》中“大声发于水上,噌吰如钟鼓不绝,舟人大恐”的写法相似。只是苏文是实写,而此处则是虚写,借水声之大来渲染水势,以起到“先声夺人”的效果。接着又从视觉的角度对沿路山景进行描摹,种种奇山异石令人目不暇接。作者用新奇的比喻为奇异纷披的山石传神写照,描写颇为精彩。人俯、相倚、大楹、屏风、蟹螯等,巧妙地表现出了山石的千姿百态,而且动静相间:“作人俯势”是动,“如大楹”是静;“两股相倚立”是动,而“其颠谽谺,犹蟹两螯,时一动摇”则为静中之动。动静相间,所表现出的意象更为纷繁多姿。
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对大龙湫进行侧面的烘托之后,就对瀑布进行直接描摹。先极写瀑布之高,仿佛从天而降,再状瀑布的夭矫凌空之态,然后写它迸落深潭,发出如殷殷雷声般的震耳声音:视角自高而下,由仰望至俯视,极有层次地写出了眼前瀑布那种盘旋飞舞,轰然迸落的神姿。“震霆”二字,极言瀑布落深潭时轰鸣声音之大。瀑布凌空飞下,激起横射的山风,水沫随风飘洒,犹如暴雨骤至。这是瀑布将落未落时的雄伟气象。
接着写瀑布入潭,用一“捣”字,非常传神地表现出瀑布的雄劲之势,体现了作者炼字之精。瀑布捣入深潭,轰鸣声犹如万人奋击鼙鼓那样惊天动地。先写瀑布,继写水声,仍是从视听两方面落笔。水声给作者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文中先后三次予以强调:先是“闻大声转出谷中”;继而亲临其境,感受到它“如震霆”、如“万人鼓”那样雄壮;最后又以“人相持语,但见口张,不闻作声”来进行反衬和渲染,淋漓尽致地突出了大龙湫飞瀑的磅礴气势。
以上所写,是作者追记初游龙湫时的见闻,描绘了秋雨霪霪的雨季所见到的大龙湫奇景,下面则转而描写旱季的大龙湫。雨季的大龙湫,其基调是“雄奇喧腾”,而旱季大龙湫的基调则是“明丽幽静”。瀑布不再是那种夭矫凌空、声震山林的雄姿,而是呈现出“渤渤如苍烟,乍小乍大”的飘缈变幻之状;水声也变得回环潺谖,需要走上邻近的石桥,方能聆其清音。虽然不复能看见雄奇之景,却别有一番情趣,吸引游人留连忘返。这一段,侧重描写大龙湫四周的景物,与上一段突出描写瀑布本身不同。这里作者描绘出一幅明丽幽静的画面,以展示大龙湫旱季的美丽。
围绕着瀑布,他从动静两方面来写景:潭上清石与水气相映,红如丹砂;山石之间树木葱茏,碧绿细润,如翠羽凫毛。红绿两色,交相映衬,使这些静态的景物,更为生色。又以鱼和猿两种动物来写这里环境的自在悠然,远离尘嚣。鱼的闲暇逍遥点出山中景致令人心情怡然,同时也写出了潭水的清莹透澈。猿猴“窥人而啼”这一场面,着力渲染的是山中的静谧。猿猴啾啾而啼,更打破了山中的岑寂。作者承袭前人以声写静的手法,通过动静两组画面的相映照,突出了旱季大龙湫清雅如画的美。面对这样的美景,作者的游兴到薄暮还未尽,直至月出东山,依然徜徉在洒满月色的曲径上。这是诗的意境,诗意盎然的结尾,使文章余味无穷。
这一篇游记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记叙了两次游历,通过不同季节的所见所闻,全面地展现了大龙湫的风姿。二者互补,将大龙湫的奇伟变幻尽收笔下;二美合璧,将大龙湫的奇丽景象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在结构上通篇用对比法:上一段写大龙湫的雄奇喧腾,展现出的是壮美的画面;下一段写大龙湫的明丽幽静,展现出的是优美的画面。雨季出游,着重写沿途的见闻及瀑布的磅礴气势;旱季重来,着重写瀑布四周的景物。上一段的描写是线状的,下一段描写是点状的。上一段详写的,下一段则一带而过;而上一段所略者,下一段则工笔细描。犹如秋冬两季大龙湫景色的不同一样,文章的上下两段也迥异其趣,充分体现出作者文笔的腾挪变幻之妙。
这首诗写诗人上山寺访友不遇,却被山中优美的自然景色所吸引,因而尽兴欣赏。过,访问之意;融,是诗人所要寻访的和尚的名字;上人,对和尚的尊称;兰若,梵语“阿兰若”的简称,指和尚的住所。
首句,通过山头禅室里挂着僧衣的细节,既点明了友人的身份、居处,也巧妙地暗示友人不在禅室里,写得干净利落。
次句紧承首句,指出“窗外无人”,也是静悄悄的。只听见山溪流水潺潺,溪上有各种鸟儿飞来飞去。诗人以溪声、鸟飞的声响和动态,反衬出山寺环境的清静。
接下去,第三句“黄昏半在下山路”,省略了主语,句法简洁。七个字兼有叙事、抒情、写景。“黄昏”,暗示诗人尽管访友不遇却兴致未减,已在山顶佛寺四周流连了大半天。“下山路”,说明此刻诗人正慢慢沿着山路往回走。“半在”,表明山路上景色也很幽美,因此自己把半个黄昏都消磨过去了。
“却听钟声连翠微”,“却”字,不仅起到转折句意的作用,还能使人想象诗人蓦然闻钟、回首驻足的情状。“钟声连翠微”五个字,以景物形象、色彩和声音收束全篇。因为作者凝神聆听着悠扬的晚钟声在深山里荡漾、萦绕,所以他感到钟声同这浮荡山间的青翠岚气连成一片。“连”字把听觉形象“钟声”与视觉形象“翠微”彼此沟通起来,传达出诗人独特而又自然的感受。这一句描绘了暮色苍苍中翠色千重的山林美景;而荡漾山林经久不息的钟声,又给这幽深秀丽的山林增添了静谧的气氛。诗人流连忘返、迷恋山林的深情,就从这幅深山幽景中透露出来。
七绝诗篇幅短小,要求作者笔墨精炼。这首诗四句二十八个字,无一句、一字是多余的。摄取的景物虽不多,却显得丰富多彩。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