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朋友的诗,全诗内容是诗人对朋友真挚情谊的表达,抒发的是惜别之情。
“秋在”“暮”字可以看出送行的时间是秋天的傍晚。“水清”,说明天晴气爽,“暮蝉”,黄昏的时候还有蝉在鸣叫。“洛阳”是诗人与狄宗亨惜别的地方,也就是今河南省洛阳市;“鸣皋”,狄宗亨要去的地方,在河南省嵩县东北,陆浑山之东有“鸣皋山”,相传有白鹤鸣其上,故名。又称九皋山,山麓有鸣皋镇。本句中的“树色”和“烟”是写景,暮色苍茫中洛阳“树色”依稀可辨,这是实写;在洛阳是看不到鸣皋的“烟”的,但与朋友惜别时,向朋友要去的地方望去,烟雾朦胧,这是虚写。
诗的后两句直抒情怀。“愁不尽”说明两人情谊非同一般和作者的依依不舍之情,后句侧重点是“空度”,他说,你走了我很惋惜无人与我做伴,只能白白度过这个凉风飒飒、气候宜人的秋天。这两句语意浅近,而诗人与狄宗亨的深厚情谊却表现得十分深刻,即所谓“意近而旨远”。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含意隽永深沉,虽然只有四句,但却以情取景,借景抒情,委婉含蓄,意余言外。因为一首“七绝”只有二十八个字,表现的思想感情又较复杂,这也就难怪诗人惜墨如金,用一字而表现丰富的内容,如第二句以“烟”字概括说明想象中的鸣皋景物,第三句以“愁”字表现诗人对狄宗亨的感情之深,皆是妙笔。
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