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这是一篇史论。作者列举历代兴亡的史实,指出历代君王仅仅片面地吸取前代灭亡的教训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盖的问题,但却将原因归结为非人智能所虑及的天意。论证“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目的在于给明代统治者提供历史教训,使之“深虑”长治久安的道理,并采取相应的办法。
本文系针对明初的政治形势而提出的治国方略。明代建国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曾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注意潜在的危机。作者就历代兴衰的史实,提出了有关长治久安的积极性的建议。
文章的开始先从“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谈起,并把这种现象和天道挂上了钩,这是作者立论的核心。在作为全文重点的第二段中,作者列举了大量史实,从秦始皇一直谈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为了证明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应该说,这些翔实的历史经验是可信的,是有强烈的说服力的。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写作本文后不久,明朝就发生了“乱”。明太祖死后,其孙建文帝即位,由于和某些亲王产生了矛盾,终于导致了“靖难之变”,方孝孺本人也死在这次动乱之中。从这一点来看,作者还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总结,作者再一次点明全文的主旨。在语言的运用上,作者尽量发挥了他那犀利而坚定的文风,做到了既能说理透彻,又能通俗易晓,这在他评论前代帝王时可以充分看出。
由于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对“天道”的理解还带有一定的宿命论的色彩。“不可以谋天”的提法实际上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以听天命”的消极态度。
女子听说情人要出远门,就匆匆赶来相送。首二句交代了送别的过程。句中的“欢”,是江南女子对情人的昵称。“扬州”是指南朝首都首都建业(今南京),商业极其繁荣,单单秦淮河就有“小市百余,大市十余所”。商人估客凭籍长江水利,往来其间,“贡使商旅,方舟百计”,故而六朝西曲颇多表现商妇贾客生涯,特别是女子之离愁别恨。诗首句特意点出“下扬州”三字,恐怕正是为了暗示这一背景。诗首句特意点出“下扬州”三字,恐怕正是为了暗示这一背景。她送啊送啊,不辞路远,一直送到了“楚山头”。楚山,泛指楚地之山。《莫愁乐》产生的竟陵(今属湖北),正属古楚地。在山头分手,利于目送征鸿,见得女子聪颖情深;但从全诗看,也是为了配合诗境,为末句的写景先垫写一笔。
第三句描写欲别还难的场面。不难想象,分手之际自有种种情态,这里略去其余,仅选择了女子的一个动作加以刻画。“探手抱腰看”的主语是女子。海誓山盟、千言万语,一路上大概已说过了,分手之际,女子突然伸手将情郎抱住。这一举动急切、娇憨,使人想象到难分难舍的情景。“看”字下得极为传神,她是想把情人的音容笑貌刻印入脑海?抑或要看透情人的心灵深处?要知道,去处是扬州销金窟啊!这不会不使她感到忐忑不安。此句曲折含蓄地表达了她的一往情深却又隐含忧虑的复杂心情。 诗最后一句突然宕开笔墨,转而写景:“江水断不流”。一说,指女子希望江水不流,令“欢”不能乘舟东去。这样理解固然未尝不可,但终觉淡而寡味。这当是特定地点特定人物眼中之景。滔滔江水,不舍昼夜,自然不会暂停,但从山头高处远望,波涛似乎消失,水面平静如镜,不就像凝固了吗?这一景像,在切盼情人不要离去的女子眼中,更是似幻似真,由幻变真。这一句就像电影中一个采用特技的特写镜头,为整个场景平添了一层浪漫的色彩。我们仿佛听见女子遥指江面,娓娓劝说:“你看,江水也不流了,你为什么还要离去呢?”以景作结,耐人寻味,有含而不露、悠悠不尽之妙。 送别的歌辞,自然意在抒情。此首却无一语正面述情,全由动作、景物加以衬托,但读来唯觉感情深、情态真,有情在言外之功效。
读这首诗,容不得人情感上有所酝酿,劈头便为一派浓重的忧愁所笼盖——一个苍莽悲凉的秋日,一场郁郁无欢的怅饮,本已令人愁闷难耐。何况还有那吹不尽的秋风,老是在帐外“萧萧”地响,更教人愁杀。“秋风萧萧愁杀人”,这一句突发的啸叹,正将主人公心头的万缕愁绪,化作烈烈秋风,“苍茫而来”,立时令人生出一种“不可遏抑”的困扰之感。“出亦愁,入亦愁”,则以细节刻画,抒写愁苦中人的坐立不安。不禁使人感到,那困扰着主人公的忧愁,竟怎样难以趋避、无可摆脱。受这困扰的,不止主人公一人:“座中何人谁不怀忧?”既称“何人”,又加“谁不”,这双重反问告诉人们:那忧愁正如病魔一样,已侵袭到所有在座者的心腑。使主人公所对无非忧者、所闻无非愁叹——这样的日子,真能耗蚀人的青春,加速衰老之期的到来。难怪主人公要发出“令我白头”的幽幽哀叹了。
以上一节,一味写“愁”,使人来不及细想,先就浸染上了那摆脱不开的忧愁。读者不免要问:诗中主人公是谁?他究竟为什么如此忧愁?第二节诗,正为读者解开了疑团:“胡地多飚风,树木何修修!”“胡地”,即塞外胡人居处之地。主人公既呼之为“胡”,可见他自己不是胡人。联系下文“离家日趋远”一句,可知主人公应是远离家乡、出塞戍守的汉卒。对于初到塞外的旅人来说,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的异域风光,实在是新鲜而奇妙的。但作为戍卒而久居胡地,看惯了浩瀚的黄沙,见不到几多绿意。秋冬之际,唯有呼啸的飚风,时时摇撼着稀疏的高树。那滋味可就大不好受了。它们所能勾起的,只能是千重忧虑、万里思情。读到这里,读者便可恍然大悟:主人公之所以“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之人之所以“谁不怀忧”,那都是心揣着有家难归的万里离思的缘故。在这样的断肠人眼中,无论是“飚风”,无论是“修树”,触目间全都化成了一片愁雾。故此二句看似写景,实亦写愁,正与上文“秋风萧萧愁杀人”相应,将满腹的忧愁“外化”了。
如果说,忧愁可以催人衰老,它首先带给人们的,则是憔悴和消瘦。“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诗中的主人公,正因为飘泊异乡、离家日远,被愁思消磨得茕茕骨立了。但诗人却不肯明言,而是巧妙地运用“衣带”之“日缓(松)”,以反衬主人公身躯的日见消瘦,写得含蕴不露而哀情深长。一位形销骨立的戍卒,就这样独伫于塞外荒漠,默默无语地遥望着万里乡关:“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他不是无语可说,而是心中塞满了愁思,纵然有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要描述这样一种痛苦之状,笔墨是难以胜任的。但人们在极度痛苦之中,想象力就往往特别活跃,笔底口中便常常跳出奇语。《卫风·河广》的主人公,在眺望黄河彼岸的故国时,思归心切,就唱出了“谁谓河广,一苇杭(渡)之”的奇句。而这首歌的主人公,为抒写胸中难以排遣的痛苦,竟想出了“肠中车轮转”这一奇喻。用滚滚车轮在肠中的转动,写主人公无可言传的曲曲愁思,真是形象得教人吃惊。也正因为如此,戍卒那离家万里的痛苦怀思,才以更强的力度震荡了读者的心弦,使人不能不为之悚然动容。
有人认为,《古歌》所抒写的,是“游子天涯之感”,恐怕不确。从上文的分析可知,它应该就是“胡地”戍卒的思乡怀归之作。东汉曾多次对羌人用兵,战争均延续十数年之久。朝廷之将贪功而无能,至使离乡征戍之卒“进不得力战,退不得温饱”,大批丧生于“胡地”、边境。这正是《古歌》之类思乡之作产生的背景。这首歌熔抒情、写景于一炉,在“秋风萧萧”中抒写困扰戍卒的愁思;又将它融于异乡的修树、荒漠的飚风之中,变得更加蓬勃、纷扬;最后忽设奇喻,将其化为辘辘车轮,在肠中滚转不已。如此形象的情感抒写,显示出汉乐府民歌在抒情艺术上已有怎样长足的进步。能够与它比美的,在汉代,恐怕只有“长于抒情”的《古诗十九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