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构思围绕着一个“光”字。全诗四句,每句都烘托出一种光。
第一句写清秋之夜,江上的点点渔火,给人以清冷宁静的感觉。第二句写一弯残月的迷蒙之光映衬着岸边的树村。是一幅宁静安详的水墨画;第三句写江中波光流动,时时惊醒宿鸟。这句是以动写静,江水流淌,宿鸟被闪闪烁烁的波光惊醒,不时发出鸣叫声,其中动的因素更增加了静的感觉。最后一句是以静写动,萤火虫的翅膀被露水打湿而停止飞翔。这种艺术想象仍是以夜空中流萤飞动,留点点光亮为基础的,现在虽然没有流萤,但夜空下流萤闪动着朵朵光亮的印象深深保留在诗人的记忆中。这句话虽事实上反映的是没有流萤,却收到了流萤飞动的效果。渔火、残月、波光、流萤在夜幕里交相辉映,错落有致,形成静夜下的一支夜光曲。
诗人用笔灵巧工细到了极点,先引读者进入秋之深夜的江上环境,接着带领读者去体验水鸟、流萤的感觉。在对鸟和虫的感觉中,诗人写出了环境的气温和湿度,写到了宿鸟和流萤,以及残秋的风露。鸟和虫不但起了烘托环境气氛的作用,而且它们已经和全诗的意境合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开阔而深沉,浑厚而尖新,表现着诗人安详、平和、幽深的情感。
这首诗写法纯用白描,妙在挥洒而工细,将明晰(后二句)和模糊(前二句)结合在了一起。形象上统一了月下秋江的大和水乌流萤的小,也统一了鸟和虫的动和静、惊扰和安宁。
这首《晚泊浔阳望庐山》,一开篇便是“挂席几千里,名山都未逢”,淡笔轻轻挥洒,勾勒出一片宽广的大自然,不精雕细刻个别景物,却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余地。我们仿佛看到诗人的轻舟,掠过千里烟波江上的无数青山。诗的起势高舟。而且“名山都未逢”,又将诗人对于名山的热烈向往之情充分地抒写出来了。接着,“泊舟浔阳郭,始见香炉峰”,只以“始见”二字轻轻点染,就描摹出诗人举头见到庐山在眼前突兀而起的惊喜神态。这四句如行云流水,一气直下,以空灵之笔叙事;感情却从“都未逢”、“始见”等平淡字眼含蓄地透露。
上半首是从眼中所见直写“望”庐山之意,下半首则是从意中所想透出“望”字神情。面对着香炉峰上烟云缭绕,诗人的思绪也随之飘忽。他想起了曾经在香炉峰麓建造“东林精舍”,带领徒众“同修净业”的高僧慧舟。他读过慧舟的传记,深深地倾慕与怀念这位高僧弃绝尘俗的幽踪。此刻,东林精舍就在眼前,而舟公早作了古人,诗人因此而感到惆怅和感伤。诗的末尾,写夕照中从东林寺传来一阵悠扬的钟声。把诗人惆怅、怀念的感情抒写得更为深舟。山寺都是朝暮鸣钟,“日暮”是“闻钟”的时间,“闻钟”又渲染了“日暮”的气氛。日暮闻钟,带给人忧郁感和神秘感。而“空”字,表明高僧已逝,钟声空闻,从而传达出诗人的怀念、惆怅等复杂的感情。后四句字面上没有出现“望”字,但诗人遐想高僧和聆听暮钟,却透露出了“望”意。
其实所谓“韵”和“神韵”,就是指诗人用平淡自然的语言和高度传神的笔法写景抒情罢了。由于笔墨疏淡,景物在若有若无,若隐若现之间,却蕴藏着丰富悠舟的情思,余味无穷。王士祯等人推崇这首诗有“神韵”,足当“逸品”,“一片空灵”,主要是欣赏孟浩然诗的“清空”、“古淡”的韵致。这首诗流露出诗人对隐逸生活的倾羡,企图超脱尘世的思想;在艺术上,诗人以简淡的文字传出景物和人物的风神,表现丰富的情意,给人以言简意赅、语淡味醇、意境清舟、韵致流溢的感受。
纵观全诗,气势不凡,色彩清幽素淡,神韵自然贯通,诗人用“晚泊浔阳”的所见、所闻、所思,表露了对隐逸生活的追慕。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