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以少女的形象、口吻写春愁春感,写其春晓护眠,娇慵倦怠,又暗生自怜的情态与心理。
春晨,窗外屋檐滴水的声音将她唤醒。一“惊”分明写出了女主人公些微娇嗔恼怒之意,分明睡得香甜,不料漏声扰人清梦,合是十分该死。本就恋梦,这一醒来方知春暖花开,正是春眠天气,遂倦意袭来,无法抗拒。且看这句“格外娇慵只自怜”,“娇慵”谓柔弱倦怠的样子,李贺《美人梳头歌》中就有“春风烂熳恼娇慵,十八鬟多无气力”的句子,想必本词的女主人公也同这位女子一样,满脸睡意,辗转反侧,别有一番风韵。而“格外”一词,更是把这位慵懒的女子渲染得楚楚动人,似有千般柔情。是也,春天是生命生长,万物复苏的季节,却也是春愁暗滋,风情难抑的时候,少女们面对着春日美景而暗自生怜,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现在,这位女子醒了。那么醒后干什么去呢?“寄语酿花风日好,绿窗来与上琴弦。”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趁着明媚的阳光,和园中的花朵打招呼,催促它们早点绽放。的确,“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春天是美好的,亦是短暂的。遂要这个晨起的小女子,去催促百花你争我赶竞相开放,免得错过了这春意盎然的季节而后悔不迭。然后推开碧纱窗,好让自己优雅的琴声飘得更远一些。词写此处,这位少女的春感,已转悠远、朦胧,同时又挟有一分淡淡而莫名的愁思,可谓言尽意不尽,含蓄蕴藉而后留白深广了。
这是诗人感慨人生、自伤怀才不遇之作。前两句再现诗人蹉跎时日、沉迷声色的生活状况;后两句抒发感慨,表现悔悟、自责以及欲将振作之意。全诗表面上是抒写自己对往昔扬州幕僚生活的追忆与感慨,实际上发泄自己对现实的满腹牢骚,对自己处境的不满。此诗流传很广,在后世尤其得到文人的激赏。”
诗的前两句是昔日扬州生活的回忆:潦倒江湖,以酒为伴;秦楼楚馆,美女娇娃,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楚腰纤细掌中轻”,运用了两个典故。楚腰,指美人的细腰。“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韩非子·二柄》)。掌中轻,指汉成帝皇后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见《飞燕外传》)。从字面看,两个典故,都是夸赞扬州妓女之美,但仔细玩味“落魄”两字,可以看出,诗人很不满于自己沉沦下僚、寄人篱下的境遇,因而他对昔日放荡生涯的追忆,并没有一种惬意的感觉。
“十年一觉扬州梦”,这是发自诗人内心的慨叹,好像很突兀,实则和上面二句诗意是连贯的。“十年”和“一觉”在一句中相对,给人以“很久”与“极快”的鲜明对比感,愈加显示出诗人感慨情绪之深。而这感慨又完全归结在“扬州梦”的“梦”字上:往日的放浪形骸,沉湎酒色;表面上的繁华热闹,骨子里的烦闷抑郁,是痛苦的回忆,又有醒悟后的感伤。这就是诗人所“遣”之“怀”。忽忽十年过去,那扬州往事不过是一场大梦而已。
“赢得青楼薄幸名”—最后竟连自己曾经迷恋的青楼也责怪自己薄情负心。“赢得”二字,调侃之中含有辛酸、自嘲和悔恨的感情。这是进一步对“扬州梦”的否定,可是写得却是那样貌似轻松而又诙谐,实际上诗人的精神是很抑郁的。十年,在人的一生中不能算短暂,自己却一事无成,丝毫没有留下什么。这是带着苦痛吐露出来的诗句,非再三吟哦,不能体会出诗人那种意在言外的情绪。
前人论绝句尝谓:“多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胡震亨《唐音癸签》),杜牧这首绝句,可谓深得其中奥妙。这首七绝用追忆的方法入手,前两句叙事,后两句抒情。三、四两句固然是“遣怀”的本意,但首句“落魄江湖载酒行”却是所遣之怀的原因,不可轻轻放过。前人评论此诗完全着眼于作者“繁华梦醒,忏悔艳游”,是不全面的。诗人的“扬州梦”生活,是与他政治上不得志有关。因此这首诗除忏悔之意外,大有前尘恍惚如梦,不堪回首之意。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
修道的人一般讲求修心养性,与世无争。也讲因果循环,众生平等。这首作品里也有这样的观点出现。可能这正是作者隐居前最后对红尘的回顾,里面还有看破尘世的意思。
像许多隐士一样,诗人也曾远足游历,因此寻到了心中理想的隐居地点,这可能是武当山,又可能是华山。武当山是道教名山,华山上也有道观。深山历来为修道者的所爱,因为山中就连四时也不于山外的相同,有安静的环境,又有简朴的生活必需品,如山泉、野蘑菇、山野菜、古刹遗迹也是山林里保存的最好。因此诗里最后也表示诗人最终还是要回归山林,隐居起来的。这有他自身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印记。
说他看破红尘,其实在第一句里“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中就点明了。后面的两句可以说是对这一句的补充说明,最后则是对立志归隐修道的表白。红尘游遍,唯有青山是最向往的,说明对诗人来说俗事已经是如过眼云烟般了,诗人通过十年的磨砺,终究决定归隐修道,这除了消沉,还有一种独特的清醒。这从后面对选择归隐的解释“紫绶纵荣怎及睡,朱门虽富不如贫。愁闻剑戟扶危主,闷听笙歌聒醉人”中可以领会到。说诗人隐居有时代因素,也是因为这两句中还有对世事的一些批评。最后表露出的对自然的欣赏和喜爱似乎说明了他并非不爱热闹,繁华的世间,只不过逃避的是不该有的战乱和人祸罢了。大自然的生机正是诗人向往的,他要远离的是腐败和颓废的环境。所以诗里就有“野花鸣鸟一般春”这样的句子。与其说诗人想弃世,不如说诗人是想洗刷自己的思想,用朴素的生活历练自己,以达到修道的本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