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这首诗是组诗中的第二首。
“晚风不许鉴清漪”,是第一首“晚风豪横大相欺”的注脚。不许照清漪者,有二意,一是寒气袭人,风刮来没有地方可以躲避;二是在豪横怒卷的狂风之下,水面浪起,已无“清漪”可赏。但它的本领也不过仅此而已——只要“重帘到地垂”,它便束手无策了。
“却许”二字极妙,貌似写晚风的“恩准”,骨子里讥刺甚深——你不过是想吹掉重帘,只可惜办不到。有了“重帘”作壁垒,诗人可以安心地隔窗远眺了——“平野无山遮落日,西窗红到月来时”,他望得那样远,望得那样久,他的思潮难以平静。
面对着无力的夕阳、豪横的晚风,迎送金使的隆重场面又一一在脑海中浮现,金使的骄横傲慢、主和派官僚的卑词觍颜,如在目前。苟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犹如晚日,而刮地而来、猖狂一时的北风,象征着金人势力。然而诗人于忧愤中自有坚定的信念在:“西窗红到月来时”,即光明不灭,而当“月去”之时,东窗又已受日而“红”了。晚风的淫威掩盖不了日月的光辉。
词题为记梦,所梦何人,本事无考。词先写舟中孤寂,摇橹声中,由醉入梦。梦中花丛笙歌动听,伊人宛然在目。换头写伊人倾诉别后相思,然后以对方埋怨人离月圆收结,体现双方依依难舍,情挚意浓。
全词就梦前、梦中、梦后三层依次写来,思路清晰。词人由醉入梦,梦中笙歌花丛,翠袖盈盈。以下不写梦后相思,却从对面入笔,倒叙梦中情境,妙笔脱俗。“只记”二句,以少胜多,怨月独圆,情痴意浓。且此月系玉人闺中独看之月,抑或词人舟头所见之月?情境恍惚。“不管”句无理而妙,韵味无穷。小词写得清丽爽畅,精湛宜人。
这是讲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不分大小,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多寡,财富不分贫富,大伙儿一律平等,以礼相待,、以诚相待。这应当是国与国交往的前提。咱们现在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也包含这方面的内容吗?
这个原则也可以扩大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当中。人不分男女老幼,黑白胖瘦,身份地位,权力大小,名气高低,大伙一律平等,人人享有受人尊重的权利,也有尊重他人的义务。相待以诚,相待以礼,相敬如宾,相互尊重,是起码的做人准则。上天没有赋予谁有特权可产藐视他人、愚弄他人、傲慢无礼、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视他人为草芥。
俗话说,人穷志不短。上天赋予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对某某人另眼相看。四海之内,普天之下,大伙都同样头顶一片蓝天,同样脚踏一方土地,生来是人,死了变鬼,没有谁更优越。
此诗共三章。首章起笔雍容大方,“福彼洛矣,维水泱泱”,两句点明天子会诸侯讲武的地点,乃在周的东都——洛阳(今属河南)。且以洛水之既深且广,暗喻天子睿智圣明,亦如洛水之长流,深广有度。接着以“君子至止,福禄如茨”两句,表明天子之莅临洛水,会合诸侯,讲习武事,乃天子勤于大政的表现。昔人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天子能亲临戎政,御军服以起六师,故能“福禄如茨”,使天下皆受其赐。此章后两句“韎韐有奭,以作六师”,补足前意,“韎韐”为皮革制成的军事之服,意如今之皮蔽膝。“以作六师”,犹言发动六军讲习武事。明示天子此会的目的,在于习武练兵。故天子亲御戎服,以示其隆重。
二章旨在加深赞美。起二句同首章。“君子至止,鞸琫有珌”,鞸为剑鞘,琫珌分指剑鞘上下端之玉饰,表明天子讲武视师时,军容整肃,天子亲佩宝剑,剑鞘也装饰得非常堂皇,威仪崇隆。故而诗人以“君子万年,保其家室”,作欢呼性的赞颂。
三章句型基本上与二章相同,但意义有别。“君子至止,福禄既同”两句,既与首章之“福禄如茨”相应,兼以示天子在讲武检阅六师之后,赏赐有加,使与会的诸侯及军旅,皆能得到鼓励,众心归向,一片欢欣,紧接着在“君子万年,保其家邦”的欢呼声中,结束全诗。而“保其家邦”的意义,较之前章的“保其家室”,更进一层,深刻地表明此次讲习武事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