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诗,抒写作者与韦仁实兄弟的情谊,写得很有感情。
全诗可分两大部分。前十二句写伤离别。开篇迅即点题,写“送客”。送别时心情凄苦,故饮千杯而面无红色,“何物最伤心”句,唤起下文,载着韦氏兄弟的马匹已经驰去,马络头上的铜环鸣响,最能使送别人伤心。“野色浩无主”以下六句,描写送别地之景物,秋时天高气爽,野色辽阔,无人管领,斯人已去,空留旷野。目断远处,不胜惆怅,顿时使人心碎胆破。此时只有一行行官槐的青树梢簇聚着,伸向西去的官道上。景物描写中饱含着诗人送别时凄苦的心绪和眷恋的情思。“韦郎好兄弟”已经远去,回想起他们文笔精妙,字字如积叠的美玉,很觉惋惜,不能再和他们说诗论文,徒增伤感。
“我在山上舍”以下六句突然运用转笔,转写自己,慨叹自己困守不遇。先写家园土地之贫瘠,次写催租吏之困扰,夜雨中,催租吏的叫骂声和舂稻声交织在一起。“夜雨叫租吏,春(舂)声暗交关”二句刻画出催租吏雨夜上门催逼租税,农家被迫连夜舂米的辛苦景象,勾勒出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侧影。最后二句说,有谁能像韦氏兄弟那样经常怜念我忧怆的心情呢?唯有苍翠突兀的南山陪伴着我。用问语收结,给人以悠然不尽的想象空间,更具含蓄美。结尾与开篇遥相呼应,韦氏兄弟与自己交谊深厚,所以离别时倍感伤心。
全诗由饮别到送行,到惜别,到思念,并同自己的困境结合起来,真挚,凄婉,感人。
首联扣题,从“悲往事”写起,述说往日虎口逃归时的险象。“胡正繁”有两层含义:一是说当时安史叛军势大,朝廷岌岌可危;二是说西门外敌人多而往来频繁,逃出真是太难,更能表现出诗人对朝廷的无限忠诚。颔联“至今”暗转,进一步抒写昔日逃归时的危急情态,伸足前意而又暗转下文,追昔而伤今,情致婉曲。章法上有金针暗度之效。
颈联转写今悲,满腔忠心却遭外贬,本是皇帝刻薄寡恩,是皇帝自己疏远他,可诗人却偏说“移官岂至尊”,决无埋怨皇帝之意,故成为杜甫忠君的美谈。但若仔细体会,杜甫在这两句中还是含有怨艾之情的,只不过是说得婉曲罢了。尾联在自伤自叹中抒写眷恋朝廷不忍遽去的情怀。感情复杂而深婉,虽然写得很含蓄,实际是在埋怨肃宗。
这首诗追忆了当年九死一生从胡尘中间道逃往凤翔的情景,痛定思痛,感慨万千。当年是“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朝廷悯生还,亲故伤老丑。涕泪授拾遗,流离主恩厚”,本以为从此可以效忠王室、裨补国政,谁知却因正直敢言了遭奸按诽傍,天子疏远,从政一年多就被贬斥。诗人内心的怨望很深,却以“不怨之怨”的委婉笔法写出。篇末抒发自己眷念京国的深情,更加衬托出统治者的黑白不辨、冷酷无情。
这首诗第一句是叙述蜀国降宋的事实,第二句使诗意更为深入,同时也展示出了这位宫妃的内心活动和对蜀国灭亡的看法。第三句具体讲述蜀国投降的惨状,第四句用了反问句式并运用反语斥责了蜀主的无能,又嘲笑了文武群臣甘当俘虏的丑态,从而表明了这位宫妃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
此诗破题就直述国亡之事:“君王城上竖降旗”。史载后蜀君臣极为奢侈,荒淫误国,宋军压境时,孟昶一筹莫展,屈辱投降。诗句只说“竖降旗”,遣词含蓄。下语只三分而命意十分,耐人玩味。
“妾在深宫那得知”纯用口语,而意蕴微妙。大致有两重含义:首先,历代追咎国亡的诗文多持“女祸亡国”论,如把商亡归咎于妲己,把吴亡归咎于西施等等。而这句诗则象是针对“女祸亡国”而作的自我申辩。语似轻声叹息,然措词微婉,而大有深意。其次,即使退一步说,“妾”及时得知投降的事也照样于事无补,一个弱女子不可能有回天之力。不过,“那得知”云云毕竟还表示了一种廉耻之心,比起甘心作阶下囚的“男儿”们终究不可同日而语。这就为下面的怒斥预留了地步。
第三句照应首句“竖降旗”,描绘出蜀军“十四万人齐解甲”的投降场面。史载当时破蜀宋军仅数万人,而后蜀则有“十四万人”之众。以数倍于敌的兵力,背城借一,即使面临强敌,当无亡国之理。可是一向耽于享乐的孟蜀君臣毫无斗志,闻风丧胆,终于演出众降于寡的丑剧。“十四万人”没有一个死国的志士,没有一星半点丈夫气概,当然是语带夸张,却有力写出了一个女子的羞愤:可耻在于不战而亡。
至此,作者的羞愤痛切之情已酝酿充分,于是爆发出一句热骂:“更无一个是男儿!”“更无一个”与“十四万人”对比,“男儿”与前面“妾”对照,可谓痛快淋漓。“诗可以怨”,其实岂但可怨而已,这里已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
此诗写得很有激情,表现出亡国的沉痛和对误国者的痛切之情;更写得有个性,活现出一个活泼泼有性格的女性形象。诗人以女子身份骂人枉为男儿,就比一般有力,个性色彩鲜明。就全诗看,有前三句委婉含蓄作铺垫,虽泼辣而不失委婉,非一味发露、缺乏情韵之作可比。
据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花蕊夫人作此诗则有所本。“前蜀王衍降后唐,王承旨作诗云:‘蜀朝昏主出降时,衔璧牵羊倒系旗。二十万人齐拱手,更无一个是男儿。’”对照二诗,徐氏对王诗几处改动都很好。原诗前二句太刻意吃力,不如改作之含蓄有味,特别是改用第一人称“妾”的口气来写,比原作多一重意味,顿添神采。这样的改作实有再造之功。就诗人陈诗一事而论,不但表现了廉耻之心,而且有几分胆气。这行为本身就足为孟蜀“男儿”羞。所以,此诗得到一代雄主赵匡胤的赏识,不是偶然的。
这首绝句,是李涉很有名的即景抒情之作,写得气势苍凉,意境高远,通俗凝炼,耐人寻味。
“江城吹角水茫茫,曲引边声怨思长。”这里虽然是写耳闻目睹景象,但字里行间,都使人感到一个忧愤满怀的诗人影子。
他伫立船头,眼望着茫茫江面,耳听着城头传来悠扬悲切的边地乐调。大凡羁途之士,虽非边地戍卒,总有异地思归之情。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感情是相通的。因而,一闻边地乐声,便立刻引起诗人的共鸣,勾起他思乡归里的绵绵情思。在这里,诗人巧妙地借助于边声的幽怨之长和江流的悠长,从形、声两个方面着笔,将抽象的心中的思归之情,作了形象具体的刻画。
“惊起暮天沙上雁,海门斜去两三行。”暮角声起。江边沙滩上的鸿雁惊起,而飞向了远方。乍看,像是实景的描写,但仔细品味,这正是诗人有家不得归,而且天涯海角、越走越远的真实写照。诗人家居洛阳,方向在润州的西北;而惊雁是向南,越飞越远。莫说归里,就是连借飞雁而通家书的指望也没有。“惊起”二字,不言“己”而言雁,是所谓不犯正位的写法。写雁的受惊远飞,实际上也兼含了诗人当时“不虞”的遭际。
这首诗,写得意态自然,寓情于景。乍读,作品好像完全是按照事物的原貌来写的,细细体味,字字句句都见匠心。诗人选择了生活中最典型最突出的物象,寥寥数笔,便描绘出给人印象极深的一幅画卷:江边的城市、浩渺的江水和惊飞的鸿雁,而画外则传来悲凉的画角声。在每一物象之中,都使人深深地感受到诗人的哀情和跳动着的脉情,情思含蓄,寄慨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