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
这首诗写诗人对铜官山留恋的深情。诗说我爱铜官山的娱乐,住上一千年也不想离开,要是尽情跳起舞来,愿把五松山都蹈遍。表现出对铜官山的热爱,使用了夸张手法,兴致豪放。这首诗虽只是短短的五言绝句,但其间诗人思想情感高强度的抒发和艺术夸张手法的大胆使用让人们拍案叫“绝”。
“我爱铜官乐”,诗中首句就开门见山点出全诗主旨。这里诗人直抒胸臆,豪爽坦荡,用侠人直语引出诗人对铜陵深沉爱的情感,夸张之源正在于此。爱铜陵之情,诗人先从眷恋不舍之情写起——“千年未拟还”。“千年”从时间上极度夸张,引出了诗人对铜陵爱的延绵,从时间(数字)的夸张,引出情感的夸张,表现诗人情感的真挚。诗人置酒铜官山,宴饮谈笑,挥动象征壮志的长剑助兴,拂动帘大的衣袖歌舞长啸,使读者羡慕其乐。由宴饮歌舞之乐,诗人又用夸张把情感推向高潮。
三、四两句即言诗人对铜官山欢宴之乐还嫌不足以表达自己的爱意,尚须一回舞袖,拂尽秀色可餐的五松山。五松山山秀木荣,山上岗峦泉洞、花草树木,不可能教“舞袖”“拂尽”,这是浪漫色彩行为的空间上的夸张,表现了诗人对铜陵山山水水的深情蜜意。
“拂尽”二字,表现了诗人内心似水柔情。诗中用的两处夸张,方式虽属相同,皆属于扩大夸张,即故意把一般事物往大(多、快、高、长、强……)处说(前者把时间往长处说,后者把空间往大处说),但细加斟酌,二者尚萌不同。前一夸张写得较虚较略,后一夸张写得较详较实,两者从时间、空间的不同角度烘云托月,在造成色彩强烈的艺术境界中,让诗人“我爱铜官乐“感情的积聚爆发。
由此可见,在抒情诗里,夸张能把诗人的情感强烈鲜明地抒发出来。夸张的“失真”和悖理,诗情的真实和感人,二者反映了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的差异和联系。而正如艺术真实离不开生活真实一样,夸张当然也离不开诗人郁积的深沉强烈的思想感情。无此,夸张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法拨动读者情感共鸣的心弦。李白这首诗中夸张手法的成功就在于有雄厚的思想情感基础作后盾。
此诗通过对仲夏时节,诗人闲适生活的描述,表达了诗人安贫乐道,恬淡自甘的心境。诗的前四句写景,堂前林木茂盛,所以虽时至仲夏,堂上仍很清凉。南风不时吹来,拂动着我的衣襟。这几句把诗人在炎热的仲夏,坐在阴凉的堂前,悠闲舒适的情态刻画出来。
此诗最大的特点是平淡冲和,意境浑成,令人感到淳真亲切、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通篇展现的都是人们习见熟知的日常生活,“情真景真,事真意真。”(陈绎曾《诗谱》)虽如叙家常,然皆一一从胸中流出,毫无矫揉造作的痕迹,因而使人倍感亲切。无论写景、叙事、抒情,都无不紧扣一个“乐”字。你看,堂前夏木荫荫,南风(凯风)清凉习习,这是乡村景物之乐;既无公衙之役,又无车马之喧,杜门谢客,读书弹琴,起卧自由,这是精神生活之乐;园地蔬菜有余,往年存粮犹储,维持生活之需其实有限,够吃即可,过分的富足并非诗人所钦羡,这是物质满足之乐;有粘稻舂捣酿酒,诗人尽可自斟自酌,比起官场玉液琼浆的虚伪应酬,更见淳朴实惠,这是嗜好满足之乐;与妻室儿女团聚,尤其有小儿子不时偎倚嬉戏身边,那呀呀学语的神态,真是天真可爱,这是天伦之乐。有此数乐,即可忘却那些仕宦富贵及其乌烟瘴气,这又是隐逸恬淡之乐。总之,景是乐景,事皆乐事,则情趣之乐不言而喻;这就构成了情景交融,物我浑成的意境。诗人襟怀坦率,无隐避,无虚浮,无夸张,纯以淳朴的真情动人。读者仿佛随着诗人的笔端走进那宁静、清幽的村庄,领略那繁木林荫之下凉风吹襟的惬意,聆听那朗朗的书声和悠然的琴韵,看到小康和谐的农家、自斟自酌的酒翁和那父子嬉戏的乐趣,并体会到诗人那返璞归真、陶然自得的心态。
这首诗用的是白描手法和本色无华的语言。全诗未用典故,不施藻绘,既无比兴对偶,亦未渲染铺张,只用疏淡自然的笔调精炼地勾勒,形象却十分生动鲜明。正如唐顺之所评:“陶彭泽未尝较音律,雕文句,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其本色高也。”(《答茅鹿门知县》)当然,这种“本色高”,并非率尔脱口而成,乃是千锤百炼之后,落尽芬华,方可归于本色自然。所谓“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元好问《论诗绝句》)只有“大匠运斤”,才能无斧凿痕迹。本色无华,并非质木浅陋。试看首二句写景,未用丽词奇语,但着一平常“贮”字,就仿佛仲夏清幽凉爽的林荫下贮存了一瓮清泉,伸手可掬一般,则平淡中有醇味,朴素中见奇趣。又如“卧起弄书琴”,“弄”字本亦寻常,但用在此处,却微妙地写出了那种悠然自得、逍遥无拘的乐趣,而又与上句“闲业”相应。再有,全诗虽未用比兴,几乎都是写实,但从意象上看,那蔼蔼的林荫,清凉的凯风,悠悠的白云,再联系结尾的“怀古”(怀念古人不慕名利的高尚行迹,亦自申己志),不可能与诗人那纯真的品格,坦荡的襟怀,高洁的节操,全无相关、全无象征之类的联系。这正是不工而工的艺术化境之奥妙所在。所以苏轼评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与苏辙书》)刘克庄说它“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的系灼见。
此诗作于刘长卿旅居扬州之时。安史之乱爆发后,刘长卿长期居住的洛阳落入乱军之手,诗人被迫流亡到江苏扬州一带,秋日登高,来到吴公台,写下这首吊古之作。
这是一首咏怀古迹的吊古诗。首联是写因观南朝古迹吴公台而发感慨,即景生情。第二联一写近景,一写远景,第三联以夕阳衬旧垒,以寒磬衬空林,旧日辉煌的场所如今是衰草寒烟,十分凄凉。在一个秋风萧瑟的日子里,诗人登上南朝旧垒吴公台。台上的寺庙已经荒凉,人踪稀少;远望山峦,皆在云罩雾缭之中。傍晚的太阳沿着旧日的堡垒缓缓下落,寺院中传出的钟磬之声慢慢向空林中扩散。秋风四起,这钟磬之声也似带有一种寒意。南朝故迹尚存,人去台空,只有长江之水,在秋日的夕阳中独自流淌。末联写江山依旧,人物不同。最后两句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之气韵。
此诗将凭吊古迹和写景思乡融为一体。对古今兴废的咏叹苍凉深邃。全诗写“远眺”,而主导情绪则是“悲秋”。通过对深秋景象的描绘,熔铸了诗人对人生、社会、时代的凄凉感受。此诗文笔简淡,意境深远,乃“五言长城”的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