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两句描绘了春天的早晨嘉兴城外春风和畅,春水荡漾,春草繁茂的景象。“晓风催我挂帆行,绿涨春芜岸欲平。”首句的诗眼在一“催”字,是清晨湖上的晓风的催。这一句既点明了时间,与诗题呼应,也交代了诗人自己所处的地点。他此时身在船上也许刚刚迈出船舱,如果不是清凉沁人的晓风,还不会这么早就挂帆起航。“催”字把景物和人物的关系传达出来了。第二句写湖景,描写舟行所见。“绿”字下得极好,和“涨”字结合在一起,给人丰富的色彩想象和运动感,那碧色的湖水仿佛就在眼前漾动,晃人的眼睛。水色苍翠,原野才能与之一色,“平”字也才更好落实。用色彩词代替名物词是古典诗词最具表现力的手法之一,这里是一个典型例证。
后两句写天晴过后,片片油菜田冲击着诗人的乡情。“长水塘南三日雨,菜花香过秀州城。”这两句是全诗精粹所在。第三句承上启下,为末句作铺。诗人正由长水塘坐船到达嘉兴。路上春雨连绵,水势迅涨。可以想见雨过天晴之后,诗人从船舱中跨出来,那种新鲜、清爽的青春感受。这时他写下了最传神的一句,“菜花香过秀州城”。这一句全写感觉,然而容量也最大,写出了诗人对家乡最独特的那种感受。诗人没有写其他的鲜花,却把那带着泥土芳香的油菜花味突现出来。这花味把诗人浓厚的乡情全唤起来了,像醇酒一样令他陶醉其中。在一片菜花清香中诗人驶过了秀州城。这个“过”字既是船过,也是香过,更是情过,里面蕴含多少联想,引发出多少新的体验,足可令读者作无穷的想象和深思。
前两句,写的是风,是船,是春水、春草,却令读者感到,诗人心中也已晓风拂拂,风帆满满,春潮洋溢,碧草茸茸。后两句,使人想到朴素的民歌。歌手直抒胸臆,不加雕饰,如同童子直言,随口而出,歌声中充满了儿童一般的真诚与坦率,单纯稚拙而又有趣。
《燕燕》全诗四章,前三章重章渲染惜别情境,后一章深情回忆被送者的美德。抒情深婉而语意沉痛,写人传神而敬意顿生。
前三章开首以飞燕起兴:“燕燕于飞,差池其羽”,“颉之颃之”,“下上其音”。《朱子语类》赞曰:“譬如画工一般,直是写得他精神出。”阳春三月,群燕飞翔,蹁跹上下,呢喃鸣唱。然而,诗人用意不只是描绘一幅“春燕试飞图”。而是以燕燕双飞的自由欢畅,来反衬同胞别离的愁苦哀伤。此所谓“譬如画工”又“写出精神”。接着点明事由:“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父亲已去世,妹妹又要远嫁,同胞手足今日分离,此情此境,依依难别。“远于将之”、“远送于南”,相送一程又一程,更见离情别绪之黯然。然而,千里相送,总有一别。远嫁的妹妹终于遽然而去,深情的兄长仍依依难舍。这里诗歌运用艺术手法表现出感人的情境:“瞻望弗及,泣涕如雨”,“伫立以泣”、“实劳我心”。先是登高瞻望,虽车马不见,却行尘时起;后是瞻望弗及,唯伫立以泣,伤心思念。真是兄妹情深,依依惜别,缠绵悱恻,鬼神可泣。这三章重章复唱,既易辞申意,又循序渐进,且乐景与哀情相反衬;从而把送别情境和惜别气氛,表现得深婉沉痛,不忍卒读。
四章由虚而实,转写被送者。原来二妹非同一般,她思虑切实而深长,性情温和而恭顺,为人谨慎又善良,正是自己治国安邦的好帮手。她执手临别,还不忘赠言勉励:莫忘先王的嘱托,成为百姓的好国君。这一章写人,体现了上古先民对女性美德的极高评价。在写法上,先概括描述,再写人物语言;静中有动,形象鲜活。而四章在全篇的结构上也有讲究,前三章虚笔渲染惜别气氛,后一章实笔刻画被送对象,采用了同《召南·采蘋》相似的倒装之法。
《燕燕》之后,“瞻望弗及”和“伫立以泣”成了表现惜别情境的原型意象,反复出现在历代送别诗中。“伫立以泣”的“泪”,成为别离主题赖以生发的艺术意象之一。
《丑奴儿慢·春日》是黄景仁 的名作,被选入代表“常州词派”风格的《词选·附录》,并列于卷首。但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里却持异议:“冠以仲则一首,殊可不必。……此一词不过偶有所合耳,亦非超绝之作。”倒是谭献在《复堂词话》中对此词颇为赞赏:“春光渐老,诵黄仲则词‘日日登楼,一换一番春色。者似卷如流春日,谁道迟迟?’不禁黯然!初月侵帘,逡巡徐步,遂出南门旷野舒眺;安得拉竹林诸人,作幕天席地之游。”谭献是主张对于词“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的,因此,他主要引此词开头几句,体会其惜春之情,联想到要与古人“把臂入林”……至于对这首词究应如何理解、鉴赏,我们不妨作进一步探讨。
词题是“春日”,因此断为“惋惜春光迅速流逝之作”(见《金元明清词选》)当然未始不可。但反复吟味,似乎于一般的“惜春”之外,还含有独特的意蕴,不如说是借春色、写小桃,来惜往日、抒爱情的。
上片开头写春日登楼,目的显然是要观赏春色。正因为是“日日”登临,这才能够观察到、感知到“一换一番”景色。惜春之意,已在其中。“者(这)似卷如流春日,谁道迟迟?”这是反用《诗·豳风·七月》“春日迟迟”,作翻案文章。“似卷如流”是承上句“一换一番”,极言其快——谁说是“迟迟”呢?这就满含伤春之情了。接着具体描写:“一片野风吹草,草背白烟飞。”把江南的春天的田野风光,点染得十分真切、生动,表现新颖、独特。再下来就象是电影的特写镜头转移到“颓墙左侧”的一树小桃。她开了,开得美,开得寂寞,“没个人知”。知道的,只有那“日日登楼”的多情的词人。以上一路写来,景中有情,景中有事,比起一般伤春之作更富艺术魅力。
下片是写花?是写人?是写春?有点难以分解。也许是见花思人、借花惜春。词人在沉思,在回忆。他抚今追昔,象是幻觉,又象是“意识流”。他“徘徊花下”,这“花”显然就是那株“小桃”;“分明记得”就是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三五年时”,就是十五岁的时候(辛弃疾《粉蝶儿》:“昨日春如、十三女儿学绣。”这里把春比作十五岁的女孩子也是可以的)。那时,她(词人所热恋的一个姑娘)和他(词人)曾一起在花下徘徊。这是“有诗为证”的。词人曾在他的《绮怀》诗中写道:“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三五年时三五夜,可怜杯酒不曾消。”这是他的一次初恋,也是一场不幸的、难忘的爱情悲剧。“是何人、挑将竹泪,粘上空枝?”这是虚写,用象征手法。“竹泪”象征生死不渝的、深沉而痛苦的爱情(李白诗《远别离》:“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空枝”则暗示那小桃开了又谢了。这里不用“泪洒空枝”,而用一个“挑”字,一个“粘”字,极为新警,富有想象力和暗示性,就是说取来一掬千秋不灭的竹上之泪,滴上而且紧贴在那花朵凋零的小桃枝上。足见悲痛之深,相思之永。“何人”是谁?不言自喻。痛苦之极,不禁产生幻觉:低头一看,在那清莹的春池中不是映着——“浸”着她(那小桃,那姑娘,一而二,二而一)憔悴的影儿吗?这种描写,有些近于现代的电影手法,可称新颖、巧妙。最后三句,写春也归了,花也谢了,人也去了,别再勾起无穷无尽的相思了!这是异常沉痛的话,余味极为深长。“此间深处”是水中?是花外?是天上?是人间?可以不必深究。“伊”字指人,也指花,也指春。“莫惹相思”,一本作“莫学相思”,但以“惹”字为好。因为词人的相思之情,正是由登楼览景而被春色惹起的。这样就首尾呼应,一气呵成了。说不要相思,而相思之意倒更是绵绵无绝,感人至深。
黄景仁词集中有词二百余阕,风格比较多样。有伉爽悲凉的,也有俊秀婉丽的。《丑奴儿慢·春日》近于后一类。卢前借“咽露秋虫,舞风病鹤”这两句形容黄景仁 诗风的话来评论他的“词才”,这还只是一个方面。如若要形容《春日》这一类的词,则似可用他的名句“晚霞一抹影池塘,那有者般颜色作衣裳”,略改说是“晚霞一抹,影照春池”,其词境仿佛似之。
《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