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起笔写京师人与南方人对待竹子的不同态度,一贵一贱,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推理叙写“绝徼海外人”可能有的态度,从而发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慨叹;接下来既写人又写竹,借竹的形象对任光禄的人品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点明他知竹爱竹的根源在于他不流于俗的美好品德。
入题之前,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论述世人对竹的态度,其所论的内容虽说与记述的中心有关,但由于所涉的对象广泛,其中不仅有“斩竹而薪之”的江南人,还有“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的京师人,甚至还有绝徼海外之人,一旦见竹,必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这就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段文字并不是专为任君而书。在这里,形成对比的首先不是任君和贱竹者,而是江南人和京师人、绝徼海外之人。以三者不同的好恶之情,充分显示了世人“物去乡则益贵”的心理状态,从而得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结论。
这一段内容有叙,有议,有结论,其本身就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作者似乎只是有感而发,泛泛议论,显得随意而亲切。这一番议论的真实意义,是在文章提出任君植竹一事后才得到显露的。正因为对世人贵竹贱竹的心理有了充分的论述,所以任君植竹之事一经写出,其不同寻常处即豁然可见:他身居江南,却不同于江南人的贱竹;他贵竹,却又并非如京师人一样因竹难致之故。
前文所写及的众人对竹的态度本已各各有异,互成对照,而任君之所为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恰如峰回路转,忽见其异。倘若没有前面足够的铺垫,或者仅以贱竹者与任君形成简单的对比,任君之举绝不会产生如此醒豁的感觉。前面一段似乎不甚经意写就的文字,实际上每一层都包含着作者的深意。
作者对中心事件本身只用寥寥数语一表而过,而对任君之言却记叙颇详。任君把植竹一事说得极为轻淡,简单地把如此做的原因归之于“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正是这一笔推动了文意的发展,并最终导出了题旨。因为任君的举动已在世人映衬之下显得极不寻常,而他那轻描淡写的表白却与他的举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这不能不使人对他的话语产生疑问和揣测。
作者把“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这样的推测之语作为引言以带出他对任君植竹意义的阐述,正表现了由上文所叙而引起的心理活动,文中接着对任君的赞美之辞,是上文所显现出来的内在走向之继续,是思维逻辑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勉强地加诸其身。经过层层推演,作品终于揭示出任君对竹的态度与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任君之贵竹在于知竹,知竹又在于他的人格与竹自有某种相通之处;而“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作者最后断语,即使居地不产竹,任君必力致之;即使有足够的力量致奇花石,他也无意于此。有以上的反复衬托、对比和论析,这一推断的产生合情合理;同时,它与任君“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的表白逆相绾合,也使这一段前面的揣测语有了结论。
全文以竹与花石这一对处于矛盾状态的物体为中心,以各种人对待它们的不同态度为线索,不断构成新的矛盾与统一。江南人与京师人对竹的态度截然不同,却在奇花石上存在着一致,由此就引出了新的比较对象——绝徼海外之人;而这三者皆非知竹者,又共同成为任君的对照,充分映衬出任君高尚的品格情操。全文前后环环相扣,舒卷自如,浑然—体。
首联“不作封侯念,悠然远世纷”,写出薛师石不求利禄,超乎世俗的情怀。“悠然”,超远之貌,在这里似乎兼有“心远”与“地偏”两重意思在内。结庐之境远隔嚣尘,这是“地偏”;胸襟之中不慕功名,这是“心远”,索居于会昌湖西的薛师石是做到了这两点的。
颔联“惟应种瓜事,犹被读书分”,是写这位隐士所从事的事情。看了这一联,会使读者想起陶渊明《读山海经》中的两句:“既耕且已种,时还读我书”。隐逸之士,其劳动并非为了糊口,其读书并非为了功名,而都不过是精神寄托而已。试想,耕种累了就读读书,“半耕半读”,这是一种应么充实、自在而又富于情趣的生活。不过诗人这两句与陶渊明的诗句情旨虽同,在句法上却有一点区别。陶渊明的诗句字面本身就透出一种从容、闲适之意。诗人的两句是说:每曰只顾忙着应付种瓜的事还不算,而且要抽出一半儿时间来读书。这“惟应……犹被……”的句式,透着忙上加忙的意思。其实,这里是通过“忙”来写闲的。诗人这里通过种瓜、读书的“忙”,来把薛师石超然遗世的闲适之情巧妙地映带出来了。
颈联“野水应于地,春山半是云”化用姚合《送宋慎言》:“驿路应连水,州城半在云”两句,写的是薛氏瓜庐四周的景色,前一句写湖沼的景象非常贴切,后一句写远处的云山也很传神,为读者展现出一幅生动的画图。这是一种洋溢着“野趣”的、不带人工痕迹的自然美景,与隐士的情怀是那样的合拍。可以说,此外境本身就是隐士心境的反照。
尾联“吾生嫌已老,学圃未如君”,直接抒发诗人对于薛氏瓜庐的感触。““圃”本指种蔬菜,这里指薛师石以种瓜隐居而言。这一联惋惜的慨叹,在诗中起的是“卒章显志”的作用,从而把诗人自己对隐居生活的羡慕与向往正面传达出来。
全诗用典贴切,章法布置有序,读来颇为流畅。
全诗三章,运用象征指代的手法,以“九罭”指代周密的安排布置,以“鳟鲂”来指代客人的身份地位。相衬之下,主人地位卑微,客人身份尊贵。后面以“衮衣绣裳”指代客人,地位比“黻衣绣裳”更高。正因为其尊贵无比,所以仅用服饰指代,宛如用“三百赤芾”来比喻新提拔的大夫一般。正是采用了这种层层推进的结构,这首诗才取得了较强的抒情效果。
第一章是先果后因。“九罭之鱼,鳟鲂。”急急忙忙拿了细网眼的渔网去捕鳟鱼、鲂鱼,是因为“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那位穿着礼服的高级官员来了。用细眼网捕鱼,志在必得,大小鱼不漏网。只点明“鳟鲂”,专取美味,不顾其余。一开始就把主人殷勤、诚恳待客的心情诉说出来了。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上是语义反覆。鸿雁留宿沙洲水边,第二天就飞走了,不会在原地住两夜的。诗人用这个自然现象,比喻那位因公出差到此的高级官员:在此地住一晚,明天就要走了。但是,人不能与鸿雁相同。难得一聚,不必匆匆而别。“於女信处”、“於女信宿”,意思是:请您再住一晚吧!挽留的诚意与巧妙的比喻结合,情见乎辞。
最后一章直抒胸臆。“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两句,用当时下层官员、百姓挽留高级官员的方式:把高级官员的礼服留下来,表达诚恳的挽留。这种风习,到后代演变成“留靴”:硬把离任官员的靴子留下,表示实在不愿让他离去。当然,一旦成习俗,真情实意便减弱,甚至只成为一种形式了。最后一句“无使我心悲兮!”正面点出全诗感情核心:因高级官员离去而悲伤。至此,感情的积累到了坦率暴露的结局,这是前面捕鱼、以雁喻人、多住一晚等活动中流贯感情的积聚,到最后总爆发。由于这个感情总爆发,使读者回顾上文的言行,更感挽留客人的心情诚恳真实,并非虚饰之词。结构安排的层层推进,按时序的叙述,使这首诗取得较强烈的抒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