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王彪之,字叔武。二十岁时,胡须鬓发都变白了。当时人们叫他王白须。最初拜官为佐著作郎、东海王文学。堂伯王导对他说:“吏部打算任命你为尚书郎,你有幸可以担任诸王的佐吏呀!”王彪之说:“职位的高低本来就不值得计较,只要是在合宜的时候任职。至于超格提拔,这并不是我的愿望。” 于是王彪之就做了尚书郎。多次升迁后任尚书左丞、廷尉。当时永嘉太守谢毅,大赦后处死当地人周矫,于是周矫堂兄周球向扬州府告发。扬州刺史殷浩派从事拘捕谢毅,交付廷尉审理。王彪之认为周球是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爵位,不在廷尉职责范围以内,不肯受理,这件事在州里颠过来倒过去。穆帝发出诏令命王彪之收处谢毅。王彪之又上疏据理力争,当时人把他比作西汉廷尉张释之。当时要在南郊祭天,简文帝任抚军,执掌国政,向王彪之询问是否应该大赦。他回答说:“自从中兴以来,郊祀往往有大赦,我认为不合时宜。为什么呢?老百姓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认为每逢郊祀必定大赦,到这个时候凶恶愚蠢之辈又要产生侥幸的心理了。”于是就听从了他的意见。永和末年,多发传染病。按旧例,朝中大臣之家有传染病,家中传染三人以上的,即使自身无病,百日内也不得进宫。此时,文武百官多称家有时疾而不入朝理事。王彪之又进言道:“瘟疫之年,没有哪一家不传染。如果因此就不入宫,那恐怕连近侍也无人充当,皇宫将会空无一人了。”朝廷听从了王彪之的进谏。等到简文驾崩,群臣犹豫不定,没有敢立下继承人。有人说,这件事应该当由大司马来决定。王彪之严肃地说:“国君驾崩,太子应当即位为君,大司马怎能有资格提出异议?如果事先在大司马的面前询问,那么一定会被责备的。”于是朝廷的议论才平息下来。等到孝武帝即位,太皇太后因为孝武帝年幼而下达命令,令桓温沿袭周公代替周成王摄政的旧例。命令已经公布,王彪之说:“这些不同寻常的违背天命的事,大司马一定要再三辞让,如果导致政务停顿,耽误先帝陵墓的修筑,我不敢遵奉命令,谨将诏书密封归还。”于是事情也就没能实行。王彪之被加封为光禄大夫、仪同三司,没有正式任命。病重后,皇帝派黄门侍郎探病问候,赐钱三十万给他治病。太元二年去世,享年七十三岁。就赠以光禄的官职,谥号是简。
注释
王彪之(305-377):琅琊(lángy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名臣,官至尚书令、护军将军、散骑常侍。
须鬓:胡须和鬓发。
除:拜受。
佐著作郎、东海王文学:官职名。
从伯:父亲的堂兄,堂伯。
导:王导(276-339),字茂弘,东晋权臣,书法家。
选官:主管铨(quán)选的官吏,如旧日的吏部。
佐:处于辅助地位的官员,僚属。
邪:语气助词,表判断。
多少:这里指官位高低。
足计:值得计较。
自当:自然应当。
超迁:越级擢升,破格提拔。
迁:升迁。
太守:一郡最高行政主管官吏,但不负责掌管军事和科举。
郡: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
从兄:同祖父的伯叔之子年长于己者,即堂兄。
诣:到。
州:扬州府。
收:拘捕。
付:交付。
狱主: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王爵:爵位。
料:管辖,处理。
受:受理。
上疏:臣子向帝王分条陈述(的文字)。
执据:据理力争。
张释之:生卒年不详,字季,堵阳(今河南南阳方城)人,西汉文帝(前203-前157)时廷尉,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
南郊:古代天子在京都南面的郊外筑圜丘以祭天的地方,特指帝王祭天的大礼。
简文帝:司马昱(yù,320-372),晋穆帝时,升任抚军大将军、录尚书事,372年1月6日至9月12日在位仅仅八个月后,便因忧愤而崩,为东晋第八位皇帝。
执政:执掌朝政。
谓:认为。
这首词不同与王国维另一首写围猎的词《浣溪沙·六郡良家最少年》,那一首更多的是描写了豪侠的个人英姿。这一首却是由围猎活谈及个人的内心活动,更多的点出国家的危难,而自己却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上片三句,写出了一场围猎从开始到结束的全部过程。“合围”,是这场射猎的开始。“草偃云低”本是写围场影物,放在“合围”的前边就有一种天罗地网的感觉,好像天地草木也在听从人的指挥参与对鸟兽的包围。“雕弓声急马如飞”是写豪侠少年高超的骑射本领;“笑呼从骑载禽归”是写围猎结束满载猎物而归时的得意心情。这首词中豪侠少年的形象与作者在另一首《浣溪沙》中所写的那个“闲抛金弹落飞鸢”的豪侠少年形象有一些不同。那一首中的少年形象仅仅是风流潇洒、射艺出众,而这首词中“草偃云低”的描写,使这个少年还带有一种指挥者的威严之气。史载赤璧之战前曹操致书孙权曰:“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自古以来,围场可以喻指战场,打猎可以喻指用兵。王国维把自己想像成围猎活动的主人公,在这场“战事”中大振神威,说明他内心中同样有一种对戎马生涯的渴望。
下片三句“万事不如身手好,一生须惜少年时。那能白首下书帷”的牢骚。人们常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作者认为乱世的文人,读了一辈子书,既无权势以骄人,又无缚鸡之力以自卫。古代的卫、霍的功勋自不用提,游侠的气概也也无从谈起。假如说读书是为了明理,则明理恰足以给自己带来“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痛苦。扬雄投阁,龚生竟夭,文人的悲剧古已有之。所以,习文不如习武,年轻人有一副好身手,纵不能替天行道,总不致像那些文人在乱世中连保全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如果结合作者的实际情况来看,则这理想近于虚幻。因为“体素羸弱”而称“万事不如身手好”,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悲哀;人近三十而言“一生须惜少年时”,有一种无可奈何的遗憾;身为文人却说“那能白首下书帷”,有一种不甘心于现状的苦闷。
罗隐这首咏物诗,为古代咏牡丹的名作。
“艳多烟重欲开难,红蕊当心一抹檀。”诗的开头两句是说:牡丹花在园中蓓蕾初放,光彩照眼,然而雾气笼罩着它,似乎难得开大;就开放的花朵来说,花瓣一片粉红,当小包着深红的花蕊,十分好看。这两句是总体上写牡丹的外观。诗人不完全限于对其外形、色彩的刻画,而是置之于自然环境之中,写它给人的直觉印象。它颜色鲜亮,富有光艳,却被一层云气包裹,如轻纱中的美女,更具诱人的魅力。
“公子醉归灯下见,美人朝插镜中看。”前句是写瓶中的牡丹;后句是写插在美女鬓上的牡丹。醉眼所见及镜中所映,皆有失于真。在那些富贵公子、千金小姐们看来,这牡丹能在他们的金瓶之中、云鬓之上,真算得“富贵花”、“花中王”了,而实际上,这却并不合于花的本性。
“当庭始觉春风贵,带雨方知国色寒。”“当庭始觉春风贵”,这一句是写庭院中的牡丹。是说只有种在庭院之中,才能显出它的魅力,竟至使得春风更惬人意,使得春天真正显示出它动人的容貌。古人云:“蝶来风有致,人去月无聊。”蝴蝶可以显示春风的婀娜美妙,牡丹花就更是这样。“带雨方知国色寒”,则是写雨中的牡丹。牡丹被称为“富贵之花”,是因其本身的花繁朵大,色彩艳丽,并非由于上了富贵人的金瓶、绿鬓。它不但能使大自然更美,而且也只有在自然的变化中,才能显示出多种姿态和良好的气质。在门阀观念严重的唐代,“寒”总是同“微”联系在一起,然而,“寒”同时也可以显出严峻刚强的秉性。经一阵雨洗风摇,碧叶更见苍翠,红瓣更见鲜艳,那条条枝茎,也显示出铮铮硬骨。“当庭始觉春风贵,带雨方知国色寒”,这两句写出了牡丹的刚强品质与不凡气度。但是,这两句的深意,只有在同“公子醉归灯下见,美人朝插镜中看”的比较中才能体味出来,“始”、“方”二字,便透露了诗人一反一正进行比较的用意。然而,意思的转折方面,又十分自然;如一般地去看,中两联四句是排比写牡丹在瓶中、鬓上、庭院、雨里四种情况下的状况,细心体味,又含着正反两层意思。
“日晚更将何所似,太真无力凭栏杆。”是以美人杨贵妃为喻(杨玉环为女道士时曾号为“太真”)。这两句是写牡丹经过一天日晒,如同娇轻慵懒、弱不禁风的美女。不过,这两句诗的另一方面的作用,是引起人们对李白《请平调》三首的联想。李白的诗是唐玄宗同杨贵妃赏牡丹时奉旨所作,后两首即将牡丹与杨贵妃联系起来,“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栏杆”。罗隐诗的末两句,扩展了李白诗作的联想范围,使读者从时间的、历史的座标去认识牡丹的美艳绝伦。
此诗写牡丹之美,而不限于花叶的描绘,一方面着眼于牡丹的生活环境,另方面着眼于对它精神气质方面的表现,这二者的结合,使得诗中所写似乎并非纯粹的花,好像还表现了人的一种精神风貌。第一联概括地写其给人的直觉,末一联以美人为喻,前后照应。当中两联似为排比地写了牡丹的四种生活环境,而实际上是正反两种境遇,细致品味,意蕴无穷,令人想象无限。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这是一幅镶嵌在镜框里的风景画,描写出了暮春时的美丽景色,濡饱墨于纸面,施浓彩于图中,有令人目迷神夺的魅力。漫江碧波荡漾,显露出白翎的水鸟,掠翅江面,一派怡人的风光。满山青翠欲滴,遍布的朵朵鲜花红艳无比,简直就像燃烧着一团旺火,十分旖旎,十分灿烂。
以江碧衬鸟翎的白,碧白相映生辉;以山青衬花葩的红,青红互为竞丽。一个“逾”字,将水鸟借江水的碧色衬底而愈显其翎毛之白,写得深中画理;而一个“欲”字,则在拟人化中赋花朵以动态,摇曳多姿。两句诗状江、山、花、鸟四景,并分别敷碧绿、青葱、火红、洁白四色,景象清新,令人赏心悦目。
可是,诗人的旨意却不在此,紧接下去,笔路陡转,慨而叹之。
“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句中“看又过”三字直点写诗时节。
春末夏初景色不可谓不美,然而可惜岁月荏苒,归期遥遥,非但引不起游玩的兴致,却反而勾起了漂泊的感伤。此诗的艺术特点是以乐景写哀情,唯其极言春光融洽,才能对照出诗人归心殷切。它并没有让思归的感伤从景象中直接透露出来,而是以客观景物与主观感受的不同来反衬诗人乡思之深厚,别具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