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十五句,毛诗、朱熹《诗集传》皆不分章。明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分为两章,以“明昭有周”起为第二章,清姚际恒《诗经通论》因之。但细审诗意,前半颂武王之武功,后赞武王之文治,语意连贯。如若分章,“不惟章法长短不齐,文气亦觉紧缓不顺”(方玉润《诗经原始》),所以还是从旧说以不分为好。
此诗采用“赋”的手法进行铺叙。开头即说周武王封建的诸侯各国,不仅得到了皇天的承认,而且皇天也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而他们的作用就是“右序有周”。“皇天无亲,唯德是辅”,这就首先说明武王得到了天命。其次又说武王不仅能威慑四方,而且能安抚百神,所以他的继立,“明昭有周”,是能发扬光大有周先祖的光辉功业的。接着又写武王平定殷纣、兴立大周、封建诸侯之后,戢干戈、櫜弓矢,偃武修文,并以赞叹的口气说:我们谋求治国的美德,武王就把这美德施行于天下四方了。最后一句,总赞武王能保持天命,保持祖德,与首句遥相呼应。可见,此诗从头到尾,语意参差、语气连贯,而皆起伏错落有致,字里行间充溢着作者深挚而敬慕的感情。它以天命和周武王的联系作为全诗的主线,重点歌颂了周武王的武功和文德,层次清晰,结构紧密,在大多臃肿板滞的雅颂诗篇中,不失是一篇较为优秀的作品。
此诗的起句采取了乐府《相逢行》传统的开篇方式:“夹道开洞门,弱柳低画戟”,先极力描写府第的高大、华贵、庄严,如古辞:“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中庭生桂树,华灯何煌煌”;南朝梁张率:“高门既如一,甲第复相似”;昭明太子萧统:“朱门间皓壁,刻桷映晨离。阶植若华草,光影逐飙移。”但在具体的描写方法与文字技巧运用上,又存在明显的差异。李贺诗没有铺金叠翠,也没有用什么渲染夸张的词汇修饰,却通过一种暗示性的笔触,将府第的高大庄严充分地显现出来。这里,诗人不写府第的壮丽庄严,而写道狭;不写门前那标志着身份地位的画戟如何高大,而写高高的垂柳却低于画戟。实际上,是府第的宏伟而使道路显得狭窄;画戟的高大而使垂柳显得低矮。这种透过一层、深入一层的写法,使府第的气派在“夹道”与“弱柳”的衬托之中,恍然如在目前。与那些直写府第高大华贵的诗句相比,不仅更富有诗的含蓄,而且也更容易引起读者的联想。
接下两句进一步渲染府第深院的环境气氛。按照传统乐府的写法,这里应该描写的是,深深庭院中到处高屋栉鳞、繁华似绵的景象。而诗人却抛开了这些早已被《相逢行》的作者们写俗了的写法,仅仅选择了这样一个镜头:“帘影竹华起,箫声吹日色。”这两句诗都极力写动,似乎要以帘动与箫声为这华贵的大院增添一点儿热闹的气氛。然而,从艺术效果来说,帘动与箫声,不仅没有使大院增加一分生气,反而使人感到了人生经历中不常体验到的一种沉寂。这两句诗的写法,和南朝梁王籍《入若耶溪》中的名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有些类似,同样都是以动写静,但王籍笔下的静,使人感到的是大自然的优美和沉浸于其中的惬意,透露出人与自然神交以后的精神意趣。而李贺笔下的静,却给人一种与世隔绝后难以忍受的空寂感,甚至隐隐地在繁华似锦中透露出抒情主人公内心的凄凉与无可奈何,这才是这两句诗真正所要体现的意趣与心态。
关于在这种沉寂的环境里生活的人的样子,诗的第四句虽然透露出一点儿信息,但那是在帘幕之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隐隐约约的形象,还不能让人一下子看清她的面目。于是,诗的第五、六两句就把镜头转而直接对准了这深院中的人物:“蜂语绕妆镜,画蛾学春碧。”原来这位伴着帘影、伴着“箫声吹日色”的抒情主人公竟是一位女子。只见她站立在梳妆台前,对镜描绘着蛾眉。而那蜜蜂“嗡嗡”叫着,好像也知欣赏其美貌一样地飞前飞后,“议论不休”,好象在寻找着散发出阵阵芳香的花儿。这两句写人物非常含蓄传神,始终没露出人物的容貌形象,却抓住蜜蜂错把女子当成鲜花的细节和女子对镜梳妆的一个动作,写出她如花似玉的美貌,透露出她对美的追求,同时,也流露出几分顾影自怜之意。这样一位美貌的女子,她的青春、她的生命活力,居然只能在对镜梳妆中慢慢消逝,只能在孤独寂寞中百无聊赖地度过。这是十分难堪的境地,也是非常不幸的生活。
最后两句是全诗的高潮,也是点睛之笔。诗人的镜头从闺房摇向庭院,展现了一幅十分美丽动人而又带有几缕忧伤的画面:“乱系丁香结,满栏花向夕”。“乱系”与冯延巳《谒金门》“闲引鸳鸯芳经里,手挼红杏蕊”中的“手挼”是一个意思。这里诗人捕捉住最能反映人物内心活动的动作,写她手里系着丁香结,可她的心好像又并不在这儿。她在想,在盼望,又在感伤。短短的几个字,意味无穷,把女主人公心绪茫茫、心事重重、茫然无措又惆怅伤感的种种复杂心情写得真切可感,恍然可见。最后的结句也很精妙,不写人物,不抒情思,却落在写景上,描绘出花园中满栏的鲜花沐浴着夕阳的余辉、格外动人的景象。这是写景,也是言情,其字里行间,分明传达出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意趣。这里的“向夕”二字尤其耐人寻味。它写出了这眼下的鲜花已不是初春时节蓓蕾初绽的时光,而是已经开始“向夕”了。即是说,它们春花烂漫、最有魅力的时刻就要逝去,美好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等待它们的将是不可避免的凋残的命运。显然,诗人这里写花、写景,都含有暗喻、象征的意味。这闺中少女青春无几,这花就是她虚度年华、青春将逝的命运的形象写照。透过这个以花喻人的结句,再回过头去品味全诗,就不难理解诗人为什么要特地描写“帘影竹华起,箫声吹日色”的清幽寂寞气氛,去渲染时光的难捱,独处的百无聊赖。也不难理解诗人为什么要通过女主人公对镜梳妆的情节,去实现人物试图以精心的梳妆打扮挽住即将逝去的青春年华,以葆青春常驻的心理情绪。同时,也可以进一步理解女主人公在“乱系丁香梢”时所倾注的复杂感情。诗贵含蓄,结句尤重含蓄蕴藉。这个结句确实结得很妙,它不仅照应全诗,又能言有尽而意无穷,给人留下充分的回味余地。
这首诗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没有一句一字直接将诗意说破,却又在字字句句中蕴含着诗意。每一笔描写,每一处刻画,看似互不相涉,跳跃性极大,却又能以内在的情感线索联结在一起,使人读来自有一种含蓄美、朦胧美,给人以余味不尽的美感。
李贺的这首《难忘曲》,并不仅仅是为写美人迟暮而写美人迟暮。美人迟暮的题材在传统诗歌中,都是用来表现怀才不遇的主题的。李贺的诗歌总是充满了哀怨凄凉的声音。这首诗中的被锁在高墙内孤凄的、无人赏识的、没有机会为人赏识的美人,实际也寄托了诗人自己受压抑而不能发挥才能的不幸遭遇,这也是他为何将此诗名为《难忘曲》的真正原因。如果再进一步了解了《相逢行》这一乐府古题最早的含义,也许会更有助于对这首诗诗意的理解。《乐府题解》在解释《相逢行》古辞时说:“晋陆机《长安有狭斜行》云:‘伊、洛有歧路,歧路交朱轮’,则言世路险狭邪僻,正直之士无所措手足矣。”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