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
《人有亡斧者》讲述的 从前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那人走路的样子,是偷斧子的;看那人脸上的神色,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是偷斧子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不像偷斧子的人。不久,他挖掘那山谷(土地时)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第二天又看见他邻居的儿子,就觉得他行为、表情、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人。
这则寓言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原来客观事物的原貌。准确的判断来源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而不是主观的猜想。
不要多疑,重要的是要从实际出发,摆正自己的心态。
不要随便猜疑别人。
就诗论诗,此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此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这一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此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此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此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诗的三、四句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日日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日日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日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日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此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此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
《采莲曲》是乐府诗旧题,内容多描写江南一带水国风光,采莲女娃劳动生活情态,以及她们对纯洁爱情的追求等。
此诗的起首二句中,用了两个“晚”字,强调了一种特定时间背景:笼罩着软和恬静夕阳余辉的傍晚——一个最能引起人的情思,让人沉浸的时刻。“风起”二名转入采莲的描写,从“难渡”中透露出采莲女柔弱纤细的形象。“棹动”二名描绘的采莲场面只有两笔写实的白描:采莲的小船在荷丛中穿过,桨儿不时碰落盛开的莲花,一瓣瓣地飞落湖中,惊起了安详地栖息着的只只白鹭,打破了它们的宁静世界。末二句借物写情,别有一种趣味:采莲人欲归了,可是荷丝缠绕着她的柔腕,菱角又牵拽着她的衣裙。实际上是作者留恋这环境,故借采莲人写同。拟人手法运用十分巧妙,全诗情韵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