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伤春事,何人慰寂寥。
才高融未荐,魂断玉空招。
赋就青阳曲,吟成白紵谣。
拊栏三太息,幽雅愤几磨消。
把酒伤春事,何人慰寂寥。
才高融未荐,魂断玉空招。
赋就青阳曲,吟成白紵谣。
拊栏三太息,幽雅愤几磨消。
刘学箕

刘学箕

刘学箕,生卒年均不详(约公元1192年前后,即宋光宗绍熙时期在世),字习之,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刘子恽之孙。生平未仕,但游历颇广,曾“游襄汉,经蜀都,寄湖浙,历览名山大川,取友于天下”(本集陈以庄跋)。 ▶ 267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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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夏条绿已密,朱萼缀明鲜。
夏条绿已密,朱萼缀明鲜。
译文:夏天树木的枝条十分浓密绿意盎然,朱红的花朵点缀在上面显得明亮鲜美。
炎炎日正午,灼灼火俱燃。
炎炎日正午,灼灼火俱燃。
译文:正当中午,炎炎烈日当空,花朵灼灼,像火燃烧一样。
翻风适自乱,照水复成妍。
翻风适自乱,照水复成妍。
译文:一阵风吹来,花叶都翻卷凌乱,映照在水面上,十分鲜妍。
归视窗间字,荧煌满眼前。
归视窗间字,荧煌满眼前。
译文:我归来看见窗子上的字,(因为被花的艳光晃花了眼睛)眼前一片闪烁。
夏天树木的枝条十分浓密绿意盎然,朱红的花朵点缀在上面显得明亮鲜美。正当中午,炎炎烈日当空,花朵灼灼,像火燃烧一样。一阵风吹来,花叶都翻卷凌乱,映照在水面上,十分鲜妍。我归来看见窗子上的字,(因为被花的艳光晃花了眼睛)眼前一片闪烁。

xiàhuāmíng

wéiyìng tángdài 

xiàtiáo绿 zhūèzhuìmíngxiān 
yányánzhèng zhuózhuóhuǒrán 
fānfēngshìluàn zhàoshuǐchéngyán 
guīshìchuāngjiān yínghuángmǎnyǎnqián 
避雀乔枝里,飞空华殿曲。
避雀乔枝里,飞空华殿曲。
天寒响屡嘶,日暮声愈促。
天寒响屡嘶,日暮声愈促。
繁吟如故尽,长韵还相续。
繁吟如故尽,长韵还相续。
饮露非表清,轻身易知足。
饮露非表清,轻身易知足。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均有象征的意思,因为语言文字本身就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隐喻系统。隐喻的基础即人与自然的基本相似性。诗人总是不厌其烦地幻想我是树,是蝉,是鸟,是云等等,企图通过忘我、脱我、化我而与世界合一。隐喻建立在双重或多重存在之上,诗人喻自己为蝉,就是把另一种经历或活动,即把蝉的生存过程与特性加在真实的生活领域中,意味着真实中的虚幻,虚幻中的真实。像蝉一般象征廉洁、清高、悲哀。古人以为蝉栖高树,声高远,以晨露为食,蝉也就成了“清高”、“廉洁”的代名词。蝉一生十分短促,深秋天寒,蝉声哀嘶,逐渐死去,故而总被用来表达悲秋情绪。

  刘勰说过一句言简意赅的话:“比类虽繁,以切至为贵。”隐喻虽多种多样,但要以贴切吻合为最高标准。“切至”就是形神兼备,形犹不似,遑论神似?在《赋得蝉》中,诗人将自然之物——蝉人格化,以此审视自身的人格价值和生存环境。对于这首诗,一般理解过程大致是,前两句直接描写蝉为了躲避黄雀的伤害(隐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典故),或藏身在高高的树枝上,或避匿在空空的宫殿内。这里实写了蝉艰难的生存状况。颔联和颈联写蝉在寒秋日暮之时,哀嘶悲鸣,声音短促,间或有单调的余韵绕耳,渲染了一种悲凉的氛围。最后两句借蝉之口直接抒写:蝉餐风饮露,无所厚求,并不是故作清高,而是容易知道满足,表达了一种知足常乐的意思。

  然而,这只是构成了这首诗的表层含义,因为“饮露非表清,轻身易知足”中已经蕴含了知足常乐的意思。解读一首诗,肯定要注重其语境,什么是语境呢?用燕卜荪的话说,即“语境就是与我们诠释某个词语有关的一切事情。”文本中字或词意义的确定都要依赖于词句之间的关系,所以,一首诗句中意义的确定必然受到其它字词句的语境限制,即一首诗中每一个词、语句的意义都要彼此相互确定,这种相互确定的过程就使得文本的语义之间呈现网状化的现象,使文本的意义缠绕含混,蕴藉多义,仅凭读者从头到尾一次阅读,是不可能意识到其错综复杂的意义丛的。

  认真阅读,全诗处处写蝉,实际是处处写自己,让人有一种悲哀之感。那么,我们又是怎样获得这样的深层意义和感受的呢?只要回到首联去感知,就会发现“避雀乔枝里,飞空华殿曲”很难解释,也就是说,很难和知足常乐联系起来。而知足常乐也很难和中间两联的“天寒”、“响屡嘶”、“日暮”、“声愈促”等联系起来。所以,后三联对蝉原本的意义和声音的描述,在首联大背景暗示下,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言外之意,变成了诗人对自己生存境况的深深的忧虑。中间两联写蝉声,不仅仅渲染了一种悲凉的氛围,而且还寄寓了对生命流逝的伤感以及对自己处境艰难的悲哀之情。尾联诗人以蝉自喻,蝉栖高树,饮晨露,不是为了故意显示自己的清雅高洁;自己为官清廉,也非故意显示与众不同,而是自己知道知足常乐;但“知足”这个词语来自于《老子》,“祸莫大于不知足”,由于有了首联实写的提示,可见诗人在“知足”背后潜藏着一种悲哀,在悲哀中还杂糅着一种畏祸的心态,隐含的意思是知足为避祸全身。这首诗的意义就是这样相互生成的。

chán--chǔyún

quèqiáozhīfēikōnghuá殿diàn

tiānhánxiǎngshēng

fányínjǐnzhǎngyùnháixiāng

yǐnfēibiǎoqīngqīngshēnzhī

转眄如波眼,娉婷似柳腰。花里暗相招,忆君肠欲断,恨春宵。
转眄¹如波眼,娉(pīng)(tíng)²似柳腰。花里暗相招³,忆君肠欲断,恨春宵(xiāo)
译文:转动的明眸,流盼着清澈的秋波;纤秀的腰肢,如翠柳般婀娜。花丛里的幽会已成往事,深情的回忆只增添了相思的凄恻,更恨这春宵孤独漫漫难过。
注释:南歌子:唐教坊曲名,后用为词牌名。¹转眄:目光左右地扫视。眄,一作“盼”。²娉婷:形容姿态秀美。³暗相招:偷偷地相互打招呼邀约。此处指幽会。⁴恨春宵:恨春宵难过。

  此词写男主人公对女子的深深思念,从男子的视角展示女子的形象,突出其思忆之苦。

  起拍二句是写男子忆念中女子动人美丽的形象:秋波如媚,柳腰娉婷。“转盼如波眼”,写眼光流盼如秋波般清澈、闪耀;“娉婷似柳腰”,表现女子的美妙身段:这两句都运用了比喻手法。那次幸福的欢会女子给男主人公留下难忘的印象,为思忆之苦先垫上一笔。接着“花里暗相招”一句是写当时的幽会,欢乐的幽会也给男主人公留下难忘的记忆,再为思忆之苦垫上一笔。这三句纯是以女方的倩影衬托男子的情思。有了前面三句的铺垫,后面写男主人公的思忆之苦就很自然了。后二句“忆君肠欲断,恨春宵”,直抒相思情深,春宵难遣。尤其是“肠欲断”“恨春宵”六字,生动地把主人公为情所苦的形象突显出来。

  此词虽然用语普通,甚至有些俚俗,但在如此短小的篇幅中有今昔对比,有叙事有抒情,跌宕多姿,别具特色。

参考资料:
1、 房开江 崔黎民.花间集全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52-53
2、 柯宝成 编注.花间集.武汉:武汉出版社,2017:25

nán ·zhuǎnmiǎnyǎn

wēntíngyún tángdài 

zhuǎnmiǎnyǎn pīngtíngliǔyāo huāànxiāngzhāo jūnchángduàn hènchūnxiāo 
青雀西飞竟未回,君王长在集灵台。
青雀¹西飞竟未回,君王²长在集灵台³
译文:王母的信使青鸟啊,你飞去西方竟然还没回来,只累得求仙的君王,依然长久地守候在集灵台。
注释:¹青雀:指青鸟,即《山海经》中提到的西王母所使之神鸟。²君王:明指汉武帝,暗喻唐武宗。³集灵台:汉时台名。
侍臣最有相如渴,不赐金茎露一杯。
侍臣¹最有相如渴²,不赐金茎(jīng)³一杯。
译文:唉,有一位文学侍臣,最是有司马相如的消渴病,君王啊,你怎不赐予他那金茎上的仙露一杯?
注释:¹侍臣:侍奉帝王的廷臣。²相如渴:相如即司马相如。司马相如患有消渴疾。³金茎露:承露盘中的露,是汉武帝在建章宫神明台所立的金铜仙人承露盘接贮的“云表之露”。传说将此露和玉屑服之,可得仙道。

  在这首咏史诗中,诗人展开想象的翅膀,巧妙地将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编织在一起,虚构出一种充满浪漫色彩的艺术形象。

  一、二句“青雀西飞竟未回,君王长在集灵台。”青雀,即《山海经》中的青鸟,诗中借喻为替西王母与汉武帝之间传递音讯的使者。青鸟,这任重致远的使者,向西方极乐世界飞去,却竟然一去未回,杳无踪迹。然而,异想升天的汉武帝依然长久地守候在集灵台,等待佳音。起句中的“竟”字精警地表达出汉武帝迷信神仙的痴呆心理:一心以为青雀西飞定会带来仙界好音,谁知一去“竟然”未回,这实在出乎他意料之外。诗人著一“竟”字,极其传神地透露了他这种执迷不悟的心理状态。接着于“长在集灵台”句中和盘托出他的求仙活动,开首两句诗,揭露了武帝迷恋神仙的痴心妄想,寓揶揄嘲弄于轻描淡写中,显得委婉有致,极富幽默感。

  三、四句“侍臣最有相如渴,不赐金茎露一杯。”诗人进一步刻画汉武一心求仙而无意求贤的思想行径,文学侍臣司马相如有消渴病(今称糖尿病),因此水对于这种病人之重要,简直可以说是“救命之水”。但是,汉武只祈求自己长生而全不顾惜人才的死活,就是一杯止渴救命的露水也不肯赐给相如。结尾两句诗人拈出一个表示极大量的副词“最”与一个极小量的数词“一”作对比,前后呼应,便十分准确地揭露出这个君王好神仙甚于爱人才的偏执灵魂。讽刺辛辣而尖锐。诗里的数词已不仅表示量,而且还揭示质,蕴含深刻的思想意义。

  《汉宫词》虽然咏汉代事,但和唐代的现实生活密切相连。如果说,这首诗在讽刺汉武帝的迷信与昏庸这方面,写得比较明显而尖锐,那么,在讽喻唐武宗的问题上,便显得含蓄深隐,曲折而婉转。李商隐常以司马相如自况,如:“嗟余久抱临邛渴,便欲因君问钓矶”、“休问梁园旧宾客,茂陵秋雨病相如”、“相如未是真消渴,犹放沱江过锦城”等等。这首诗也是有感于自己的身世,不满唐武宗贬视人才。诗人用典精巧贴切,灵活自然,委婉地表达不便明言又不得不言的内容来,让辛辣的讽嘲披上一幅神话、历史与现实巧妙织成的面纱,显得情味隽永而富有迷人的艺术感染力。

参考资料:
1、 何国治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182-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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