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尝论画,以为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人皆知之。常理之不当,虽晓画者有不知。故凡可以欺世而取名者,必托于无常形者也。虽然,常形之失,止于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当,则举废之矣。以其形之无常,是以其理不可不谨也。世之工人,或能曲尽其形,而至于其理,非高人逸才不能辨。
余尝论画,以为¹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人皆知之。常理之不当,虽晓画者有不知。故凡可以欺世而取名者,必托于无常形者也。虽然,常形之失,止于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当,则举废之矣。以其形之无常,是以其理不可不谨也。世之工人,或能曲尽其形,而至于其理,非高人逸才不能辨。
译文:我尝试着讨论画的原理,认为人物、禽鸟、宫室、器物都有其常有的、固定的形态。至于山石竹林,水波烟云,虽然没有固定的形态,但有其固定的、内在的一些规律,也就是常理。在画面上,物象的常有形状表现不准确的地方,人们都能够观察到并有所体会,但是物象的内在规律表达是否准确合理,则是连专业画家也不见得就能通晓的了。所以,凡是可以欺世盗名的画家,必然会选择表现一些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象。然而物象的固定形态表达不够准确的话,我们尚不能全盘给予诟病;但是物象的内在规律表现不准确的作品,就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物象的造型没有常态的,其内在规律的表现就不可以不严谨地对待。当世的画家里,能曲尽其形,又通晓而准确表达物象内在规律的,恐怕只有高人逸才,造诣高深的人,才能分辨出来。
注释:¹以为:认为。
与可之于竹石枯木,真可谓得其理者矣。如是而生,如是而死,如是而挛拳瘠蹙,如是而条达遂茂,根茎节叶,牙角脉缕,千变万化,未始相袭,而各当其处。合于天造,厌于人意。盖达士之所寓也欤。
与可之于竹石枯木,真可谓得其理者矣。如是而生,如是而死,如是而挛(luán)拳(quán)¹瘠(jí)蹙(cù)²,如是而条达遂茂,根茎节叶,牙角脉缕,千变万化,未始相袭,而各当其处。合于天造,厌于人意。盖达士之所寓也欤(yú)³。
译文:与可所画的青竹、岩石、荒败的树木,真可以说是掌握了事物的本质。有的这么的生动,有的却这么的充满死意,有的这么的弯曲、紧缩,有的这么的畅达、通畅。枝根、细茎、枝节、叶片,其中的纹路、凸起,千变万化,从来不遵循规律,却都在他应该在的位置上。像是上天所制造的,又可以满足人的意愿。大概是明智达理之士所喜爱的吧!
注释:¹挛拳:蜷曲。²瘠蹙: 瘦弱、收缩。³欤:指表感叹、反诘、疑问语气。
昔岁尝画两丛竹于净因之方丈,其后出守陵阳而西也,余与之偕别长老道臻师,又画两竹梢一枯木于其东斋。臻方治四壁于法堂,而请于与可,与可既许之矣,故余并为记之。必有明于理而深观之者,然后知余言之不妄。
昔岁尝画两丛竹于净因之方丈,其后出守陵阳而西也,余与之偕别长老道臻(zhēn)¹师,又画两竹梢一枯木于其东斋。臻方治四壁于法堂,而请于与可,与可既许之矣,故余并为记之。必有明于理而深观之者,然后知余言之不妄。
译文:我曾经白描两从竹子送给方丈,方丈后来将要从陵阳出去向西走,我同方丈一起告别长老说真正懂得画的人,又画了两个竹子的尖梢和一个枯败的树木在他的东斋房。等到方丈在整理说佛法的屋子,就请了文与可来,与可既然已经答应了,所以我就并为他记下了。必须要是明知其本质而深刻观察的人,才知道我说的话不是妄言。
注释:¹臻: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