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空旷的原野被凄凉的风声充斥,原野上长满了枯黄的蒿草。
把马的缰绳系住,我依靠在白杨树上,有谁知道我的怀抱所向呢。
和那些同胞相逢的时候我们都衰老年高。
向北登上汉家的陵墓,又向南眺望长安的大道。
陵墓下面有枯树根,有鼯鼠的巢穴。
刘邦的子孙已经无处可寻了,陵墓前千百年也没有人经过。
陵墓中的宝玉频频被盗掘,神明又能怎么办呢。
人应该对命运保持通达,有酒的时候就该放声高歌。
注释
饶:多,丰富。
悲风:让人感觉凄凉的风声,也指凄厉的寒风。
飕飕:象声词,指风声。
同袍:同胞挚友。《诗经 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汉家陵:汉代皇帝的陵墓。
窼:巢穴。
高皇:即汉太祖高皇帝刘邦。
精灵:神仙精怪。
达命:知命,通达生命。
长歌:放声高歌。
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自嘲的杜牧,其实是位颇富同情心的诗人。公元833年(唐文宗大和七年),杜牧路过金陵,曾为“穷且老”的昔日歌女杜秋,写了悲慨的《杜秋娘诗》;两年后,诗人任东都监察御史,在洛阳重逢豫章(治所在今江西南昌)乐妓张好好,又为她沦为“当垆”卖酒之女,而“洒尽满襟”清泪——这就是此诗的由来。
风尘女子的沦落生涯,在开初往往表现为人生命运的惊人跃升。此诗开篇一节,正以浓笔重彩,追忆了张好好六年前初吐清韵、名声震座的美好一幕:“翠茁(zá,生长)凤生尾,丹叶莲含跗(花萼的基部)”——这位年方“十三”有余的歌女,当时身穿翠绿衣裙,袅袅婷婷,就像飘曳着鲜亮尾羽的凤鸟;那红扑扑的脸盘,更如一朵摇曳清波的红莲,含葩欲放。诗人安排她的出场非同一般,那是在一碧如染的赣江之畔、高倚入云的滕王阁中——正适合美妙歌韵的飞扬、回荡。为了这一次试唱,人们特为准备了铺张的“华筵”,高朋满座。而处于这一切中心的,便是张好好。
此刻,她正如群星拱卫的新月,只在现身的刹那间,便把这“高阁”的“华筵”照亮了。为着表现张好好的惊人之美,诗人还不忘从旁追加一笔:“主公顾四座,始讶来踟蹰”。主公,即江西观察使沈传师(当时诗人正充当他的幕僚);“来踟蹰”,则化用《陌上桑》“使君从东来,五马立踟蹰”之意,描写沈传师在座中初睹张好好风姿的惊讶失态的情景,深得侧面烘托之妙。
然后便是张好好的“试唱”,诗中描述她在“吴娃”的扶引下羞怯登场,低头不语地摆弄着长长的前襟;一双发鬟高下相宜,缕缕发辫才曳过短襦——寥寥数笔,画出了这位少女的无限柔美羞怯之态。令人不禁要怀疑如此小儿女家,竟有声震梁尘的妙喉。然而,“盼盼乍垂袖,一声雏凤呼”,当她像贞元(785-805)间名妓关盼盼那样乍一摔袖,席间便顿时响彻小凤凰一般清润圆美的歌鸣。这歌声嘹亮清丽,竟使伴奏的器乐都有难以为继之感,以至于琴弦快要迸散关钮、芦管即将为之破裂。而张好好的袅袅歌韵,却还压过“众音”,穿透高阁,直上云衢。白居易《琵琶行》表现商女奏乐之妙,全借助于连翩的比喻描摹;此诗则运用高度的夸张,从伴奏器乐的不胜竞逐中,反衬少女歌喉的清亮遏云,堪称别开蹊径。
一位初登歌场的少女,一鸣惊人,赢得了观察使大人的青睐。她从此被编入乐籍,成了一位为官家卖唱的歌妓。未更人事的张好好,自然不懂得,这失去自由的乐妓生涯,对于她的一生意味着什么。她大约到是满心喜悦地以为,一扇富丽繁华的生活之门,已向她砰然打开——那伴着“主公”在彩霞满天的秋日,登上“龙沙”山(南昌城北)观浪,或是明月初上的夜晚,与幕僚们游宴“东湖”的生活,该有无限乐趣。最令诗人惊叹的,还是张好好那日愈变化的风韵:“玉质随月满,艳态逐春舒。绛唇渐轻巧,云步转虚徐”——不知不觉中,这位少女已长成风姿殊绝的美人。当沈传师“旌旆”东下、调任宣歙观察使时,自然没忘记把她也“笙歌随舳舻”地载了去。于是每遇霜秋、暖春,宣城的谢朓楼,或城东的“句溪”,就有了张好好那清亮歌韵的飞扬。这就是诗之二节所描述的张好好那貌似快乐的乐妓生活——诗人当然明白,这种“身外(功业、名声)任尘土,樽前极欢娱”的“欢娱”,对于一位歌妓来说,终竟只是昙花一现,并不能长久。但他当时怎么也没预料,那悲惨命运之神的叩门,对张好好竟来得如此突然。而这一节之所以极力铺陈张好好美好欢乐的往昔,也正是为了在后文造成巨大的逆转,以反衬女主人公令人惊心的悲惨结局。
这结局在开始依然带有喜剧色彩:“飘然集仙客,讽赋欺相如。聘之碧瑶佩载以紫云车(仙人所乘)”。
那风度翩翩、长于“讽赋”的聘娶者,就是曾任“集仙殿”校理的沈传师。诗序称他“以双鬟(一千万钱)纳之”,可见颇花费了一笔钱财,故诗中以“碧瑶佩”、“紫云车”等夸张之语,将这出“纳妾”喜剧着力渲染了一番。张好好呢,大约以为终于有了一个归宿,生活拘检起来,正如传说中的天台仙女一般,关闭“洞门”,不再与往日熟知的幕僚交往。“洞闭水声远,月高蟾影孤”二句,叙女主人公为妾景象,虽语带诙谐,字里行间毕竟透露着一种孤清幽寂之感,它似乎暗示着,女主人公身为侍妾,生活过得其实并不如意。
诗情的逆转,是数年后的一次意外相逢:“洛城重相见,绰绰为当垆”——当年那绰约风姿的张好好,才不过几年,竟已沦为卖酒东城的“当垆”之女。这令诗人十分震惊。奇特的是,当诗人揭开张好好生涯中最惨淡的一幕时,全不顾及读者急于了解沦落真相,反而转述起女主人公对诗人的关切询问来:“怪我苦何事,少年垂白须?朋游今在否?落拓更能无?”此四句当作一气读,因为它们在表现女主人公的酸苦心境上,简直妙绝——与旧日朋友的相逢,竟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张好好纵有千般痛楚,教她也无法向友人诉说。沉沦的羞惭,须得强加压制,最好的法子,便只有用这连串的问语来岔开了。深情的诗人不会不懂得这一点。纵有千种疑问,也不忍心再启齿相问。诗之结尾所展示的,正是诗人默然无语,在“凉风生座隅”的悲哀中,凝望着衰柳、斜阳,扑簌簌流下满襟的清泪——使得诗人落泪不止的,便是曾经以那样美好的歌喉,惊动“高阁”“华筵”,而后又出落得“玉质”、“绛唇”、“云步”“艳态”的张好好的不幸遭际;便是眼前这位年方十九,却已饱尝人间酸楚,终于沦为卖酒之女、名震一时的名妓。
这首诗正以如此动人的描述,再现了张好好升浮沉沦的悲剧生涯,抒发了诗人对这类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苦难女子的深切同情。作为一首叙事诗,诗人把描述的重点,全放在回忆张好好昔日的美好风貌上;并用浓笔重彩,表现她生平最光彩照人的跃现。只是到了结尾处,才揭开她沦为酒家“当垆”女的悲惨结局。这在结构上似乎颇不平衡。然而,正是这种不平衡,便在读者心中,刻下了张好好最动人美丽的形象;从而对她的悲惨处境,激发起最深切的同情。
解释二:孤灯残月伴闲愁,
几度凄然几度秋;
哪得哀情酬旧约,
从今而后谢风流。
这是杜牧的爱人张好好写给他的诗,诗里有爱,爱重含愁,愁中又透着决然。
杜牧和湖州名妓张好好是在南昌沈传师的府上认识的。当时的的杜牧尚未成家,风流倜傥,而张好好美貌聪慧,琴棋书画皆通。参加宴会时两人经常见面,张好好倾慕杜牧的才情,杜牧爱上张好好的色艺双绝。他们湖中泛舟,执手落日,才子佳人,自是无限美好。本应该留下一段佳话,让人没想到的是,沈传师的弟弟也看上了张好好,很快纳她为妾。张好好作为沈传师家中的一名家妓,根本无力掌控自己的命运,杜牧亦官位低微,只好一认落花流水空余恨,就此互相别过。
张好好出嫁时留下此诗,从此一入侯门。后杜牧在长安抑郁而死,张好好闻之悲痛欲绝,瞒了家人到长安祭拜,想起相爱与别离的万般凄楚,竟自尽于杜牧坟前。
所以不是什么同情,是爱情诗篇。
这首诗是诗人被俘后路过建康(今南京)所作。前六句主要写了建康的历史地位、变化以及人民的不幸。最后两句对月抒怀,表达祖国河山为外敌所占的无奈和沉痛。
“金陵古会府,南渡旧陪京。”点明建康地位的诗句,很有王勃《滕王阁序》的开头:“豫章故郡,洪都新府”的意味。不过这两句并非在泛泛地介绍建康的历史,而是把它放在“会府”、“陪京”的位置上,使之越发显示出同国家兴亡的关系来,并进而说明作者所以一入建康便感慨系之的原因。同时,句中的一个“旧”字,还仿佛表示:陪京之事,已为陈迹,只可追抚,不得而再了。
“山势犹盘礴,江流已变更。”继言建康的变化。山势既然盘礴,江流也当依旧,这才是生活的真实,因为改朝换代并不能使山河改观。然而,国家变了,人事变了,作者的感情也变了,所以在诗人看来山势依旧,而江流已非,这种用艺术的真实“破坏”生活的真实而成的句子,古人叫做“无理语”。“无理语”有极强的表现力,清人贺裳称之为“无理而妙”(《皱水轩词签》),并说:“理实未尝碍诗之妙······但是千理多一曲折耳”(吴乔《围炉诗话》引)。之所似能够“多一曲折”,是由于感情的作用;反过来又因为有了这一曲折,感情被表达得更集中、更突出了。
“健儿徙幽土,新鬼哭台城。”则是说这里最大的变化是这里的人。元人入主中原后,宋朝的忠臣良将非迁即死。“健儿”、“新鬼”包括了忠于宋室的一切人;“徙幽土”、“哭台城”则是他们最可能有的归宿。本应居于城中的人偏徙幽土,含冤的鬼魂竟哭于往日繁华的台城,这里叙写的是建康的现实,也泣诉了作者的情怀。从写法上看,中间四句采用两两相对的形式:三、五句真事直写,朴素、有力;四、六句虚事实描,强烈、感人。
“一片清溪月,偏于客有情。”写对月伤怀。大约是山河供愁、人事催泪,所以当不堪回首的时候,作者只能掉头去看“清溪月”。也只有这月“偏于客有情”。有何情,作者不说,但从亡国以后的陪京“月”,同被俘以后解送北上的“客”的联系中不难得出答案。这里,诗篇以欲言又止的姿态刹尾,是有意留给以广阔的想象天地。无言的结果,可能敌得过万语千言。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