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讲的是西施若耶采莲的故事。
诗首句“镜湖三百里,菡萏发荷花。”广阔三百里的镜湖,在含着花苞的荷花吐发的时候,西施泛舟出现了,成为采莲人,但是她的艳丽和美名引起了轰动。
“人看隘若耶”,人人争餐秀色,使宽阔的若耶溪变得狭隘了,著一“隘”字而传神,那种人潮汹涌、人舟填溪满岸的热闹场面,犹如呈现在读者眼前,将王维《西施咏》的“艳色天下重”的虚写,变成了轰动当地的如实描绘。
这里又戛然而止,不再在西施身上着墨,而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勾践早已确定使用美人计来对付吴国,而西施的美艳倾倒众生,轰动当地,那么越国的君臣也不用去费力探访了,有了这位不二的美女人选之后,才“回舟不待月,归去越王家”。较之王维的“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语异而意同,王维的诗多了一重曲折,略去了勾践君臣实施美人计的过程;李白的诗实施了“截割”,割去了选作吴宫妃子的结果,同样地表现了“艳色天下重”的意义。这种截割,多了一些含蓄和暗示:既然是“归向越王家”,勾践同样也能留下这个美人,但他在“报吴”、“复仇”的目标下克制住了;而西施的入吴,却成为亡吴的原因之一。
西施采莲,在若耶溪里,不但有传说,而且合情理;至于泛舟三百镜湖之中,则是作者的想象了。但这一想象却有更改事实之嫌,因为如果是借镜湖湖水的清澈来表现西施“自鉴其美”,或者是借三百里的水程来表现拜倒西施的人的众多,那么下句“人看隘若耶”就显得多余了,这可能是李白百密一疏的笔误。
本诗作于宝应元年(762)夏,此时严武再次镇蜀。严父挺之与杜甫是旧交,严武屡次造访草堂,关怀有加。“西蜀樱桃也自红”,这是杜甫入蜀后第三次产生的亲切感受:成都的樱桃每到春天“也”同北方一样“自”然地垂下鲜“红”的果实。“野人相赠满筠笼,”野人,指村农;筠笼,竹篮。村农以“满”篮鲜果“相赠”,足见诗人与邻里相处欢洽。
“数回细写愁仍破,万满匀圆讶许同。”上句写樱桃成熟,诗人说,我几次把樱桃从篮中移置盘内,生恐碰损,却仍“愁”碰“破”。“万”形容数量其多。“许”,这样。下句写樱桃大小相等,诗人说,樱桃“万满匀圆”,令人惊“讶”:为何大小竟这样相“同”呢?二句写樱桃形体,隐含对果农种植技艺与劳动的赞美之意。
杜甫虽寄寓成都,但每有“不死会归秦”,“临危莫爱身”(《奉送严公入朝十韵》)的想望和心愿。因而常常忆起在长安的往事。于是后四句便成为他忠爱之诚的由衷流露。“忆昨赐沾门下省,早朝擎出大明宫。”二句是追忆任左拾遗时在宫中蒙受恩赐,擎持归家的情景。
大明宫中有宣政殿,中书、门下二省都在宣政殿内,在门下省内接受樱桃之赐,退朝时分,徐徐擎出宫门。这一联的惊奇之处在于,诗人用两个专有名词不动声色地写出了对皇恩的感戴。专有名词在诗中给人的联想是很少的,但此处却给人堂皇之感,“门下”表现了空间的纵深,“大明”渲染出庄严辉煌的气势,两个实打实的名词被诗人巧妙地虚化了。唐人李嘉祐诗云“秋冷白云司”,“白云司”指刑部,与“秋冷”连属,别有清峭之气,和杜诗此联一样,都是点铁成金之句。
以时间词为标识,全诗可分作三层:前两联——“今日”;第三联——“昨日”;第四联——“今日”。第三联出于诗人的记忆。引逗这记忆的,是“野人送朱樱”这么一个小小的事件。诗的第一联把题目展开了:“西蜀樱桃也自红,野人相赠满筠笼。”起句看似自然,实则不同寻常,这全体现在最虚的“也”字上。最轻的字眼,诗人赋予其最饱满的重量。“也”字像是一个呼唤,唤起了当年长安宫中的赐樱之事,原来西蜀的樱桃也这么红啊,时空的感觉包孕在这个“也”字之中。
诗的首联中,“也”字之外,“红”、“满”亦不是随意用之,二字与下联以“愁”、“讶”写对樱桃的珍惜是呼应着的。清人朱瀚说:“红言其熟,起细写仍破;满言其多,起万满许同”。“写”同“泻”,言用水漂洗,“愁仍破”,即愁其破而仍破;“许”,唐人常用口语,如许之意,“讶许同”,即令“我”惊奇竟如此相同,庾信诗云:“讶许能含笑”。此二句融入口语,言约义丰,见出诗人语言的锤炼之功。末联“金盘玉箸”承第三联大明宫富丽堂皇的意象而来,从记忆中醒来,回到“任转蓬”的蜀地“此日”。
这是一首咏物诗。它以“朱樱”为描写对象,采用今昔对比手法,表达了诗人对供职门下省时的生活细节的深情忆念。这就从内容上增添了生活层面和感情厚度。它使我们看到一个既与劳动群众友善,又对王朝怀有忠爱的诗人的复杂感情。昔人谓“杜诗咏物,俱有自家意思,所以不可及。”(《絸斋诗话》)此诗可贵处,就在于能画出一个飘零中的诗人。与此相适应,此诗“终篇语皆遒丽。”樱桃“自红”,野人“相赠”,“忆昨赐沾”,“早朝擎出”,“ 此日尝新”,都以遒劲取胜。而“细写愁仍破”, “ 匀圆讶许同”,与“金盘玉筋无消息”等,则又显得很明丽。
此诗前八句概述刘邦起义到据有天下的过程,之后四句写刘邦和项羽关系的转变过程,最后六句点明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全篇一气呵就,造语雄健,神采飞动,如行云流水,自然浑成而感情充沛。
此诗用平声真韵,一韵到底,杂以偶句,是一首典型的五言古诗。起笔二句高度概括了刘邦自沛县起义至登上显赫地位的情形。“跃鳞”二字,比喻形象生动,用得极妙。
接着二句写刘邦手提“三尺剑”,率军攻入武关,占据威阳,使秦二世投降,消灭了无道的秦朝。再接着四句写群雄并起灭秦,后刘邦任用群英,用五年时间击败项羽,取得了楚汉战争的胜利。其威势刚猛,震动天下,使诸侯宾服,登上了皇位。
“五星三”三字尤妙,既是吉祥语,又是新巧比喻,暗示了刘邦必然得志,贵有天下民。之后四句揭示刘邦和项羽的关系:始而联合灭秦,后而分裂对抗。
前二句言二人共同抗秦,曾“约为兄弟”;后二句言刘邦在楚汉争斗中两次遇险:一是刘邦赴鸿门宴,差点被范増、项庄谋害;二是荥阳之役,汉军被围,刘邦乘间逃遁。此二例选材典型,见出刘邦愈挫愈奋,在紧要关头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转败为胜,最终获得胜利。
最后六句揭示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一是将士征战的苦辛,二是善于驱使韩信、彭越等爪牙,三是善用张良、陈平等谋士。其中,最后的“赫赫西楚国,化为丘与榛”二句以批判的眼光总结朝代废替,兴亡感慨之叹喷涌而出,并以此告诫统治者以前朝为鉴,有一定的现实指向性。
全诗用传体将汉高祖一生重大经历浓缩入诗,以创业之艰难烘托其建立西汉王朝的伟大功绩,同先唐其他诗作感情基调一致,而全用史事,选材典型,简练概括,寓慨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