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托古见志的咏史诗。
第一句,破题突兀高远,把博浪沙一事概括殆尽,主人公形象塑造的恰到好处,余下的场面任凭别人去感受,去想象。绝句由于篇幅短小,往往采用这种抓住要点的写法。“击”字如惊涛拍岸,“豪”字则气势冲霄。第二句,转入议论,书事雄胆遒劲,抓住“祖龙社稷”的本质紧紧不放,是“击”的目的和效果。第三句,引证出奇探幽,运用十二金人这一个典故,转入一个新意境,令人惊愕。第四句,诗人故作问句,深切显示出对秦始皇的冷嘲热讽,且干脆利落,从容自然,“铁未销”言有尽而意无穷,含蓄隽永,耐人寻味。
这首诗就是抨击秦王朝企图消灭农民武装的暴虐政策,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与人民作对的都没有好下场,妙设讥刺,词新语尖,道人未道。这种刻意翻新,以议论为主的诗风,正是元初某些诗人受宋诗影响的具体表现。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该诗是送别诗的名作,诗意慰勉勿在离别之时悲哀。起句严整对仗,三、四句以散调相承,以实转虚,文情跌宕。第三联“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奇峰突起,高度地概括了“友情深厚,江山难阻”的情景,千古传诵,有口皆碑。尾联点出“送”的主题。
全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一洗古送别诗中的悲凉凄怆之气,音调爽朗,清新高远,独树碑石。此诗一洗往昔送别诗中悲苦缠绵之态,体现出高远的志趣和旷达的胸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两句,成为远隔千山万水的朋友之间表达深厚情谊的不朽名句。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阙”,是皇宫前面的望楼。“城阙”,指唐的帝都长安城。“三秦”,指长安附近关中一带地方。秦末项羽曾把这一带地方分为三国,所以后世称它三秦。“辅”,辅佐,这里可以理解为护卫。“辅三秦”,意思是“以三秦为辅”。关中一带的茫茫大野护卫着长安城,这一句说的是送别的地点。“风烟望五津”。“五津”指四川省从灌县以下到犍为一段的岷江五个渡口。远远望去,但见四川一带风尘烟霭苍茫无际。这一句说的是杜少府要去的处所。因为朋友要从长安远赴四川,这两个地方在诗人的感情上自然发生了联系。诗的开头不说离别,只描画出这两个地方的形势和风貌。举目千里,无限依依,送别的情意自在其中了。
诗人身在长安,连三秦之地也难以一眼望尽,至于远在千里之外的五津是根本看不见的。作诗,往往超越常人的视力所及,用想象的眼睛看世界,可以置万山于几席,览千春于瞬息。“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从河源直看到东海。“瞿塘峡口曲江头,万里风烟接素秋”,从三峡直看到长安。这首诗运用这种手法,一开头就展开一个壮阔的境界,同一般的送别诗只着眼于燕羽、杨枝,泪痕,酒盏是不相同的。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彼此离别的意味如何?同是为求官飘流在外的人,离乡背井,已有一重别绪,彼此在客居中话别,又多了一重别绪:其中真有无限凄恻。开头两句调子高昂,属对精严,这两句韵味深沉,对偶不求工整,比较疏散。这固然由于当时律诗还没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却也有其独到的妙处。开头如千尺悬瀑,从云端奔泻而下,接着便落入深潭,潺潺流来,飞韵清远,形成了一个大的起伏、一个强的跌宕,使人感到矫夭变化,不可端睨。
再接下去,第五六两句,境界又从狭小转为宏大,情调从凄恻转为豪迈。“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远离分不开真正的知己,只要同在四海之内,就是天涯地角也如同近在邻居一样,一秦一蜀又算得什么呢。气象阔达,志趣高远,表现真正的友谊不受时间的限制和空间的阻隔,既是永恒的,也是无所不在的,所抒发的情感是乐观豁达的。
结尾两句“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这两行诗贯通起来是一句话,意思是:在这即将分手的岔路口,不要同那小儿女一般挥泪告别啊!是对朋友的叮咛,也是自己情怀的吐露。紧接前两句,于极高峻处忽然又落入舒缓,然后终止。拿乐曲做比方;乐曲的结尾,有的于最激越处戛然而止,有的却要拖一个尾声。这首诗是采用第二种手法结尾的。欣赏古代诗歌,特别是象五律这样既严整又短小的诗歌,不光要吟味它的某些妙句,还要领悟它的章法,它的思路的顿挫、腾跃,变化和发展。文似看山不喜平,诗也如此。
此诗描写夏日江南田野水边的景色:刚下过一阵雨,暖日和风,溪水盈盈;河岸上,草绿花红,柳荫浓密;渲染出明媚、和暖的氛围;同时描绘了儿童牧牛与牛吃草的动态画面,营造了生机无限的意境。全诗远景写意,着色粗放淋漓;近景写人,工笔勾勒,细致入微。诗中浸润着古典的静穆与纯净。
此诗语言浅显易懂。首句写得平易,“晴明风日雨干时”,点明一个大晴天,雨后初晴之日,阳光透亮,风儿流畅,地面的积水正被阳光蒸发,被风儿吹干。一雨一晴,风调雨顺,又是农业生产的好时光。全句展示出的大自然不是死寂的,而是流动的。“草满花堤水满溪”,在这样好的气候条件下,小溪被雨水充盈了,水面和堤齐平,这种情景用“满”字是合适的,常见的;而以“满”字写堤上花儿草儿繁盛之状,原也不足为奇,但“满”在这里作为动词,仿佛青草有意识地去装点堤岸一般,这就生动有趣了。这样的“花堤”,正是放牛的好去处啊。
于是,诗人的眼睛发现了“童子柳阴眠正着”,童子在柳树的浓荫下酣睡。在诗的节奏上,第三句是个顿挫。前两句写的是自然界景物,都充满生气和动态,到了最有生命力的人(又是活泼可爱的孩子),却呼呼大睡,一动不动。轻快的诗歌节奏在这里仿佛停了下来,放慢了速度。然而,情绪上的顿挫,是为了推出第四句“一牛吃过柳阴西。”童子的牛在哪儿呢?牛儿吃着吃着,已经挪到了柳阴的西边去了。因为牧童的安然静止睡眠,使牛儿得以自由自在地吃草,悠然地动着。画面因牛的活动,又活动起来。这样一静一动,和谐自然。这里把牧牛童子和牛的神态写活了,富有生活气息。
这首诗前两句写出了由雨而晴,由湿而干,溪水由浅而满,花草于风中摇曳,大自然充满了生机的律“动”;第三句写出了牧童柳荫下酣睡的自然悠闲的“静”,加上第四句“一牛吃过柳阴西”的时动时静,形成了这首诗独特的生活情趣和原始朴素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