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胡桃,一种普通果物,而在“诗仙”李白笔下,竟是那样冰清玉洁,那样的灵秀剔透。这首咏物小诗的开首两句就很不一般:“红罗袖中分明见,白玉盘中看却无”这里,诗人从五颜六色中挑出红、白两色作底色,来衬托白胡桃的洁白无瑕你看,将它藏在红罗袖中.红白分明,欲掩却露;将它放在白玉盘上,桃盘一色,欲显却隐。这里用一个“见”字,一个“无”字,两相对比,不仅描绘出了胡桃的色泽,更赋予它活泼与顽皮。这个白色的果物像个小精灵,它以红罗为伴时,突显着自己;而当它滚动到白玉盘中时,却又好像消逝了。以上两句,本来就生动得叫人感到白胡桃在和人捉迷藏,可紧接着的两句,诗人又把一幅写意诗画升华到最高境界:“疑是老僧休念诵,腕前推下水精珠。”这里以珠宝比喻胡桃,极言了胡桃的晶莹,同时,诗人发挥了自己的奇特想像,给小小的白胡桃罩上了一层虚幻迷离的色彩:难怪它白得那样纯正,那样透灵,却原来它久缀于老僧的腕上,长听经文念诵,长受佛家香火,哪里还会不白?哪里还会不清?在这种氛围中,让人不得不下功夫去分辨:此物究竟是普通的胡桃,还是珠宝?这种“似是而非”,实在是不可胜收的朦胧美!诗中“疑”字本身说明它不是真的,让读者有更好的想象空间,承上启下,为下文做了铺垫,此诗语言平实,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
白胡桃本是一种俗物,可一经大诗人李白的神笔点化,它却变得如珠似玉、高贵华美了!诗人那瑰丽奇特的“诗心”和那“点石成金”的生花妙笔,那状物却不滞于物、绘形而不囿于形的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在这首小诗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总之,这首诗虽无深意,但设想奇特,行文通俗且美妙,把白胡桃的形象描绘得生动而有趣。
这篇文章起笔不凡,开篇提出:君子有党,而小人无党的观点。对于小人用来陷人以罪、君子为之谈虎色变的“朋党之说”,作者不回避,不辩解,而是明确地承认朋党之有,这样,便夺取了政敌手中的武器,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开头一句,作者就是这样理直气壮地揭示了全文的主旨。它包含三个方面内容: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朋党有君子与小人之别;人君要善于辨别。作者首先从道理上论述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的本质区别;继而引用了六件史实,以事实证明了朋党的“自古有之”;最后通过对前引史实的进一步分析,论证了人君用小人之朋,则国家乱亡;用君子之朋,则国家兴盛。文章写得不枝不蔓,中心突出,有理有据,剖析透辟,具有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
全文共分五段。
第一段:“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吾子、小人而已。”“朋党”,指同类人因某种目的而在一起。“自古有之”的“之”是代指“朋党之说”的。“幸”是希望的意思,“惟幸”,说只希望。“其”,代“朋党”,为第三人称“他们”。听说有关朋党的议论,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只是希望国君能辨别他们是君子还是小人罢了。
第二段:“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以同道为朋”,就是因志同道合而结为朋党,“以”是因为的意思,“以同利为朋”,就是因利害关系相同而结为朋党。接下去,作者以设问的方式提出问题:“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这里用“然”字转折,问道:“我以为小人没有朋党,只有君子才有,那原因是什么呢?”“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这是说小人所喜好的是禄利,“禄”是俸禄,小人所贪的是财物。“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党引”是结为朋党,互相援引。这句说,当他们利害相同时,暂且互相勾结援引而成朋党,那是假的。“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及”是到了,“其”代这些小人,“贼害”即伤害。这几句说,到了他们见到好处而争先恐后,或者好处已经抢光了,交往也少了,则反而互相残害,即使是兄弟亲戚也不能相保。所以,作者重复说:“故臣谓小人无朋,伪也。”再说君子,他们的行为完全两样:“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不然”,即不是这样。“守”,是坚守、遵循的意思。“忠信”,是忠诚、守信,“名节”是名誉、气节。君子所坚守的是道义,所力行的是忠信,所珍惜的是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以之”的“以”,是凭借的意思,“之”,代上面所说的“道义”、“忠信”和“名节”。这几句说,凭借道义、忠信和名节来修炼自身,那么君子就有了共同的道德规范,相助而得益,凭借这些为国效力,那么君子就同心协力,始终如一。接着,作者用“此君子之朋也”一句,强调这些作为与小人截然不同。因此,他得出结论说:“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退”是斥退,罢黜,“用”是进用。这几句说:所以做国君的,只要斥退小人的假朋党,用君子的真朋党,那天下就安定太平了。
第二段运用了对比。作者在分析君子、小人的区别时剖析道:小人、邪者以利相结,同利则暂时为朋,见利则相互争竞,力尽则自然疏远或互相残害,从实质上看,小人无朋;与此相反,君子之朋以道相结,以道义、忠信、名节为重,同道、同德,自然同心,从这一意义上看,君子之朋才是真朋。二者对比鲜明,水到渠成的得出“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的结论,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同时带起下面的一段文字。
第三段广泛列举史实,从各方面论证用君子之真朋则国兴,用小人之伪朋则国亡。与上文开头的“朋党之说,自古有之”遥相呼应,对上文结尾的“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是有力的补充和论证。文中正反引用尧、纣时对朋党的利用,加强对比,阐明小人无朋,君子有朋,有关国家兴亡。再以东汉桓、灵时的党锢之祸、晚唐昭宣帝时朱全忠杀害名士的史实,引用反面例证,阐明迫害残杀君子之朋导致亡国的历史教训。
第三段:作者举了大量的历史事实来说明:“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共工,驩兜等四人”,都是古史传说中凶狠邪恶之徒,“君子八元,八恺”之“元”,是指善良的人,“恺”是指忠诚的人。传说高辛氏有八个有才德的后裔,叫做“八恺”。舜辅佐尧黜退四凶小人的朋党,而进用元、恺君子之朋党,因而尧的天下得到大治。
至于舜之时,文章写道:“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说等到舜自己做了天子。皋、夔,稷、契等贤臣一起在朝中做官。“更相称美,更相推让”的“更相”,是相互的意思,“更”,读第一声。“称美”,是称颂人家的美德和好处,“推让”是谦虚礼让。这样,他们团结一心,舜对他们都加以任用,天下也获得大治。等等。
第四段:作者带有总结性地论述:“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夫前世之主”的夫是发语词,没有实义。“莫如纣”的“莫”是代词,为无指代词,代人,当“没有人”讲,代物,当“没有什么”讲。这几句说,前世君主,能使人人不同心不结为朋党,没有人像商纣王那样;能禁止善良的人结成朋党,没有人像汉献帝那样;能杀戮品行高洁、负有时望者的朋党,没有什么时候像唐昭宗统治时那样。这些国君都把他们的国家搞乱了,灭亡了。“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士,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这是说:“互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生疑心,没有人像舜的二十二个臣子,舜也不怀疑他们而都加以任用。然而后世的人不责备舜被二十二人的朋党所欺蒙,反而称颂舜为聪明的圣人,是因为他能辨别君子和小人啊。”这几句里,“诮”是责备的意思,“以能辨”的“以”是因为的意思。“周武之士,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举”是全,“其”是代词他,即周武王,这句说他全国所有的三千人臣民,全部结成一个大朋党。“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多”是人数多,“大”是范围广,这句说,自古以来,结成朋党人数多而且范围大没有哪个朝代象周朝那样的。“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用此以兴”的“用此”,就是因此。“善人虽多而不厌”说好人虽多而不满足,也就是再多也不嫌多。“厌”是满足。
文章末尾,作者又强调了一下:“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迹”是历史事迹,“鉴”是借鉴。这是说上述的兴亡治乱的史迹,做国君的可以借鉴。很明显地请求宋仁宗纳谏,用君子之真朋,退小人之伪朋,以使国家兴盛起来。
文章不讳言朋党,而是指出朋党有原则的区别,“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并引证历史来说明君子之朋有利于国,小人之朋有害于国,希望人君进君子之真朋,去小人之伪朋。文章避免了消极地替作者作辩解,而从正面指出朋党的客观存在,指出借口反对朋党的人就结为朋党,说明朋党有本质的不同。这就争取了主动,使作者立于不败之地,文章也由此具有深刻的揭露作用和强大的批判力量,而排偶句式的穿插运用,又增加了文章议论的气势。
作者于乾道八年(1172)冬知静江府(今广西桂林),次年春过此并填写了此词。
上片落笔先写清江水流风高浪急,赣江之水,滚滚东流,千古不变,巨大的波涛声如席卷地,翻腾的波浪又如涌起重叠的房屋,江水浩渺,无边无际,十丈高的危樯,也承受不了张开的帆腹。由于夜来春雨,水势增大,水位增高,风向刚定,便命击鼓开船。此时,风急浪高船快如飞,就如当年出使金国追想大禹业绩横渡黄河一样,令人振奋。顺风急驶,作者心情轻快。与客人痛饮船上,填词佐酒,意气洋洋,潇洒风流。但表面上的轻松难以掩饰他心中沉积的愤懑,览物之情带来的开怀,无法替代报国无门,理想破灭的悲愤,作者只有借酒浇愁,以释胸中苦痛。
下片起首四句用祖逖击楫和刘备抚髀感叹的典故表达自己满腔爱国热情和收复失地的希望都已化为烟云的悲哀。因与朝廷政见不合,受到冷落外放为地方官,无法实现理想,他看透了一切,并表示不以此为意,不管把自己放到南方或北方,不管能否建功立业,一切都无所谓,不在乎,唯有与友人举杯同饮,才最为快乐。以下写他的豪纵行为,吃着新鲜的菜蔬美味,听着美妙的音乐,何等的惬怀。此时此刻他感到,人间还有什么事情比把酒尊前、开怀畅饮更令人高兴呢?作者这些话看似旷达不羁,实则悲恸难抑,他把报国无路和理想成空的失意都化作一腔激愤,貌似豪爽,实为悲哀。全篇用典丰富而贴切自然,写景壮阔,情感激荡。
1906年初,王国维从苏州的江苏师范学堂去了北京,在晚清学部图书局任职。因一时尚难安定,故与罗振玉之婿刘季英——《老残游记》作者刘鹗之子,同住在罗振玉家。罗家有个男仆叫冯友,喜欢上一个旗人洗衣女子,这女子也常去罗府。刘季英便戏吟出两句:“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可能一时没写成,也可能后来失了兴致,这两句就一直被压在砚台下面。王国维偶然看到这两句,觉得写得很有神韵,当然他也知道这两句背后的故事,据此足成《蝶恋花》一首(参龙峨精灵《观堂别传》)。词云: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
大概在这首词创作后不久,王国维就将其编入《人间词甲稿》,发表在他主事的《教育世界》上,这也是少数写于北京却被收入甲稿的词作之一。后来,王国维应吴昌绶之请,将之前发表的《人间词甲稿》《人间词乙稿》进行删订整合,并补充甲乙稿发表后所写,手写一本《人间词》,这首《蝶恋花》仍在其中。
龙峨精灵即刘蕙孙,乃刘季英之子。因为有了刘蕙孙的追记,使得这首词的本事变得很明确了。虽然刘蕙孙在后来写的《我所了解的王静安先生》一文中关于本事的描述有一些变化,譬如与冯友的关系便没有再提,旗女的身份虽然没有变,但前者说是洗衣女子,后来说是一家卖水老虎灶打水的女子。关于这首词的创作,也变成刘季英与王国维因为经常同时出门,总是看着这个大脚的旗女,便起了调侃之心,刘季英先作得“窈窕”二句,为静安所赏,但刘季英无力或无心成篇,遂将此二句奉送静安,数日后,静安续成此词。
其实,刘蕙孙后来的文字删去了旗女与冯友的恋爱关系,对于解读这首词倒是更称便捷了。除了“年十五”乃指称此女子已至“及笄”,是待嫁的年龄,可能与婚恋有关以外,此词本身并无爱情方面的直接描写,若因为刘蕙孙早期的文字而强作联想,也许语境就被刻意支离了。
无论是根据刘蕙孙的追记,还是直接勘察语境,此词的核心都是描述这位旗女的“天然”之态。“天然”的具体表现有三:其一,身材长相的天然之美,如“窈窕”“一树亭亭花乍吐”,都是状其身姿有一种自然风韵,而“亭亭”二字,尤可见其身材之修长;其二,举止自然大方,如“惯曳”二句,一方面写出了旗人惯常的装束,更以“不作纤纤步”表现出此女并未如汉族女子一般裹脚,而是一种天足,因为天足之自如,故其步履自然不是纤纤之态了。萧艾说:“‘惯曳长裾’,旗装也。‘不作纤纤步’,天足也。唯卖浆旗下女子,足以当之。”(《王国维诗词笺校》)是契合词境的。“曳”长裾正是为了便于放开步履,再缀一“惯”字,可见其素来天足大步之习惯。特以“不作”二字,状其自然之天性;而且此“不作”二字,实有藐视传统的意味,因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来将纤纤细步视为女性柔婉品性之体现。其三,笑容灿烂之美。“嫣然”是描写其笑靥迷人之状。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之句,《文选》注即以“笑貌”来解释“嫣”字,阳城、下蔡皆为古地名,宋玉极言其笑容之美在当地引起的关注和震动情形。
王国维写这种“天然”的魅力,除了直接描写之外,还非常注重对比的写法。
上阕是将旗女与“人间”的女子群体作对比,此旗女在人群中一出现,就觉得其他女子不堪与比,黯然失色了,因为那种源自天然的窈窕身姿和嫣然之貌,是如此的清新脱俗。这一层对比其实已经将旗女之美拔出在众女之上。“通一顾”即仔细看一遍的意思。陈师道《小放歌行》诗云:“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这首诗素被视为是陈师道以娉婷美女自喻高才,大概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才“不惜卷帘通一顾”了,目的是让“君”看分明。王国维当然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了。陈师道诗之“通一顾”乃自炫之意,王国维词之“通一顾”不过是为了与人间的美女更多地进行比较的意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本身就是形容有姿色的女子,如白居易《长恨歌》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人间这些平常看来颇有姿色的女子,在此旗女的映照下,也不免相形见绌,可见此旗女的美确实不同凡响。
下阕则将燕姬与吴娘进行地域性的对比。燕姬就是北方美女的意思,《古诗十九首》即有“燕赵多佳人”之句。而吴娘一般指江南尤其是苏州一带的女子。王国维此词虽然作于北京,但也是从苏州离开不久,故吴娘之美自是尚在印象之中。苏州女子以善舞出名,白居易《忆江南》有“吴娃双舞醉芙蓉”之句,极力形容吴地女子的舞姿之美。舞者多细腰,此细腰往往非天然长成,而是因舞蹈之需刻意训练而成,故此细腰多失自然之美。《韩非子》即有“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之说,可见此细腰背后其实饱含着心酸。且吴娃双舞,多因酒宴助兴而起,为取悦客人,自是极力表演。而一旦与“表演”有了关系,“天然”的韵味便不能不受到遏制。王国维《留园玉兰花》也有“窈窕吴娘自矜许,却来花底羞无语”之句,这种“矜许”自然有失天然了。所以客人虽或因一时之兴,曾当吴娘面夸其舞艺精湛,而吴娘遂因之更加卖力,浑然忘却“天然”之美实远在表演之上。
“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乃是对此旗女的点睛之笔。为了突出“天然”二字,王国维真是用尽笔墨,在铺张中强化,在强化中点题,将一个长相出众、身姿绰约修长、笑容嫣嫣、步履大方的北方旗女形象塑造出来。这样健康、自然、大方的女性形象,在诗词中其实是并不多见的。刘季英和王国维固然是因一时之兴而作,或不无雅谑之意,但客观上呈现出来的这一种女性美却也一新耳目。
如果仅从字面上勘察这首《蝶恋花》,上面的分析自是切合本事、圆融自如的。刘季英或许只是欣赏旗女本身之美,故其拈出二句,也只在身姿体态的描写上。而王国维不仅用对比的手法将此旗女之美予以强化,更以“天然”二字涵括这种美之特质,则说此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王国维的审美观,当然是合乎情理的。陈永正说:“本词也可以作一篇词论读。”(《王国维诗词全编校注》)叶嘉莹认为此词通篇都具有象喻的潜能,“很可能是王氏将自己的为人修养与论词之见解的两种抽象情思化为具象之表达的‘造境’之作”(叶嘉莹、安易《王国维词新释辑评》)。而在我看来,这首词未必句句象喻,也不止是一篇词论,而完全可以视为在审美观念上以“天然”为旨归的一篇文学通论。参诸王国维其他论诗词曲之语,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王国维对自然美的推崇之情可见乎词。他在《宋元戏曲考》中曾将元曲视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又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可见,“自然”乃是王国维对文学经典的一种基本认知。元曲“自然”品格的形成正因为那些作者在创作杂剧时,并非要以之求得名誉,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要将作品“藏之名山,传之后人”(《报任安书》),以获后世之共鸣。“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乘兴而作,是他们笔下文字自然真实、活泼有致的原因所在。如《蝶恋花》中之旗女天足大步,即非邀人之赏,而是一种乘兴的姿态,故深得王国维欣赏。
比《宋元戏曲考》完成更早的《人间词话》,虽然以境界说驰名,但境界的核心也仍是落在“自然”二字。如关于造境与写境之分,写境本自然而来,造境也必合乎自然,这是王国维明确要求过的。他评价姜夔的词虽然“格韵高绝”,但毕竟读来如雾里看花,终究相隔一层,他把“不隔”作为词之审美的基本标准,也是心中悬着“自然”的缘故。清代词人纳兰性德被王国维视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原因无非是其“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如果不论这些具体品评,王国维关于“大家之作”的总结性意见,也不过是“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三句话而已,而每一句都关合着“自然”的要义。明乎上述种种,可见王国维对“自然”的推崇固是一贯的,则其对生活中所遇见的具有自然之美的女性会多一份关注和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尤其是因为他反对“矫揉妆束之态”,则其对吴娘善舞却为腰肢所误,自可对应来看。
《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皆撰于此《蝶恋花》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将此二书对自然之美的推崇视为是《蝶恋花》对“天然”之美特加赏爱的延续。但若由《蝶恋花》一词追溯其源,则王国维此前所撰《文学小言》一组17则,就特别值得关注了。
作为早期文学观念的集中表述,王国维承西方之思想,提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之说,而所谓“游戏”,就是排除了利禄的诱惑和刻意修饰的艺术。所以在王国维的语境中,“的文学”“文绣的文学”,都不是真文学,因为其背离了“游戏”之心和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的底蕴尤在“真实”二字。真实既是一种人格体现,又是一种艺术传达。王国维把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四人作为中国文学之杰出代表,即是其“高尚伟大之文学”中包含着“高尚伟大之人格”。这种文学与人格的合一,在艺术上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如屈原的“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便是最突出之例,而宋玉、景差及以下辞人便不免愈趋而下了。
很显然,《文学小言》的文学观念,在这首《蝶恋花》中有着生动的回响。王国维以一个旗女的“天然”之美,与有着“妆束”“文绣”嫌疑的吴娘之舞对照而言,再度将“自然”之韵致彰显出来,并在此后的《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中继续拓展深化这一话题。由这一理论的演绎过程,也可见出《蝶恋花》一词在这种审美思想前后绾合中的特别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