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夏季开花,开谢相续,花期长达三、四月之久。杜牧这首诗即围绕紫薇花花期长的特点着笔,赞美紫薇花不争春的谦逊品格。
“晓迎秋露一枝新”,首句写紫薇花开花季节时令。秋天的早晨,紫薇花迎着秋天的寒露开出一枝枝新鲜的花朵。一个“迎”字,赋予紫薇花以人的精神,它不怕秋寒,迎着寒露开放,为人间装点秋天的景色。
“不占园中最上春”,春天时节,百花盛开,争奇斗艳,而紫薇花不与百花争春,它夏季开花,一直开到秋末。诗人在这里赞美紫薇花不与百花争春的谦逊品格。
“桃李无言,下自成蹊”出自司马迁《史记·李将军列传》,意谓桃花李花开得鲜艳靓丽,引得人人们纷纷前来观赏,以致树下踩出了小路。杜牧在这首中用此典故,却一反其念,以桃花李花来反衬紫薇花的美和开花时间之长,极有新意。诗人虽写紫薇但在此诗中一字不提紫薇,使读者在惊奇之中,享受到紫薇的美丽的质感。现在秋天到了,秋风萧瑟,无言的桃花、李花,不知今在何处,只有紫薇花向着寒冷的秋风,笑对那些争着在艳阳春天开放的花朵了。诗人寄情于物,在赞美紫薇花的谦逊品格时,也赞美了具有谦逊美德的人。
诗人虽写紫薇但在此诗中一字不提紫薇,使读者在惊奇之中,享受到紫薇的美丽的质感。充分感觉到紫薇不与群花争春,淡雅高洁的风骨和一枝独秀的品格。所谓“反常”必须以“合道”为前题,方能构成奇趣。这首被人们誉为咏紫薇诗中的佳作,由于设想入奇,扩大了诗的张力和戏剧效果,使人玩味不已。
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奉和咏风应魏王教》是唐代诗人虞世南创作的一首应制诗,又名《咏风》。唐太宗的第四子名为李泰,册封魏王。作者作了一首咏风的诗,是与魏王陪同的大臣时作的一首诗,所以题作“应魏王教”。风本无形,诗人通过“舞”、“歌”、“枝”、“花”在风吹动下各种动态的描写,使人看见、听到、闻到,生动形象。应制之作,情感常不由境发,除非正好触动心弦。又多为酒肉之宴,颂扬之歌,因而难以看出诗人独特性情。
“动枝生乱影,吹花送远香”两句,通过写风对不同事物的作用和影响,来衬托出风的存在。风是无形之物,摸不着看不到,想要描写风的形态,从正面来写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诗人选择了从侧面来写。风吹树枝,树枝晃动,枝影也随之摇摆,正是“动枝生乱影”,这便是风存在的最好证明;“吹花送远香”,是谁“吹花”呢?当然是风,轻风拂花,花香亦随轻风而飘散,所以人远远地便能嗅到花的香味。诗人非常善于捕捉风的特点,分别从视觉和嗅觉两个方面来写风,一“生”一“送”,笔触十分细腻柔和,画面华美,呈现出和风拂面的轻柔质感。这首诗的前两句为“逐舞飘轻袖,传歌共绕梁”,写豪华席宴,多褒扬,可见应制娱颂之情。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