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非常注意抓住江上特有的景物,从视觉和听觉两个角度,扣住“秋天”这特定的节令特点,描绘江上的秋色,情景交融,寄寓深沉,表达出作者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此诗一、二句两写景,其目的并不在要再现什么秋声秋色,而是旨在以比兴手法,用景衬情:猎猎的西风带来秋的消息,令人心生愁绪,绵绵的江水长流不息,让人顿时产生感触,晚开的花儿飘落,正所谓落红无数,也让人郁郁寡欢。这些景物,都带上了浓浓的感情色彩,使人愁肠百结。
三、四两句,则题旨非常鲜明地凸现出来:“离情被横笛,吹过乱山东。”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景物,触动了诗人的离情别绪:是自己远离故乡、孤身在外,涌起了桑梓之思,或者是亲人在外飘泊、时世动乱,勾起了眷怀之恋。整首诗,景为情出,情因景生,情景交融,寄寓深沉,深隽的诗韵诗味。
对于离情让横笛吹送的问题,古文学者刘逸生先生有这样详尽的解释:诗人刚和亲人分手,坐上向远方而去的船,看着江上的风光,秋意甚浓,也使满怀离情的诗人更添伤感,忽地不知何处传来笛声,呜呜咽咽的,听的更是心情沉重,而笛声一直没停,让诗人更感折磨,不过,蓦然抬头,原来船已转到乱山的东边,适才与亲人分别的渡口,都已望不到了。这是一种奇特的化虚为实的手法。
江水浩淼无边,江畔红花朵朵,而到了秋季,西风劲吹,水面则起波浪,荡漾连绵,江花也渐次凋谢,脱下了红妆,那岸边或水上的小舟传来横笛声,也就使景色带上了浓浓的秋意,勾起作者的思绪。江水江花、西风横笛,这些特有时令的特定景物,就构成了一幅色彩浓烈的“江上秋意图”,具有鲜明的特色。
诗到宋代,很讲究炼字炼句。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泊船瓜洲》)是个著名的例子。从这首诗看,也是如此。因笛声而引起离情,李白就写过他的《春夜洛城闻笛》说:“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仿佛是随口而成,自然明畅;但王安石就不愿追随这种风格,他一定要把“离情”写成是一种“异化之物”,是能够让风吹着走的。这正是注意了锻炼,让句子显出不寻常的曲拆。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
“举秀才,不知书。”凡举作秀才科的人,本应文才深秀、学富五车,但实际上却连字都不识,于是便产生了名与实强烈的对比,夸张又并不让人觉得虚诞。
“察孝廉,父别居。”孝、廉本来两科,后来合而为一,应是事亲孝顺、处事廉洁之人当选。这里复词偏义,重在讲“孝”。孝之最为基本的,就是奉养双亲。但这位被荐之人,竟是与父亲分居而住,就中国古代家庭观念来看,无疑是不孝之举了。
“寒素清白浊如泥”,寒素与清白,可能是性质相近的两个科目。汉代察举科目,只随皇帝高兴与需要而定,所以并不固定。《晋书·李重传》中讲到举寒素要符合“门寒身索,无世祚之资”的条件,选举制度汉晋相延,变化不应很大。范哗在《后汉书·扬雄传论》中说:“中兴以后,复增淳朴、……清白、敦厚之属。”可见二者都是选举科目。一般科目之名称与它所要求的品质应是相当的。故清白、寒素科出来的,应是出身清贫、为官清正之人,而实际上,劳动人民的评价则是“浊如泥”,可见他们是当不起那四个字的。
“高第良将怯如鸡。”汉代不仅文官由重臣推荐,武将也如此。《汉书·昭帝纪》:“始元五年,诏举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五年七月,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阵任将帅者。”大概武将之举,均要求“列将子孙”,正因此,此科目才取名“高第”吧。高第与文学对举,在此又与良将并举,可知与上面“寒素清白”一样,是两个相近科目。被荐之人,应“刚毅武猛,有谋谟(《顺帝纪》)”,然而实际上却胆小如鸡,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这首民谣,用一两个典型的细节,通过形象的比喻与夸张,将一个个名不符实的推举现象并列起来,将封建时代选拔人材的虚伪、腐朽与可笑揭示得淋漓尽致,表现了劳动人民高超的战斗与讽刺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