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周南·关雎》这首短小的诗篇,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它是《诗经》的第一篇,而《诗经》是中国文学最古老的典籍。虽然从性质上判断,一些神话故事产生的年代应该还要早些,但作为书面记载,却是较迟的事情。所以差不多可以说,一翻开中国文学的历史,首先遇到的就是《关雎》。
通常认为是一首描写男女恋爱的情歌。此诗在艺术上巧妙地采用了“兴”的表现手法。首章以雎鸟相向合鸣,相依相恋,兴起淑女陪君子的联想。以下各章,又以采荇菜这一行为兴起主人公对女子疯狂地相思与追求。全诗语言优美,善于运用双声、叠韵和重叠词,增强了诗歌的音韵美和写人状物、拟声传情的生动性。
《关雎》的内容其实很单纯,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十分清楚:“君子”在《诗经》的时代是对贵族的泛称,而且这位“君子”家备琴瑟钟鼓之乐,那是要有相当的地位的。以前常把这诗解释为“民间情歌”,恐怕不对头,它所描绘的应该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另外,说它是情爱诗当然不错,但恐怕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诗。这原来是一首婚礼上的歌曲,是男方家庭赞美新娘、祝颂婚姻美好的。《诗经·国风》中的很多歌谣,都是既具有一般的抒情意味、娱乐功能,又兼有礼仪上的实用性,只是有些诗原来派什么用处后人不清楚了,就仅当作普通的歌曲来看待。把《关雎》当作婚礼上的歌来看,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唱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也是喜气洋洋的,很合适的,
当然这首诗本身,还是以男子追求女子的情歌的形态出现的。之所以如此,大抵与在一般婚姻关系中男方是主动的一方有关。就是在现代,一个姑娘看上个小伙,也总要等他先开口,古人更是如此。娶个新娘回来,夸她是个美丽又贤淑的好姑娘,是君子的好配偶,说自己曾经想她想得害了相思病,必定很讨新娘的欢喜。然后在一片琴瑟钟鼓之乐中,彼此的感情相互靠近,美满的婚姻就从这里开了头。即使单从诗的情绪结构来说,从见关雎而思淑女,到结成琴瑟之好,中间一番周折也是必要的:得来不易的东西,才特别可贵,特别让人高兴。
这首诗可以被当作表现夫妇之德的典范,主要是由于有这些特点:
首先,它所写的爱情,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婚姻目的,最终又归结于婚姻的美满,不是青年男女之间短暂的邂逅、一时的激情。这种明确指向婚姻、表示负责任的爱情,更为社会所赞同。
其次,它所写的男女双方,乃是“君子”和“淑女”,表明这是一种与美德相联系的结合。“君子”是兼有地位和德行双重意义的,而“窈窕淑女”,也是兼说体貌之美和德行之善。这里“君子”与“淑女”的结合,代表了一种婚姻理想。
再次,是诗歌所写恋爱行为的节制性。细读可以注意到,这诗虽是写男方对女方的追求,但丝毫没有涉及双方的直接接触。“淑女”固然没有什么动作表现出来,“君子”的相思,也只是独自在那里“辗转反侧”,什么攀墙折柳之类的事情,好像完全不曾想到,爱得很守规矩。这样一种恋爱,既有真实的颇为深厚的感情(这对情诗而言是很重要的),又表露得平和而有分寸,对于读者所产生的感动,也不致过于激烈。
以上种种特点,恐怕确实同此诗原来是贵族婚礼上的歌曲有关,那种场合,要求有一种与主人的身份地位相称的有节制的欢乐气氛。而孔子从中看到了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中和之美,借以提倡他所尊奉的自我克制、重视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毛诗序》则把它推许为可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的道德教材。这两者视角有些不同,但在根本上仍有一致之处。
古之儒者重视夫妇之德,有其很深的道理。
在第一层意义上说,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在古代,这一基本单元的和谐稳定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意义至为重大。
在第二层意义上,所谓“夫妇之德”,实际兼指有关男女问题的一切方面。“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孔子也知道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饮食之欲比较简单(当然首先要有饭吃),而男女之欲引起的情绪活动要复杂、活跃、强烈得多,它对生活规范、社会秩序的潜在危险也大得多,孔子也曾感叹:“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论语》)所以一切克制、一切修养,都首先要从男女之欲开始。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克制到什么程度为合适,却是复杂的问题,这里牵涉到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政治结构、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也牵涉到时代条件的变化。当一个社会试图对个人权利采取彻底否定态度时,在这方面首先会出现严厉禁制。相反,当一个社会处于变动时期、旧有道德规范遭到破坏时,也首先在这方面出现恣肆放流的情形。回到《关雎》,它所歌颂的,是一种感情克制、行为谨慎、以婚姻和谐为目标的爱情,所以儒者觉得这是很好的典范,是“正夫妇”并由此引导广泛的德行的教材。
由于《关雎》既承认男女之爱是自然而正常的感情,又要求对这种感情加以克制,使其符合于社会的美德,后世之人往往各取所需的一端,加以引申发挥,而反抗封建礼教的非人性压迫的人们,也常打着《关雎》的权威旗帜,来伸张满足个人情感的权利。所谓“诗无达诂”,于《关雎》则可见一斑。
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此诗起笔四句,即以真形画,疑画为真,写出乍见巫山屏风时的感受。接下来,“如有声”、“如有情”,诗人由疑而入迷,竟从画中听出有声,见出有情;可是转眼间幻觉顿失——“徒盈盈”,眼前只是一片寂静——“何寂寂”,诗人复由迷而生疑;“高咫尺,如千里”,原来只是一幅画,并非实景,诗人又由迷而悟。
然而,审美过程并没有到此为止,诗人进一步对画面作了仔细观照,“苍苍”以下六句,即随着诗人视线的转移,由远而近,从大到小,有层次地展现出画面景物。正是在这一凝神观照的过程中,由于画面的逼真,使诗人再一次心生幻觉,坠入迷境。把诗人审美过程中上述微妙而复杂的心理感受及其变化,表现得如此真切生动,是本诗最显著的特色。
此外,诗中对画面景物的再现,纯从实处着笔,但由于它是围绕诗人的审美心理感受及其变化为中心而展开的,因而既给人历历在目之感,又毫无呆板琐细之嫌,其中所隐含的美妙神话传说,不仅极大地丰富了画面的内涵,更能激起人们美好的情感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