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藻是嘉庆年间浙江仁和的一位女词人。她天资聪慧,才气过人,自称“扫眉才子”,与当时的社会名流和名媛淑女交往唱酬,颇负盛誉。所作小词巧于构思,精于造语; 长调则豪放有丈夫气,尤善题画。这首《如梦令》以寻常口语入律,可与《漱玉词》媲美。
词人抓住生活中一个细节——燕子飞入帘幕,巧妙地加以生发,用人禽对话的生动形式,抒发其春闺寂寞的心情,读来别有情趣。
首句“燕子未随春去”,出语平淡而意蕴深曲。燕子是一种候鸟,春社来,秋社去。在百花争妍、百鸟和鸣的春天,她伴随春光一起来到江南,穿帘过户,栖梁而宿;而当雨狂风斜、众芳凋零的暮春,她仍留在梁间,给爱春惜春的人以心理上的慰藉。本词开头这句略去对繁华春景的铺写,也不说春事消歇、春意已尽,单说“燕子未随春去”,则爱春、惜春之意已明。这种手法词家称之“扫处即生法”。次句“飞到绣帘深处”承接上句而补足语意。词人独处深闺,忽见一双燕子穿入绣帘,心中又是惊讶,又是欣喜,又是疑惑。惊的是燕子闯进闺房,可谓不速之客;喜的是燕子未随春去,说明春意尚留驻人间,何况闺中寂寞,这自天而降的小生物正好作伴; 疑的是小燕子绕梁而飞,口中呢喃不停,它究竟在商量什么呢?词人不免定下神来注视片刻:“啊! 莫非是想搬来和我同住吧! ”(侬,吴地方言,即我)燕子没有回答,可是女主人却迟疑了——“延伫,延伫”两句重言把人物恍然大悟、惊定还疑的神色活灵活现地刻划了出来: 有燕子同住,固然可聊解寂寞,但终究排遣不了心头的怨愁,所以又含笑带趣加以回绝说:“不许!”
一首短短的小令出现了两个富有个性的形象: 活泼多情的燕子和孤独寂寞的女主人。前者是后者的陪衬。自从燕子入帘,女主人的心理活动一下就活跃起来:时惊时喜,似痴似顽,自猜自疑,自问自答,嬉笑打趣的背后隐藏着春闺独处的郁闷。词中用语浅近而活泼,对话生动,纯以口语入律,“莫是要和侬住”、“含笑回他: ‘不许’ ”这类句子与李清照的“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和辛弃疾《西江月》“却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都是词中口语化、散文化的佳句
此诗前四句写景,以疏烟、明月、树木、微雨、落花、村落背景的怆凉衬托杜鹃的声声哀鸣,气氛极浓。后四句抒情,叙述自己本来已经伤心,听到杜鹃声就更悲伤了,因而产生了思家的念头。全诗基调激越,主体和客体两两相形,蕴露有法。
此诗一开始,诗人便以杜鹃自喻。杜鹃的声声嘶鸣,凄切动人,蕴含着自己的万古冤屈。
颔联写杜鹃生活之环境,诗人叠用六个名字,营造出了雾霭弥漫、烟雨迷茫、明月凄清、落花遍地的客观环境,这实际上是诗人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曲折反映。现实世界知音难觅,诗人内心的冤屈无人可以申诉,也无人可以分担。这一联是写景。
诗的下半部分,明写自己的内心世界。诗人泪将干,魂欲断,自怨自艾,自惭自伤。因此,他深深责怪自己“谬从科试”作茧自缚。如今,听到杜鹃的声声哀啼,他越发思念家乡,甚至意欲远离仕途,回归家园。特别是诗歌尾联,虽然表面上是对自己的责怪,然而读者从中却可以体味到诗句的言外之意。仕途的险恶、科举的束缚、人生的无常,使诗人产生了抱负成空、年华虚度的精神苦闷。如果联系余靖的生平,就能领悟这诗句所包蕴的人生况味。余靖出身于仕宦之家,性聪慧,少年师从林和靖先生,23岁便进士及第,官至朝散大夫、守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等。宋景祐三年(1036),因向皇帝上书为被贬的范仲淹辩护而遭贬。因而,诗人发出了“名缰惭自束,为尔忆家园”的感叹。
全诗托物寓怀,抒写了身世之感。以杜鹃的声声嘶叫表现诗人的万古之冤,用杜鹃声引发诗人“将干泪”、“欲断魂”体现诗人寸肠欲断的百结愁肠,表现了沉郁愁苦的感情基调。而且,诗中有杜鹃生长的自然环境的描写,诗人借此反映了所处的社会环境,这就使诗歌具有更深广的社会意义。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