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闽童被掠为奴的经过,第二部分透过这一生活现象,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第三部分用细腻的笔触描写父子离别时痛不欲生的情景。
第一部分的前三句交代了这种野蛮风俗盛行的地区(闽方)、戕害闽地儿童的凶手(闽吏)以及戕害儿童的方式(绝其阳),极其简练。然后叙述奴隶的痛苦生活。诗人没有列举具体生活事例,而只是并列摆出一种极不公平的现象:奴隶为主人“致金满屋”,本应受到较好的待遇,然而却被视如草木,受到非人待遇。金,极言其贵;草木,极言其贱。一贵与一贱,两相比照,揭露奴隶所受待遇的不合理,写出了奴隶生活的不堪忍受。
第二部分,诗人将笔触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天道无知,我罹其毒。神道无知,彼受其福。”悲惨的身世,痛苦的生活,使他们的怨愤非常之深,以致连封建社会里视若神圣的“天道”和“神道”,都被他们诅咒起来──都是上天和神灵无知,才造成如此不公平的世道!这里“彼”“我”对举,形象地揭示出对立的阶级关系──奴隶主们之所以能够大享其福,正是建筑在奴隶遭受荼毒的基础上的。这四句心理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奴隶们的思想感情。
第三部分,诗人抽出一个具体场景,用细腻的笔触描写囝被掠为奴,同郎罢分别时父子痛不欲生的情景。诗人把囝同郎罢的心理对照来写,笔墨摇曳多姿,错落有致。写郎罢,处处从他违反常情的心理着笔。在封建社会,人们都希望人丁兴旺,又由于重男轻女的习惯,尤其希望生男孩。可是这位做父亲的却后悔不该生男孩,生下后更不该养育他。这看来很“反常”。然而,正是从种“反常”中,才表现了他的断肠悲痛和对孩子的深爱。“人劝不举”一语更进一步说明,受这种野蛮风俗之害的,绝不是一家一户的个别现象,闽地人民受害之惨,受害之广,使人人都心怀恐惧。写囝,则是着力刻画他对郎罢的依恋,完全是小孩子的心理。这种对照的心理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父子相依、不忍分离的骨肉亲情。而造成生离死别、痛不欲生的,却正是那些掠卖儿童的人。所以,这种描写既是对苦难人民的深厚同情,也是对残民害物者的愤怒控诉。
诗人在这首诗的小序中说:“哀闽也”。对闽地人民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却通篇不发一句议论,而是用白描的手法,把血淋淋的事实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事实来说话,产生了雄辩的力量,因而比简单的说教内涵更丰富。诗人继承《诗经》的讽谕精神,形式上也有意仿效诗经,取首句的第一个字为题,采用四言体,并且大胆采用了闽地方言如“囝”“郎罢”入诗,使诗歌在古朴之中流露着强烈的地方色彩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国风·豳风·伐柯》是首男子新婚燕尔时所唱的歌,描述了他婚姻的美满。首章明白告诉读者:媒妁是使两人好合的人。男女双方的结合,要有媒人从中料理,婚姻才得以成功。作者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其道理就像做个斧柄那样简单明白,兴中有比,比喻浅显易懂。
诗的第二章赞美了新婚的妻子,但奇怪的是,一不赞其年轻貌美,二不言其和顺温柔,独独说“笾豆有践”,赞赏其善于料理祭祀宴飨事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男子很兴奋地看到,他的新婚妻子料理宴席祭祀有经验。封建社会里,娶妻是以祖宗“血食”、延绵家族为目的,因而理想的女人不是貌美、健康,能生儿育女,而是能够辅佐宴飨祭祀。“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椒聊之实,蕃衍盈掬。”(《国风·唐风·椒聊》)暗示这位女子的外貌,是一个多子多孙的美女子。
诗中的男主人公满心欢喜因为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他郑重提出“笾豆有践”这一点并因此而满心欢喜,宣布其婚姻的美满。认为只有懂得笾豆之事,才真正“宜其室家”。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的伦理观念、宗法观念已经渗透到婚姻生活中,成为衡量爱情是否美满的准则了。
此诗从语义上分析,有两重意义,一是文本的表层语义,二是作为引申隐喻的深层语义。
从文本语义来说,《伐柯》以砍伐一支合适的斧头柄子作比喻,说男子找一个心目中的妻子,如斧头找一支合适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也要有媒人、迎亲礼等基本的安排。男子心中的得意,情绪的兴奋,都凝聚在这首自得自悦的欢歌中。在古代诗歌中,常以谐音示意。“斧”字谐“夫”字,柄子配斧头,喻妻子配丈夫。诗中所说“匪媒不得”“笾豆有践”,也是具体地写出古时娶妻的过程:媒人两家介绍牵线,最后双方同意,办了隆重的迎亲礼仪,妻子过门来。这是中国古代喜庆民俗的场景,也表示中国人对婚姻大事的严肃重视。
从引伸隐喻义来说,重点落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这两句诗上。此处的伐柯,已经不是丈夫找妻子那样狭义的比喻,而是广义地比喻两种事物的协调关系:砍伐树枝做斧头柄,有斧与柄的协调关系;做其他事情,也有两方面的协调关系。要协调两方面的关系做到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头,那就不能背离基本的原则方法(“其则不远”)。如果砍下的枝条歪七扭八,过粗或过细,都不能插进斧头眼中,成为适手的斧柄。砍取斧柄,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那么,协调一件事物或一种活动的双方,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从具象的斧与柄的关系,上升到抽象的一体两面的关系,这个比喻就有了广泛的意蕴,启示了一个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按一定原则才能协调。后人常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来表示有原则的协调关系,来引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活动,就是从广义的比喻性来理解这两句诗的。
这首诗还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一方面强调“匪斧不克”、“匪媒不得”,因为运动变化需要一个中介,所谓“自内出者无匹不行”,或如阳明子所言“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心外求理,“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自身,外面的中介只是“应”,“感”才是运动变化的主宰,或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整首诗是在阐述《易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道理,前半部分说“无平不陂”,后半部分说“无往不复”。
此诗歌者采取了设问的方式,从最浅显的比喻入手,言简意赅,形象鲜明,把娶妻必须行媒的道理说得很明确、很具体,给人一种不可置疑的印象。诗意单纯明朗,语言朴素自然。在一问一答的陈述中,歌者那喜形于色的情态也跃然纸上。由于此诗说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再加上“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后世遂以“伐柯”“伐柯人”称作媒人,称替人做媒为“作伐”“伐柯”“执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