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句写三军祭祀誓师的悲壮场面,次句用夸张手法极言起义军气势之盛,第三句借用典故来形容义军将士众多,声势浩大,突出军威之壮,末句表达了抗清的必胜信念。全诗一气呵成,语言激昂豪放,雄健有力,洋溢着英雄豪情。
“缟素临江誓灭胡”句描绘出诗人亲率三军面对滚滚长江水,衣冠似雪哭声百里,举哀祭祀,誓死灭胡的悲壮情景。“雄师十万气吞吴”句中“雄”和“十万”言其气势浩大,可以吞掉整个“吴”地,表达出诗人灭清的雄心壮志。
诗人描绘出誓师的悲壮场面尚不足以表明灭清的决心,于是又写出“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两个双重否定句,进一步肯定抗清必胜。这里,诗人借用“投鞭渡”的典故写军旅众多,力量强大,抗清必胜,失地“中原”一定会收复,明朝江山依在。诗中字字句句显出军人风、英雄气、爱国情,读来铿锵有力,令人振奋。
诗题《送李录事兄归襄邓》,李录事,姓名及生平事迹不详,录事是官名,主要掌管总录众曹文簿,举善弹恶。襄邓,即襄州、邓州一带,唐时襄州、邓州均属襄州大都督府管辖这是一首抒情色彩十分浓郁的送别诗。
诗的前四句,主要是追述自己和李录事的不幸遭际,在追述当中,流露出人世沧桑的慨叹。刘长卿是中唐前期的诗人,他的生活时代跨越盛唐和中唐。青年和壮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所谓的开元、天宝“盛世”中度过的。但是处在“盛世”的他,却像一只孤苦无依的小鸟,“岁月蹉跎飞不尽,羽毛憔悴何人问!”(《小鸟篇上裴尹》)为了生计,他曾经四处奔波,这一时期,他积极活动,多次应举,却屡屡失败。安史乱后,他逃奔江南,在乱离之中,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大约到了肃宗至德三年,宰相崔涣“宣慰江南,兼知选举”,诗人才入仕途,被授为长州尉这样一个小官,这时诗人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入仕之后,生活应该稳定下来了吧,但是不久,诗人又连遭贬谪。这时安史之乱尚未完全平定,而南方的地方军又时时兴兵,社会的动乱,人民的流离,个人生活的不幸和仕途上的坎坷遭际,在诗人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创痕,这种创痕一旦触动,便会引起诗人内心的剧烈疼痛。因此当李录事与诗人天涯别离时,相同的遭际使诗人心中的郁积便倾泻而出了。
“十年多难与君同,几处移家逐转蓬”二句,语言朴素,明白易懂,但感情却极为强烈。天涯别离,诗人该有多少话要说啊! 可是从哪儿说起呢?诗人此时遭贬,身处逆境,很自然地就想起了自己十余年来的坎坷遭际。自己的平生是这样的痛苦,而友人也同样不幸,一腔哀情,难以自抑,便禁不住叹道:十多年来,你和我一样多灾多难,屡次举家迁徒,就像那断了根的蓬草一样,随风飘转。诗人用蓬草随风飘转作比,形象贴切,深刻揭示了诗人和友人在动乱年月里所受的飘零之苦。“白首相逢征战后,青春已过乱离中”,紧承首联,继续展开回忆。在战乱频仍的年代,诗人和友人都在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相见自然是很不容易的了,乱后相逢,当然也是十分意外的事,这样的相逢当然也使诗人和友人十分高兴; 两人总算在动乱中平安地活过来了。但在高兴之余,蓦然发现对方都已两鬓如霜了,又不禁相对叹息时光易逝,双方的青春已在战乱中悄然逝去了。
这是一首赠友送别诗,诗人从追述二人的共同遭遇着笔,虽未直接言别,但追怀身世的悲愁中却已反衬出离别的痛苦; 同时也为整个诗篇定下了一个感伤的基调。
诗的后四句转入对送别情事的抒写。“行人杳杳看西月,归马萧萧向北风”,对仗极为工整,而 “杳杳”、“萧萧”、“西月”、“北风”等词又构成了一幅悠远萧索的月夜送别图画,融情入景,凄怆感人。友人越走越远,而诗人却久久地注视着西边的月亮,追寻着友人远去的身影,送别归来,诗人行单影只,北风萧萧,归马嘶嘶长鸣,令人倍觉凄凉。“汉水楚云千万里,天涯此别恨无穷。”汉水,即汉江,是长江的最长支流,源出于陕西省西南部宁强县,东南流经陕西南部、湖北省西北部和中部,在今武汉市入长江。李录事去襄邓一带,正是汉水流域,所以这里汉水也有代指友人所去的地方之意。从此以后,诗人和友人天各一方,相去万里,分别之后,也不知何时才能相会,离别之恨,无穷无尽,永难排遣! 诗人至此收束全诗,而悲苦之情,已足以催人泪下了。
这首送别诗,风格平实坦易,对仗工稳整齐,全诗一气贯通,真挚感人。诗人通过离乱现实中的遭际反衬天涯别离的痛苦,表现了诗人和友人的深厚情谊。诗中所写的离乱之苦,反映了动乱现实中人们的痛苦,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因而明代胡应麟在 《诗薮》 中曾称它为 “中唐妙唱”。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