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首联写洛阳的夜景。清静的夜晚,白云已回到了家中,只见天上的天河已没有了夏日的浩瀚,皎洁的月光笼罩全城,整个夜空只有几个稀疏的星星的闪烁。本联起笔不凡,视野阔大,写洛阳秋夜天高云淡,月华似水,清辉笼罩着静谧的古城。
颔联中的“秋”“雁”“月”“捣万家衣”这几个意象。鸿雁是候鸟,春秋迁徙。秋天,大雁乘着长风,奋力飞往南方越冬。这种景象每每牵动游子的思乡之情,或分别友人的怀念之情,因此,诗人们常以鸿雁作为书信的象征,借雁抒情,寄寓自己浓浓的思念之情。而关于“月”与“捣衣”,唐王朝沿用府兵制,应征人员的衣服武器俱得自备。所以,每到清寒时节,在家的女子就要在劳作之余趁夜为戍边的丈夫准备寒衣。而唐朝时民间衣料依然是苎麻葛,需砍来苎麻煮后再捣而成葛布然后再制衣。此时,征人之妻不仅承受着赶制戎衣的沉重负担,在精神上还承受着征夫音讯不通、长年不归的煎熬。她们往往借助“捣衣”的劳作表达对丈夫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盼归愿望。所以它们都是唐诗中表示思念的常见的典型意象。所以诗人选用的这几个意象,从其本身我们就能看到其中蕴含的浓浓的思念之情。
在手法上,“见”是视觉描写,展现的是作者眼前所见。而诗人所见的大雁高飞之处远达千里,所以所写的是远观之景。而后句的“闻”则是听的意思,诗人听见捣衣声采用的是听觉描写。而炼制苎麻捣成葛布,这声音必不会如大雁般千里之外还能听到,所以“月中闻捣万家衣”所写的是近闻之景。
在写作思路上,“秋后见飞千里雁”必然是白天所见之景,正是因为看见大雁南飞,深感凉意,发觉寒冬将至,所以人们才会趁夜,诗人也才能“月中闻捣万家衣”。诗人这两句诗,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展开,由白天看见秋寒意象引发月下闻捣衣,也符合当时人们生活的日常逻辑,思路顺畅。
颈联写作者在青门道送别了自己的友人,要和家在东吴黄鹄矶友人作长久的离别。“青门”点出送别地点,“长怜”表现了诗人对客居异乡的朋友的无限同情和怜惜。“久别”写出了诗人无友人相伴的孤独寂寞,又暗含思念好友和渴望早日相见的厚意。
尾联宕开一笔,作者想问一问,写给友人书信该寄往哪里呢?不知道皇甫冉郑丰两个人是否已经回到东吴还是仍然客居西雍,渺无定踪,才不知道寄书当向何处。我对你的一片用心如果不能到达,这无异于彼此之心在两处违背。
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或将苍松联想为飞龙,或赋贞松以比君子,这类诗篇数量不少。而李群玉的这首诗,却别开生面,是其中富于独创性而颇具情味的一首。
第一句是运用绝句中“明起”的手法,从题目的本意说起,不旁逸斜出而直入诗题。句中的“一双”,点明题目中的“二小松”。这一句,有如我国国画中的写意画,着重在表现两株小松的神韵。诗人用“幽色”的虚摹以引起人们的想象,以“出凡尘”极言它们的风神超迈,不同凡俗。如果说这一句是意笔,或者说虚写,那么,第二句就是工笔,是实写。“数粒秋烟”,以“秋烟”比况小松初生的稚嫩而翠绿的针叶,这种比喻是十分新颖而传神的,前人似乎没有这样用过;而以“粒”这样的量词来状写秋烟,新奇别致,也是李群玉的创笔,和李贺的“远望齐州九点烟”的“点”字、有同一机杼之妙。张揖《广雅》:“松多节皮,极粗厚,远望如龙鳞。”诗中的“二尺鳞”,一方面如实形容松树的外表,其中的“二尺”又照应前面的“数粒”,切定题目,不浮不泛,点明并非巨松而是“小松”。首二句,诗人扣紧题目中的“二小松”着笔,写来情味丰盈,以下就要将“二小松”置于“书院”的典型环境中来点染了。
在诗人们的笔下,松树有远离尘俗的天籁,如储光羲《石子松》诗的“冬春无异色,朝暮有清风”,如顾况《千松岭》诗的“终日吟天风,有时天籁止。问渠何旨意,恐落凡人耳”。“从此静窗闻细韵”,李群玉诗的第三句可能从前人诗句中得到过启发,但又别开生面。庭院里的两株小松,自然不会松涛澎湃,天籁高吟,而只能细韵轻送了。“细韵”一词,在小松的外表、神韵之外,又写出它特有的声音,仍然紧扣题旨,而且和“静窗”动静对照,交相映发。“琴声长伴读书人”,结句的“琴声”紧承第三句的“细韵”,并且将它具象化。“长伴读书人”,既充分地抒发了诗人对小松爱怜、赞美的情感,同时也不着痕迹地补足了题目中的“书院”二字。这样,四句诗脉络一贯,句连意圆,构成了一个新颖而和谐的艺术整体。
松树是诗歌中经常歌咏的题材,容易写得落套,而此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情味,这就有赖于诗人独到的感受和写新绘异的艺术功力了。
这首诗,开头一联是对偶,“护将军”和“灭下民”相对,正说明“灭下民”的罪魁祸首是那个“将军”,是那个在云封高岫上的“将军”,矛头指向国民党首脑蒋介石,是极为有力的。“高岫”原作“胜境”,“胜境”只指名胜风景,显不出是庐山,改作“高岫”,就把庐山突出出来了。“霆落”改成“霆击”,用“落”是从上而下,用“击”是有意的轰击,又突出“灭下民”的罪恶。“戮下民”是屠戮下民,改为“灭下民”,是歼灭百姓,有全部消灭的意思,更其显出他们的罪恶用心。“到底”原作“依旧”,依旧是照旧,不如到底的更为有力。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作者鲁迅推敲修改的功夫,使得用词更为精确有力,更为生动。
“到底不如租界好”是有力的讽刺。在国民政府实施轰炸、屠杀人民的时候,托庇于洋人势力的租界上的高等华人,还在醉生梦死,寻欢作乐,所以也对他们进行讽刺。诗人以强烈的讽刺,揭露了国民政府在日本侵略者步步进逼,国难当头之际,却抱着“不抵抗主义”,挟带金银财宝躲进租界,依然“方城为戏”,“麻雀取乐”,为非作歹。“住在租界里的人是有福的”(《天上地下》),鲁迅运用反语,指出了国民政府奴颜婢膝,甘当亡国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精神状态。
这首诗的前两句,写景叙事,准确有力,饱含愤怒,后两句,寓揭露于讽刺,以讽刺代怒斥,改“依旧为“到底”,更深刻地揭露了国民政府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