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这首诗第一句是叙述蜀国降宋的事实,第二句使诗意更为深入,同时也展示出了这位宫妃的内心活动和对蜀国灭亡的看法。第三句具体讲述蜀国投降的惨状,第四句用了反问句式并运用反语斥责了蜀主的无能,又嘲笑了文武群臣甘当俘虏的丑态,从而表明了这位宫妃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
此诗破题就直述国亡之事:“君王城上竖降旗”。史载后蜀君臣极为奢侈,荒淫误国,宋军压境时,孟昶一筹莫展,屈辱投降。诗句只说“竖降旗”,遣词含蓄。下语只三分而命意十分,耐人玩味。
“妾在深宫那得知”纯用口语,而意蕴微妙。大致有两重含义:首先,历代追咎国亡的诗文多持“女祸亡国”论,如把商亡归咎于妲己,把吴亡归咎于西施等等。而这句诗则象是针对“女祸亡国”而作的自我申辩。语似轻声叹息,然措词微婉,而大有深意。其次,即使退一步说,“妾”及时得知投降的事也照样于事无补,一个弱女子不可能有回天之力。不过,“那得知”云云毕竟还表示了一种廉耻之心,比起甘心作阶下囚的“男儿”们终究不可同日而语。这就为下面的怒斥预留了地步。
第三句照应首句“竖降旗”,描绘出蜀军“十四万人齐解甲”的投降场面。史载当时破蜀宋军仅数万人,而后蜀则有“十四万人”之众。以数倍于敌的兵力,背城借一,即使面临强敌,当无亡国之理。可是一向耽于享乐的孟蜀君臣毫无斗志,闻风丧胆,终于演出众降于寡的丑剧。“十四万人”没有一个死国的志士,没有一星半点丈夫气概,当然是语带夸张,却有力写出了一个女子的羞愤:可耻在于不战而亡。
至此,作者的羞愤痛切之情已酝酿充分,于是爆发出一句热骂:“更无一个是男儿!”“更无一个”与“十四万人”对比,“男儿”与前面“妾”对照,可谓痛快淋漓。“诗可以怨”,其实岂但可怨而已,这里已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
此诗写得很有激情,表现出亡国的沉痛和对误国者的痛切之情;更写得有个性,活现出一个活泼泼有性格的女性形象。诗人以女子身份骂人枉为男儿,就比一般有力,个性色彩鲜明。就全诗看,有前三句委婉含蓄作铺垫,虽泼辣而不失委婉,非一味发露、缺乏情韵之作可比。
据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花蕊夫人作此诗则有所本。“前蜀王衍降后唐,王承旨作诗云:‘蜀朝昏主出降时,衔璧牵羊倒系旗。二十万人齐拱手,更无一个是男儿。’”对照二诗,徐氏对王诗几处改动都很好。原诗前二句太刻意吃力,不如改作之含蓄有味,特别是改用第一人称“妾”的口气来写,比原作多一重意味,顿添神采。这样的改作实有再造之功。就诗人陈诗一事而论,不但表现了廉耻之心,而且有几分胆气。这行为本身就足为孟蜀“男儿”羞。所以,此诗得到一代雄主赵匡胤的赏识,不是偶然的。
这篇文章是作者写给好友的,也是一篇赠序。全文以种庄稼开篇,以穷富两种人的耕种环境、耕种方法以及收获成果作比,为下文的治学之道做了铺垫;下文则着重阐释了治学与种庄稼的联系,进而揭示文章的主旨:种庄稼要等到成熟才能收割;学习要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此文以譬喻开篇,且先用“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一句提问,既起到自然引发下文,又引起特别重视。然后,生动具体地讲述了富人与穷人的两种耕作方法带来两种不同的效果。富人的地力越种越雄厚,收获丰富;穷人的地力越种越贫瘠,收获微薄;原因是富人土地而粮食有余,可以实行轮作,保全地力,形成良性循环,就能够不断发展再生产;穷人却不能做到,势必导致恶性循环,最终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这是不可违抗的生产规律啊!“古之人,其才非有以大过今之人也。”文章转换便顺理成章,把物质生产的规律自然地引申到精神生产上去。用古人与今人作对比,为古代人的才能和学问大大超过一般的人,原因就跟这种庄稼的道理一样,不要急于求成,必须积以时日,勤苦修养,才能做到“流于既溢之余,而发于持满之末”。紧接着,作者再用自己的学习实践和亲身经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做学问千万切忌自得自满、追求虚名,要去专心学习,只有做到“博观而约取”,使自己具有丰富精粹的知识基础,用起来才会感到绰绰有余,从容不迫。这就是“厚积而薄发”的道理。
最后,作者又托张琥把这个意见转告其弟苏辙,看似闲笔,而意在表明这确实是他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这篇文章写得随意自然,语言简明,譬喻有趣,道理却很深刻。种庄稼与做学问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可作者却自然而巧妙地把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说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有着相同的规律性,突显了比喻的通俗易懂,也使文章亲切平易。充分说明苏轼善于观察事物,善于了解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对农业生产了熟于胸,表现出深厚坚实的生活基础。同时,展现了苏轼高超的写作技巧和独具特色的行文风格。
首联写的是他卜居山林的日常生活状态。有客人的时候就兴高采烈,欢喜无已;无人来访之时,没有人可以与之派遣寂寞、交流思想心得,就只能与落花对话,寂寞之情油然而生。仅仅依据这首诗的行文风格,从诗面上来分析,“有客”是衬“无人”的,而写“开青眼”的短暂喜悦,正是为了更好地表现“问落花”的孤独。
实际上,在李贽的独居过程中,“有客”确是极少数,更多的时候是寂寞一人。当然这里的“客”并非指任何来访者,而是与李贽志同道合、思想统一的人,只有这样的人在李贽看来才能称之为“客”,否则他是闭门不见的。在《高洁说》中,李贽对这一点有很明确的解释: “谓予自至黄安,终日锁门,而使方丹山有好个四方求友之讥;自住龙湖,虽不锁门,然至门而不得见,或见而不接礼者,纵有一二加礼之人,亦不久即厌弃。是世俗之论我如此也。殊不知我终日闭门,终日有欲见胜己之心也;终年独坐,终年有不见知己之恨也。”其实不着手于此,仅仅从诗面“有客开青眼”,亦可略见一斑。一个“开”字写出了蓦然惊喜的心情,同时表明了更多的时候他是像阮籍那样,“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的。
“无人问落花”一句中,“落花”是古典诗词里的常见意象,落花暮春,象征着美好事物的消逝和时光无可挽回的流淌。沈周因伤其子之逝,赋《落花诗》十首;林黛玉有葬花之哀;王维细数落花,心有所感而独坐良久,皆有此意。究竟李贽有没有“问落花”类似的举动,其实不必坐实,作者只是借这样一个常见意象来借代自己独处时的寂寞心情,或亦有叹老之感。这样,首联就为全诗营造了一种伤感落寞的气氛。
颔联一句,前为春,后为秋;前为白天,后为夜晚,是通过四季转换、昼夜交替来表现终年独坐的状态。这两句没有用常见的艺术手法,通过主观感觉把自然景致极端化,从正面或反面表现内心的情感。而是用很轻柔的笔触,描绘了山间淡雅平静的氛围。如果把“凉月照晴沙”试写成“凉月照寒沙”,其透骨冰凉,就完全是另一种意境了。你看微醺如酒的春风拂弄着细细的草叶,皎洁的月光映照着广阔的沙滩。这种生活很容易让我们想起王维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夜深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雅趣。然而李贽是向往激烈快意的生活、要高举大旗,领导社会风气变革的时代先驱,这种山林野逸之乐,是难以使他心情平静的,只是越发使他觉得寂寞。
“客久翻疑梦”,客居在外久了,使得他反而有了一种不真实的错觉,像是梦境里一样飘忽不定,梦醒时又能回到家中安稳度日的时光。一般诗词文赋中的“家”都指故乡,即在父母身边从小长大的故居。而李贽不到二十岁就外出宦游,其后更是一生辗转迁徙、漂泊无依,没有所谓的“家”,故此处的“家”更应该的乡居故里。虽然李贽“平生不爱属人管”,少年居家读书的经历亦未必尽其所愿,但人在漂泊不定、受尽艰辛时有倦鸟归巢之感,是很正常的心理。“朋来不忆家”,只有朋友来的时候,高谈阔论,一抒心臆,才能暂时放下思乡的愁怀。但是正如第一句所分析的,朋友散落在天涯,要来访一次,实在是太难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李贽还是独自在乡愁的煎熬中寂寞着。这一句的对比手法,其实和首联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反衬之句,一个在前面,一个在后面,是文章变换法。这里点明了的“朋”,即首联的“客”。变换字法,亦是使文势跳脱之意。
尾联一句写的是:一天又在这样的疏懒遐思中过去了,准备收拾琴和书回去了,不经意回头,看见天边绚丽的晚霞,竟然不觉陶醉其中。然而晚霞虽美,却无人分享,只有自己独看,是否有寂寥之感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这两句写得极妙,琴以娱情,书以励志,古人携琴带萧是很普遍的风尚,尤其是明代以后。在早期山水画里,常常能看到高士拾阶而上,童子负剑后随的形象,而渐渐就演变成童子携琴了。这说明士人的社会习惯已经从李白“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的追求转变为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琴棋书画”的雅趣了。一天已经告终,诗句就顺势收尾,恰到好处,夕阳的冉冉落下还给人意犹未尽的回味余地,不知作者如何想来。
全诗表现了李贽晚年“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寂寥之感,回想其坎坷的一生,顿生“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之慨叹,是其晚年真切感情的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