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向北走二百里,有座山叫发鸠山,山上长了很多柘树。树林中有一种鸟,它的外形像乌鸦,头上的羽毛有花纹,有白色的嘴,红色的脚,名字叫精卫,它的叫声像在呼唤自己的名字。这其实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叫女娃。有一次,女娃去东海游玩,溺水身亡,再也没有回来,因此化为精卫鸟。经常叼着西山上的树枝和石块,用来填塞东海。浊漳河就发源于发鸠山,向东流去,注入黄河。
注释
曰:叫作。
发鸠之山:古代传说中的山名,发鸠山,旧说在山西境内。
柘木:柘树,桑树的一种,木质坚硬,叶可喂蚕。
状:形状。
乌:乌鸦。
文首:头上有花纹。
文,同“纹”,花纹。
首,头。
喙:鸟嘴。
柘:红色。
其鸣自詨:它的叫声是在呼唤自己的名字。
詨:通“叫”,呼叫。
很多鸟雀之得名,都是由于他们的叫声,古人有诗说:山鸟自呼名。
是:这。
炎帝之少女:炎帝的小女儿。
溺:淹没在水里。
故:因此。
堙:填塞。
焉:等于“于是”,即“在那里”。
此诗为李贺组诗《马诗》二十三首的第十八首。诗中说,有匹生着旋毛的千里马,庸人们认不出,于是克减草料,且虐待备至,导致它缺食少力;善于相马的伯乐一看,才认出是匹千里马。诗人以倍受摧残的骏马作比,表达了对良才受到压抑和虐待的愤慨。
刘辰翁谓“赋马多矣,此独取不经人道者。”盖李贺此二十三首皆借马以抒感。王琦谓“大抵于当时所闻见之中,各有所比。言马也而意初不征马矣。”二人所论皆是。此诗就是设为伯乐叹息良马不遇爱马之主,无从显其材,可为咏物诗之规范,所谓“不即不离”、“不粘不脱”于此诗中可以明见。
上片写初秋的黄昏,苏轼在碧纱帐里一觉醒来,枕边微凉的秋风也吹不尽浓浓的睡意,于是继续躺在凉席之上,听外面公堂一片寂静,他知道这意味着今晚不用上堂处理公事了。这是一个清闲的黄昏。“一枕清风”是苏轼比较喜欢用的一个词组和意象,诗里多次用到。它把晚风吹拂下那种清爽而又舒畅的困意表达得淋漓尽致。“睡听”二字表现出苏轼起床的慵懒和悠闲,也说明他早就料到今天“无一事”的状况了。这里实是反用古人之意,古人常用“晚衙”来叹息公务繁忙,而苏轼却道“睡听”“无一事”,一种超脱的感觉就上来了,于是他徐徐起身,半躺半靠着看起了床头的书卷。这里一个“尽”字,再次把这种悠闲无止境放大,拉长。
下片开始议论,“归欤”二字直接点明了议论的主题,也就是他心中追求功名与早日归隐二者之间的矛盾。“自觉”句表面上是一种自嘲,说自己对功名日渐疏懒,但实际上却是一种窃喜,窃喜自己终于能够看破功名,心无挂碍了。正是由于这种无挂碍的心态,当别人问及“使君”的才学时,苏轼才能通达、释然而略带自嘲地说自己是“占得人间一味愚”。言外之意,在他看来,是否有才学并不重要,但自己到现在才看破功名,这才是真的“一味愚”。整个下片议论,表面上看都是自嘲,在贬低自己,实际却是在表达一种摆脱尘世功名束缚的愿望,同时也是在庆幸自己已经慢慢摆脱了这些束缚。
词中吟咏的油灯结花为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古来题咏灯花的作品也层出不穷,但张林的这首词却能不落俗套,新颖别致,读来饶有情味。
上片刻画灯花,连用五个比喻,淋漓尽致地描绘了灯花在不断变化中呈现出的千种姿态、万种风情。
“白玉枝头,忽看蓓蕾,金粟珠垂。”白玉枝,指白色的灯芯草。前两句说,灯蕊在不经意间结花,它最初如花蕾般含苞待放。“金粟”,桂花的别名,这里形容灯花。韩愈《咏灯花同侯十一》云:“黄里排金粟,钗头缀玉虫。”此种比喻在灯花描写上用得是最为普遍,本词是以它来描摹灯花初结成时的形状。下面三句,句句比喻,形容灯花的三种不同景象。“半颗安榴,一枝杏,五色蔷薇”。安榴,即石榴。石榴来自西域的安国,由张骞出使时带回,故又名安石榴。灯花越结越老,形状不断变化,它先是碎小如桂花,继而大如绣球般的石榴,再变成鲜艳浓的杏花,最后变得如蔷薇花般色彩绚烂斑驳。“半颗”、“一枝”、“五色”,这三个数量词,从小到大,依次递增,既写出了灯花的变化过程,将其各种姿态刻画地生动形象。
上片可说是用实笔摹绘灯花由初绽到盛开的过程,下片则是以虚笔来称赞灯花之美,简直可称巧夺天工。
“半须羯鼓声催。银釭里、春工四时。”羯鼓,用唐南卓《羯鼓录》记载的唐玄宗敲击羯鼓,催开含苞欲放的柳杏的典故。唐玄宗此举在于夸耀人工能巧夺造化,而本词则反其意而用之。银灯(釭即银灯)。里点燃的灯芯草会结花,它并不需要人工的催唤,好像其中自有造化的四时功能。作者从另一方面赞美灯花的富于变化,似有造化之功。“却笑灯蛾,学他蝴蝶,照影频飞”。灯蛾扑火,与蝴蝶灯花,两者本来并不相干,但灯草既成灯花因而兼具两者的特点。作者有意将它们联系起来,并主要侧重蝴蝶戏花的方面。因此,运笔就将蝴蝶戏花加以此附。灯花既然是花,就应是蝴蝶戏嬉之物。有趣的是,灯蛾竟然学起蝴蝶来,不断地在灯花周围蹁跹飞舞,作者运笔俏皮,貌似揶揄灯蛾,却灵巧传神地赞美了灯花的丽若群芒。
这首词运用博喻手法,写得奇巧生动,俏皮有趣。虽无深情远意,但较之其他咏物词讲穷比兴寄托、笔致幽深、多愁善感的格调来,可算是别具一格,清新隽秀。
此诗题目特别,《诗经》大多是取首句语词为题,有的虽不是首句,但亦是诗中的语词,而“常武”一词不见于该诗,故说诗者议论纷纭。《毛诗序》谓其意是“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朱熹《诗序辨说》申此说“盖有二义:有常德以立武则可,以武为常则不可,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对此,姚际恒《诗经通论》驳道:“诗中极美王之武功,无戒其黩武意。毛、郑亦无戒王之说,然则作《序》者其腐儒之见明矣。”王质《诗总闻》谓“自南仲以来,累世著武,故曰常武”: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常武”是乐名,他说:“武王克商,乐曰《大武》,宣王中兴,诗曰《常武》,盖诗即乐也。”近人或以为古常、尚通用,“常武”即尚武,与诗旨正合。
此诗赞美周宣王率兵亲征徐国,平定叛乱,取得重大的胜利。诗人的叙述基本按照事件的发展:首章写宣王委任将帅并部署战备任务;第二章通过尹氏向程伯休父下达作战计划。这两章着重记述史实,一一交代重要人物,虽然极为简括,但却把形势、任务、目标乃至进军路线都说清楚了。这自然是最高统帅宣王的杰作,诗人以最简洁的笔法,表现了宣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的气魄与指挥才能。
第三章写进军。诗人先从“我方”着笔:天子亲征,沉稳从容,战士行军,不紧不慢,充满一种胜券在握的坚定信心。而敌方,在诗人笔下则是另一番景象:徐方阵营骚动、震恐,以致如五雷轰顶,仓皇失措。一镇定,一惊慌,两相对照,显示出王师强大的力量,未战已先声夺人。
第四章写王师进击徐夷。诗人以天怒雷震,比喻周王奋发用武;以猛虎怒吼,比喻官兵勇敢,极力突出王师惊天动地的气势。以此击徐,无异泰山压顶,自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王师迅疾深入淮河腹地,切断了徐淮的联系,还俘获了大批叛军,进而扎营于此,为剿灭敌人作准备。全章八句,前用比,后用赋,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进军的形势,充分显示出王师的压倒优势。第五章写王师的无比声威。诗人满怀激情,借助精巧选词,串联比喻、排句,饱蘸笔墨,歌唱王师。这是全诗最精彩的部分。
第六章写王师凯旋,归功天子。诗人先颂扬天子计谋允当,再说胜利是“天子之功”,然后写到王下令“还归”,叙述次第井然。“王曰还归”回应篇首“王命卿士”,一反映今日胜利的踌躇满志;一表现昔日大敌当前的凝重心境,前后鲜明对照,首尾相连,结构完善。此章造句颇奇特,双句、单句“徐方”二字交替使用,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徐方’二字回环互用,奇绝快绝!”诗人反覆提出“徐方”,正见出对这次平徐胜利的特别重视与喜悦。徐为淮夷大国,屡与朝廷抗衡,今已降服来朝,自然极为可喜可贺,要津津乐道;同时又是天子亲征,诗人怎能不张大其功,宣扬徐方“既来”、“既同”、“来庭”、“不回”。可见连用四个“徐方”既是内容使然,又是抒情志感的需要,并非故意造奇。
中国古代叙事诗不很发达,但如《大雅·常武》一诗,尽管在细节的叙述上精详远不及古希腊罗马的史诗,却也神完气足,其叙事虚写与实写的巧妙结合,尤为一大特色,从诗歌艺术上说,即使与古希腊罗马史诗相比,似也不遑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