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此词上片写作者在沧浪亭外散步时所见夜景。苏州师范学堂与沧浪亭一路相隔。沧浪亭秀美的景色是作者早已熟知的,在月色中诗人禁不住又漫步来到这园林胜地。“独向沧浪亭外路”——没有结伴出游的喧哗,没有行色匆匆的烦恼,所谓“无我之境人唯于静中得之”,要的就是那份能够“以物观物”的从容与安静。这时词人的心态是安详平和的,这种心态最适宜发现美。“独”字写出了作者对沧浪亭由衷的喜爱和自己与众不同的月夜赏景的审美。王国维在苏州师范教习期间,讲授哲学、心理学、逻辑学等课程,并不为时人所重。这个“独”字就是诗人当时心境的写照。“沧浪亭”取“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之意,而这高雅的情趣正是和诗人的内心世界是相通的。“六曲阑干,曲曲垂杨树”的柔美就不同于《青玉案》中“西风林下,夕阳水际”的凄美;“鹅黄”的娇艳也不同于夕阳的惨淡。当然“六曲阑干,曲曲垂杨树”和“展尽鹅黄千万缕”是从冯延巳《蝶恋花》的“六曲阑干偎碧树,杨柳风轻,展尽黄金缕”化来,但接下来的一句“月中并作濛濛雾”就有了一个从薄暮到月出的时间推移。作者是傍晚来此散步的,所以看到“展尽鹅黄千万缕”的柳丝;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夜色已至,月明星出,那千万缕的柳丝就渐渐变成一片濛濛之雾了。这景色就与冯延巳那首词的景色不同,而相似于张若虚《春江花月夜》的醇美与朦胧。
词的下片是写词人在沧浪亭外独步时所见到的天上夜景。月光下,沧浪亭曲折的回廊石栏包裹在层层杨柳之中。那千万枝条正展现出鹅黄嫩绿来,在微微月光的笼罩下,形成一片朦胧的雾气。“一片流云无觅处,云里疏星,不共云流去。”夜色深沉,天上曾有的一片流云已飘逝不见,只有掩映在薄云中的稀稀疏疏的星点,不曾随流云的飘逝而离去,反而显得更加明亮了。夜空宁静而澄澈。这里边也有一个时间的推移:刚才有一片浮云遮住了几颗星星,现在再一抬头,忽然发现那片浮云已消散得无影无踪,而刚才不见了的那几颗星星又在原来的位置闪耀。这景色引人品味,但它与诗的“比兴”是不同的。诗的比兴用意一般比较明显,意思虽各有不同,但表达得都很明确。词的“境界”则不像诗的“比兴”那么明确,它仅仅停留在给读者一种触发而不能落实的状态。而其美感也正存在于这种引发读者丰富联想的言外意蕴之中。王国维这几句词就是如此:读者可以从“流云”领略到某种无常的变幻,也可以从“疏星”联想到某种高远的、不变的东西,还可以从美学想到哲学甚至想到道德伦理。这是一幅十分美丽的月下柔柳图,作者此刻的心情也如夜空般“表里俱澄澈”。作者在感叹“人间夜色还如许”的同时,也不由得要责怪自己“闭置小窗”耽搁了多时的良辰美景了。“闭置小窗”可以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自己过去关起门来读书,没有发现外边有这么好的景物可以欣赏;另一层是自己过去钻进人生问题的牛角尖里自寻苦恼,没有发现这种可以陶醉于其中的自然之美的解脱。就像眼前这样的景色,当人摆脱了世俗的烦恼和人生问题的考虑,全身心地投入审美的愉悦,就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的夜色也是如此美丽的。
全词上下两片联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写出了夜色的可爱与美丽,其中也蕴涵了作者的人生感悟。词中集中选择了两个镜头,一是月下柳林,一是天上云星,景物不多,却立体地写出了春夜的美妙可人,艺术上十分成功。
此这首诗内容平常,诗中描写四月小园春光已尽,只有飞花落入酒杯。前两句作者设一问,后二句作答,既写出了自己的惊喜,又赞美了主人的浪漫情怀,表达上则曲折含蓄,收意外之效。
“小园岂是春来晚”,当头一句劈空而来,用诘问的句式提出一个看来很不合情理的问题:小园中的春色,为什么姗姗来迟?天下的名园多矣,但面临着春天的脚步,无论它们的占地是大还是小,布局是轩敞还是紧凑,风格是豪放还是细腻,都不会违背自然规律去拒绝春天的到来。诗中的小园就如此与众不同,而下句“四月花飞人酒杯”更落实了这一诘问:看吧,宾主手持酒杯,流连光景。繁花飞舞,飘游不定,乱入酒杯。这副美景,却是四月的景色,此时暮春已过,本应该落花丛残,然而小同之中却充满着浓浓的春意,其骀荡春色,动人心神:诗意至此,小园的晚来春色已经呼之欲出。而作者却将话题继续向前延伸。花时早晚,作者却一定要做这个解人。
“都为主人尤好事,风光留住不教回”,诗写至此,才道明原委:原来是小园主人的殷勤好事,留住了春光,不让它从园中溜走。春光并没有来晚,是小园主人延长了它的停驻;春光也本无留意,小园主人却情真意切,留住春光不使归去。为什么要留住春光?难道不是热情好客的小园主人,想用这明媚的春光,似锦的繁花,来使宾客们感到更大的欢悦。主人的殷勤好客,至此呼之欲出。
这首诗将写实与写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用花飞人酒杯的情景,写春意盎然的景色,如在目前;用对主人好事留住春光的虚写,表达出小园主人的好客之情,又显得含蓄自然。而小园主人高雅自许的精神气质,也透过诗句感染着读者:毕竟,肯花如此大的精力却只是为了将春光留住的人,就是对美具有深刻感悟的雅人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