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墓在采石江边只是一个传说,相传李白曾身着宫锦袍,醉酒采石矶,因跃入江中捉月而逝,渔人得其衣冠下葬。现在马鞍山市江心洲的宫锦村和采石的李白衣冠冢都是托此传说而得名。千百年来,文人墨客在采石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其中尤以白居易的这首诗最为草名。
诗的开头两句通过对李白墓周边环境的描写烘托出了一片萧索悲凉的气氛。
颔联通过“可怜”、“曾草”这样富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词语,鲜明地展示出了李白诗文的伟大和一代诗仙死后墓地凄凉这一矛盾,直接地表达出了诗人强烈的悲愤之情。“可怜”两句说可怜那躺在荒野黄泉下的寒骨,当他活在人世的时候,曾经写出过惊天动地的诗文。这里通过“可怜”、“曾草”这样富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词语,鲜明地展示出了李白诗文的伟大和一代诗仙死后墓地的凄凉这一矛盾,直接地表现出了诗人的悲愤之情。尽管死后凄凉冷漠,但李白是不朽的,他的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文永远留在人间,永远为人们所喜爱。
最后两句提出诗人多薄命,而李白才愈高则命愈薄的问题,表达了诗人对李白起伏坎坷的一生深切的同情和不平,也从侧面再次赞颂了李白的伟大。结尾言不尽而意亦不尽,耐人寻味。
全诗用李白杰出的成就,与李白坎坷的命运、死后墓地荒凉和后世文坛的暗淡组成了多重对比,从而赋予了作品惊心动魄的艺术感染力。
诗人以丰富的想像将诗与画有机地结合起来,诗与画互相补足,饶有生趣。这首诗写放纸鸢前的准备和纸鸢飞上天时的感想,没有直接铺叙放纸鸢的活动,那该是留给画面去交代了。诗人告诉读者,一群孩子使劲地搓呀搓,等放纸鸢的线搓得够长了,大家便兴致勃勃地来到郊外。然后读者可从画面看到,这是一个放纸鸢的好日子,风儿吹著,阳光照耀,孩子们不停地四处奔跑,把纸鸢送上天空。由这个画面,诗人兴起了感想:春风需要花多少气力,才能把纸鸢一个一个送上天去,任意翱翔;而长辈又需要花多少心血,才能把孩子一个一个培养成才,送上青云路呢?
诗的前半部著力於对小孩子放纸鸢前准备活动的描述。诗人并没有全面描绘各项准备活动,只是从其中的一个细节入手,写他们如何努力地编织纸鸢引线。连续三个「搓」字把小孩子们认真而急切的形态表露无遗。缺乏耐心的儿童对这样的单调而费力的劳动不觉乏味,可见他们对放纸鸢是多麼的期待。紧接 的「够」字,写出他们搓的引线一达到足够的长度,便立即停止工作,那种按捺不住的喜悦和跃跃欲试的心情跃然纸上,彷佛一个个立刻就要跳将起来,把自己的纸鸢放上天去。诗人对儿童急切期盼的心理,把握得十分准确而又刻画得细致入微。最后两句点明诗人思绪的飞扬,画面上的无忧无虑的儿童彷佛是他年少时的身影,他牵著纸鸢,怀著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沉浸在幸福里。不知何时起,严酷的现实击碎了他一个又一个梦想。如今已是垂暮之年,饱经人世沧桑,但他依然对未来存著希望。他深深祝福,但愿小孩子凭藉春风的助力,飞上青云。对纸鸢而言,「春风」是指把它带上天空的和风;对小孩子而言,那是指父母师长的栽培,可以「带」著小孩子上青云之端。全诗虚实相生,既有浓厚的现实生活的气息,又不乏想象世界的瑰丽色彩。
好的题画诗,有助於理解画的内涵;读者读诗品画,可充分发挥想像。这首诗是诗画相生的一个成功的典型例子。
这是一首送别诗,但从头至尾不写离愁别恨,而主要是描写自然景物和生活场景。写嵩山景色的部分,清幽高远;写杨山人归山后的生活,恬静安适。通篇紧扣诗题,通过色彩鲜明的画面,把送别之意、惜别之情表达出来。借用前人的话说,就是用景语代替情语。
全诗可分三个层次。前四句为第一层,写嵩山的景色,抒发了诗人对嵩山以及对昔日遁迹山林、寻仙访道生活的眷念之情。首联写峰峦,起句豪迈。一个“我”字颇有“万物皆备于我”的气概。李白当年访道嵩山,未必就栖身于玉女峰,这里选用“玉女”的峰名,是为了与上句的“万古宅”相对应。“万古宅”就暗含仙人居所的意思,使神异的气氛更加浓厚,也更加令人向往。三、四句展示的境界更加美丽神奇。月不可留,而要“长留”,并且使它处在最恰当、最美好的位置上。晶莹的月亮悬挂在苍翠挺拔的松树之上,下面是长流不断的溪水。它不只生动地显现了嵩山秀丽的景色,而且寄托着隐居者高洁的情怀。
五、六句为第二层,写杨山人归山后的活动。诗人想象杨山人归去后将采摘仙草,而嵩山玉女峰一带就散布着开满紫花的菖蒲。这种菖蒲“一寸九节,服之长生”(《神仙传》),正可满足他求仙的欲望。这联上句写人,下句写山。人之于山,犹鱼之于水,显然有“得其所哉”的寓意。“尔”字又和前面的“我”字呼应,渲染出浓郁的别离气氛。
末二句为第三层,诗人向好友表示“岁晚或相访”要和他一起去过求仙访道、啸傲山林的生活。结句把这种思想情绪化为具体的形象:仿佛在湛蓝的天空中,一条白龙在向前蜿蜒游动,龙身上骑坐着风度潇洒的诗人,他那仙风道骨与“青天”“白龙”相表里,构成了美丽和谐的意境。这种骑龙相访的神奇画面,显得豪放飘逸。
此诗所写的“景”,既为外在的景物,也为内在的感情,是“情与景偕,思与境共”的统一体。例如描绘嵩山秀丽的景色,抒发了诗人对它的爱慕之情,就寓有怀念杨山人和向往栖隐生活的思想感情在内。三者迭合在一起,惜别的情意,就显得十分浓烈。惜别而不感伤,一往情深,而又表现得超奇旷达,这样的送别诗是非常罕见的。它构思新奇,如镜花水月,亦真亦幻,不受通常的时空观念的束缚,不为常人的思想感情所左右,更不因袭模仿,落入前人的窠臼,表现了诗作者惊人的创造力。
李白写诗还常常运用夸张的艺术手腕使描绘的对象理想化、神奇化,以引起读者想象与思慕的情趣。这在此诗中有典型的表现。例如,“宅”为常见事物,并无新奇之处,可是在前面加上“万古”二字,就变得神奇、空灵而耐人寻味了。又如一轮明月挂在溪边的松树上,景物固然迷人,但若仅仅如此,诗味并不很多。诗人别出心裁,在前面冠以“长留”二字,突出意志的力量,这样人和物都发生了“超凡入圣”的变化,涂上一层神奇瑰丽的色彩,从而引人遐想,逗人情思。唐人张碧曾用“天与俱高,青且无际”(《唐诗纪事》)评价李白的诗,这八个字形象地表现了李白诗歌神奇超迈而又质朴自然的特色,是很恰当的评判。
“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写吴兴地处水乡的特殊自然风光。读者首先注意到两句中的三个数量词,它们写出了密而不紊的一片水系。“四水”是主干,“千溪”是支流,“万家”则意味着更多的支流。通过“交流”、“散作”“遍”等动词勾勒,读者仿佛凌空鸟瞰,一望收尽吴兴水乡风光。被这密如蛛网的水系所分割,江南绿野就变成许多色块组成的锦绣。“抱城斜”是指环城的干流与城墙有一定走向上的斜度,是自然形成的一种势态,大大小小的水流都是活水,它们给江南原野带来了生机。
“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两句写水乡农作及其特点:人们在水深处种菱,水浅处种稻,而在不深不浅的地方种藕。它首先给读者呈现的是一派富庶的景象,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好”,难怪有“苏杭熟,天下足”的俗谚了。这两句还给人更多的美感,在前二句的背景上描绘了更加生动的景物,即各种作物互相间杂,组成缤纷错综的图案。不说种藕而说种“荷花”,固然是为了字数韵脚的要求,但也使人从经济价值观念中跳出来,从审美价值角度来审视这幅图景。待到夏秋之交,绿的菱叶,黄的稻浪,红的荷花交相辉映,那是一幅格外宜人的图画。从语言风韵看,这两句也极有意趣,上句以“句中排”形式,揭出一“深”一“浅”,相反相成,已给人有唱叹宕跌、无限妍媚之感。而作者能事未尽,又写出一个“不深不浅”,对上句来了个折中,表现出绝妙的平衡;而在“深”“浅”字面上前分后总,又推出一层唱叹之音,使此诗洋洋乎愈歌愈妙。
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检阅军队的综合训练)”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
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罝”,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同时也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令人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赳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于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此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将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毛诗序》、朱熹《诗集传》以为诗的主旨是讲“后妃之化”、“(周)文王德化之盛”,实在令人感到穿凿牵强,而欧阳修《诗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所持的“美武夫忠勇说”、“咏武夫田猎说”差为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