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董叔将要迎娶范氏进门,叔向说:“范氏是富贵人家,为什么不放弃(这门亲事)?”董叔说:“想要结交攀附他们。”之后的某一天,范祁(范氏)向(她的哥哥)范献子哭诉说:“(董叔)不尊重我。”范献子抓起(董叔)把他吊在槐树上。叔向经过董叔处,(董叔)说:“你为什么不替我(向范献子)求情呢?”叔向说:“(你)想要结交的已经结交了,想要攀附的也已经攀附了,(你)想要的都得到了,又为什么要我替你求情呢?”
注释
范氏:晋国正卿范宣子的女儿范祁。
叔向:晋国大夫。
系援:指可攀附求助的对象。
他日:往后的某一天。
董祁:范祁嫁给董叔后便称董祁。
范献子:范祁的哥哥。
执:逮捕,捉拿。
纺:通“绷”。
捆绑,悬挂;束缚。
该诗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中,所咏之物与人相同之处就是就是诗歌感情所在,该诗以劲草比喻“汉家不降士”,草之刚韧不屈与人之坚贞不屈形成精神上的对应,句句写草,但又处处喻人,在凄凉冷落的景象中歌颂了汉家将士的威武气节,咏物与咏人合而为一,是对当时混乱现实的生动写照。
《劲草行》通过对秋天霜风中吹不倒的劲草的描写,极力赞美劲草威武不屈,洁身自好,不向苦难、不向权贵折腰,歌颂了具有民族气节的“汉家不降士”的崇高精神。诗中所谓的“权贵”就是元朝的当政者,所谓“佞臣”就是汉奸走狗,所谓“劲草”就是像诗人这样千千万万与元朝当政者势不两立的底层困苦人民。该诗表现出诗人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对“汉家不降士”的崇敬心情。诗尾用“金马铜驼”之典,既是对政治局势的客观判断,又是希望元蒙统治早日结束的主观愿望,感情强烈,意味隽永。
从诗的内容上看全诗可分为两层。
前八句为第一层,以咏物为主,描写劲草的自然形貌和风吹不倒的姿态,从草之茂盛写到草的气节,草生长蔓延的处所似乎出自草的有意选择,与王孙公子无缘,也绝对不长在谗佞的坟上;但是草根直下土中百尺,与忠臣之魂相拥相抱。表达了诗人对劲草的喜爱和钦佩,为下文抒情做了铺垫。第八句承上启下,由忠臣之魂写及忠臣的死因,过渡到咏人。
后半十二句为第二层,描绘汉家不降士为国死节的悲凉气氛,仍以“草"为线索,将士尸骨沉埋于地,战血滋养了劲草,晴时有蝴蝶飞舞,雨时有麒麟悲泣,而草在风中摇摆似乎为将士倾吐愁恨,一闻战鼓声声,将士骷髅也随风起舞。他们死后只占很小的一方土地,唯有金马铜驼在荆棘丛中飞泪如雨。第二层歌颂汉家不降士的气节源于第一层对劲草风骨的描绘,全篇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该诗采用比兴手法,通过对秋天霜风中吹不倒的劲草的描写,歌颂了具有民族气节的“汉家不降士”的崇高精神,表现出诗人强烈的民族意识。诗尾用“金马铜驼”之典,既是对政治局势的客观判断,又是希望元蒙统治早日结束的主观愿望,感情强烈,意味隽永。诗中所选取的诸多意象,如蝴蝶、麒麟、金马铜驼等,均烘染了一种寂寞凄楚的氛围,衬托出汉家将士身后的悲凉,也是对冷漠现实的一种谴责。
宋沈义父云:“咏物词,最忌说出题字。”(《乐府指迷》)这首咏草词虽不着一“草”字,却用环境、形象、神态的描绘,将春草写得形神俱备。词中,上片以绮丽之笔,突出雨后青草之美;下片以凄迷之调,突出青草有情,却反落入苍凉之境。
上片起首两句写长堤上绿草平整、露光闪烁;远处的别墅如烟绿草掩映下若隐若现。接下来一句总写芳草萋萋。“雨后江天晓”,是用特定的最佳环境来点染春草的精神,通过雨后万物澄澈、江天开阔的明媚物象,活画出浓郁的春意和蓬勃的生机,为下文“少年”的出场作铺垫。“独有庾郎年最少”三句,由物及人,由景入意。“庾郎”本指庾信。庾信是南朝梁代文士,使魏被留,被迫仕于北朝。庾信留魏时已经四十二岁,当然不能算“年最少”,但他得名甚早,“年十五,侍梁东宫讲读”(《庾开府集序》)。这里借指一般离乡宦游的才子。“窣地春袍”,指踏上仕途,穿起拂地的青色章服。宋代六、七品服绿,八、九品服青。刚释褐入仕的年轻官员,一般都是穿青袍。春袍、青袍,实为一物,用这里主要是形容宦游少年的英俊风貌。“嫩色宜相照”,指嫩绿的草色与袍色互相辉映,显得十分相宜。以上,作者描摹出春草的芊绵可爱,用遍地春草映衬出宦游少年的春风得意。
词的下片转而抒写宦游少年春尽思归的情怀。过片二句化用李白《菩萨蛮》词末二句“何处是归程?长亭连短亭”之意。接下来两句,词人流露出对宦海浮沉的厌倦,用自怨自艾的语调表达了强烈的归思。“落尽梨花春又了”,化用李贺《河南府试十二月乐词·三月》诗句:“曲水飘香去不归,梨花落尽成秋苑。”以自然界春色的匆匆归去,暗示自己仕途上的春天正消逝。结拍两句渲染了残春的迟暮景象。
“老”字与上片“嫩”字遥相呼应。于春草的由“嫩”变“老”之中,暗寓伤春之意,而这也正好是词人嗟老、倦游心情的深刻写照。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七云:“梅圣俞欧阳公座,有以林逋词‘金谷年年,乱生春色淮为主’为美者,圣俞因别为《苏幕遮》一阕云云。欧公击节赏之。”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