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首联紧扣诗题,交待了送别的季节和人物。颔联一赞一慰,把才人遭贬事作轻描淡写,已见豁达;颈联写想象中友人行路的艰辛和一路的凄凉景象;尾联诗人以吕虔赠刀的典故来勉励友人,表示相信友人定能再振宏图而不会蹉跎岁月,浪费时光,无所作为。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皇甫别驾遭贬谪的同情,但更多的是诗人对朋友安慰和鼓励。全诗基调高亢,雄浑沉雄,词语俊美。
“衔杯昨日夏云过,愁向燕山送玉珂。”两句扣紧“送别”的题意,以“昨夜衔杯”,今朝送别,表现两人之间的深厚友谊。第一句“夏云”既点出时令,又与下文“秋风”、“夜雨”暗合,遥相衬托,相映生辉。第二句着一“愁”字,而依恋之情毕见。
“吴下诗名诸弟少,天涯宦迹左迁多。”概括了皇甫汸的诗名籍甚和仕途偃蹇。诗人故作轻描淡写,希望以自己之旷达来影响友人,以减少心中的怨尤,寓情至深。王世贞《皇甫百泉序》云:“嘉靖中诸公能诗者,独皇甫氏最;皇甫氏昆季四人,独子循先生最。”故曰“诸弟少”;皇甫滴一贬黄州推官,再贬开州同知,故曰“左迁多”。语皆切事,事皆征实,而又工整典丽。
“人家夜雨黎阳树,客渡秋风瓠子河。”两句以“夜雨黎阳”“秋风瓠子”设想汸至开州所经之地和达到贬所的季节。诗人变换手法,丰富扩展“愁”的意蕴。这两句,词语俊美,对仗工整,轻淡中寓浓情,创造了很好的意境。句中“人家”和“客渡”相对,“夜雨”和“秋风”相对,“黎阳树”和“瓠子河”相对。诗人把人、树、风、雨、水组成一幅画面,开阔而具动态美和立体感。另外,“人家”和“客渡”都是陌生处所,诗人孤身前行,自然生愁。这两句以景衬情,雄浑深沉。
“自有吕虔刀可赠,开州别驾岂蹉跎。 ”最后两句高唱入云,诗人以“吕虔刀”来勉励友人,相信友人以后自有贵人提携,定能东山再起,施展宏图,而不必担心长期失意,虚度光阴。因此,今日的开州别驾、颠沛流离算不了什么。诗人引此典入诗,贴切恰当。于是困顿失意之不快一扫而光,也就没有一般送别诗的缠绵悱恻,诗的结尾落在一个强音上。
从布局上看,这首诗与一般送别诗无二致,也是入题点送别,宽慰颂扬对方,然后转写行程,展望未来。但是,由于诗人与皇甫汸关系密切,所以在诗中倾注了自己的深情。全诗一气奔驰,如泉下注,笔力雄健。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