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有蜀国国王化身杜鹃悲啼的传说。这可能是前人因为听得杜鹃鸣声凄苦,臆想出来的故事。此篇咏写子规,就从这个故事落笔,设想杜鹃鸟离去繁华的国土,年复一年地四处飘荡。这个悲剧性的经历,正为下面抒写悲慨之情作了铺垫。
由于哀啼声切,加上鸟嘴呈现红色,旧时又有杜鹃泣血的传闻。诗人借取这个传闻发挥想象,把原野上的红花说成杜鹃口中的鲜血染成,使用了夸张的手法,增强了形象的感染力。可是,这样悲鸣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故国春来,依然是一片草木荣生,青葱拂郁,含烟吐雾,丝毫也不因子规的伤心而减损其生机。“草似烟”是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生动。这里借春草作反衬,把它们欣欣自如的神态视为对子规啼叫漠然无情的表现,想象之奇特,更胜过前面的泣花成血。第二联中,“他山”与“旧苑”对举,一热一冷,映照鲜明,更突出了杜鹃鸟孤身飘荡、哀告无门的悲惨命运。
后半篇继续多方面地展开对子规啼声的描绘。不同的地方,持续的鸣叫,它就是这样不停地悲啼,不停地倾诉自己内心的伤痛,从晴日至阴雨,从夜晚到天明。这一声声哀厉而又执著的呼叫,在江边日暮时分传入船上行人耳中,不能不触动人们的旅思乡愁和各种不堪回忆的往事,叫人黯然魂消、伤心欲泣。
从诗篇末尾的“湘江”看,这首诗写在今湖南一带。作者罢官,流寓荆南,这首诗反映了他仕途失意而又远离故乡的痛苦心情。诗歌借咏物托意,通篇扣住杜鹃鸟啼声凄切这一特点,反复着墨渲染,但又不陷于单调、死板地勾形摹状,而能将所咏对象融入多样化的情景与联想中,正写侧写、虚笔实笔巧妙地结合使用,达到“状物而得其神”的艺术效果。这是对写作咏物诗的有益启示。
久雨初霁之类,本是人们咏熟了的应时写景诗题,但到了李觏笔下,却能振聋发聩,刻意创奇,兼有古硬清新之美。
诗人抓住了人们苦于久雨、亟盼新晴的特定心理,深入体察,表现出新的境界。先写积阴为患,阴雨不断,使人唯恐沉绵阴雨不可摆脱,以点出题面的“苦”,为下句的“惊”蓄势。苦雨一朝散去,令人喜出望外,使人们感到惊讶,大自然挥手之际便可以雨去晴来。积患既除,人们感到耳目一新,轻松愉快,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下一联“天放旧光还日月,地造浓秀与山川”,就接写造化之功:这里不说日月重光,而说把旧光还给了日月;不说山川增秀,而说造浓秀付给了山川。这种拟人写法,把天地造化写活了。此联虎虎有生气,“皮毛落尽,精神独存”(《宋诗钞序》语)。接着一联,具体写景,转向精细入微的刻画,诗人敏锐的观察和独到的感受,主要体现在初霁时的景象转换和感觉变化。车声、果味,一为听觉,一为味觉,再加上上联的光影色彩,使初霁的境界全出。人们欣悦之情不言而喻。而最后一联,却又峰回路转,再出一层意思:“寄语残云好知足,莫依河汉更油然。”诗人从人的心情说,苦雨太久,心有余悸,担心新晴不老,旧雨重来,因此寄语残云:该知足一点了,可别靠着天上河汉的水势,再来油然兴云、沛然作雨,破坏这美好的晴光。这一结束,语重心长,深得抑扬顿挫之妙。
这首诗在炼字上很见功夫。沈德潜《说诗晬语》说:“古人不废炼字法,然以意胜而不以字胜,故能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近人挟以斗胜者,难字而已。”这首诗中的“活”、“全”等字,虽然平常朴素,但却十分精彩。“车声活”的“活”字,圆转流利,表达出一种愉快感,它与原先车轮在泥泞中带水拖泥的咿呀之声,形成对照。“林薄初干”(林薄,指茂密的丛林草木),叶上初阳消宿雨,果味尝来,很是鲜美,着一“全”字,不坐实,不说死,但用来恰到好处。像这样的炼字法,很值得玩味。
开头四句申述壮志难酬的历落遭遇。“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化用《魏书》卷七十《傅永传》中事:“傅永,字脩期......有气干,拳勇过人,能手执鞍桥,倒立驰聘。年二十余,有友人与之书而不能答,请于洪仲,洪仲深让之而不为报。永乃发愤读书,涉猎经史,兼有才笔。”“高祖每叹曰:‘上马能击贼,下马作露布,惟傅脩期耳。’”古代诗人言从戎、歌《出塞》,鄙文崇武,一般与谋求自身的前途有关。这一点高适说得最为明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塞上》)陆游以文武双全的傅脩期自况,与上述情况有所不同。由于金朝屡次以大兵压境,南宋处于危难之际。陆游为了御侮救国,才不甘心仅仅当一名文士。“击狂胡”是一个战士的本分,“草军书”是一个从戎的文士力所能及的工作。诗人没有把文与武对立起来,也不用“投笔从戎”一类的成语,说明他想得很实际。但诗人在现实生活中的遭际却十分不幸:“二十抱此志,五十犹癯儒。”人生最宝贵的光阴是在20岁至50岁之间。诗人希望在这30年间为恢复祖国河山发挥自己的才干,并积极为实现这一愿望而奔走四方,但结果实在令人失望;虽行年五十,却依然是一介瘦儒。诗人内心满是愤懑之气。他想尽情地喷发出来,但官场的险恶处境又不允许他这样做,因此只好用一个“犹”字略事点染。这在艺术上恰如蚌病成珠似的,成全了作者。对于五七言古诗来说,“气”是十分重要的。气盛而敛,风骨自振,字字句句都富于感人的力量。反之则必然格卑句弱,缺乏动人的艺术效果。
中间二十句就观大散关图之所见生发感想。这种感想,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主要借观图一事表述自己的战略意图。大散关一带,山川有险阻之势可凭,人民有忠勇之气可用,加上关中为秦汉故都,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可资借鉴。如若先据有关中,再东向而出,便势如破竹,可以把女真贵族军事集团一举赶出中原。这一层次,作者把议论与抒情结合起来,并从地理、人事、历史三个方面着笔,既有说服力,又有感染力。“大散陈仓间”,不是单指大散关与陈仓县之间的一小段地区,而是泛指关中广大地区。“劲气钟义士”是说关中人民气劲志刚,是绝不肯长期屈从于金人的统治,必然会奋起反抗的。这在忠义之士身上体现得最为集中。人民渴望收复失地,复兴宋室,这对南宋朝廷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可与共壮图”一句,正是提醒南宋朝廷不要辜负关中人民的爱国心愿。“坡陁咸阳城,秦汉之故都”两句,进一步从历史的角度申述先取关中地区对于建立帝王之业的重要意义。遗憾的是南宋最高统治者已经没有秦、汉两朝开国皇帝的气魄。他们偏安江左,歌舞升平,完全无意于恢复中原,所以诗人不得不沉痛地发出了悲凉的哀吟:“王气浮夕霭,宫室生春芜。”
第二层次主要是想象自己擘画的战略意图实现后的胜利景象。“安得从王师,泛扫迎皇舆?”这两句是说,诗人十分希望随从王师攻入关中,进而收复中原,迎接銮舆回到汴京。从此以后,南北限隔的现象不复存在了,交通也由此而通畅:“黄河与函谷,四海通舟车。”沦陷区光复后,各地的货物源源不绝地运到了汴京:“士马发燕赵,布帛来青徐。”遭受严重破坏的汴京开始重建了:“先当营七庙,次第画九衢。”被击败的金朝军队衰弱不堪,朝廷只需派出一支偏师便可把金朝最高统治者俘虏过来:“偏师缚可汗,倾都观受俘。”于是一切都恢复了太平盛世的景象:“上寿大安宫,复如正观初。”唐太宗李世民校猎有获,每亲献禽于大安宫(参阅《旧唐书·太宗纪》)。诗人用此故实,表明他不仅想恢复中原、统一祖国,而且还希望政治清明、天下大治。
这两个层次在全诗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诗人的爱国主义精神借观图所见,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是一;诗人的军事才能和战略眼光借观图所思同样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是二;诗中崇高的爱国激情和强烈的报国宏愿与诗人穷愁潦倒的“癯儒”形象构成了强烈的对比,使读者油然而生对软弱无能的南宋最高统治集团的愤恨,这是三。从感情结构上说,由于这两个层次着笔的角度各不相同,表达的感情也就有所区别。第一层次着眼于现实,感情比较冷静,略带悲慨;第二层次偏重于幻想,感情比较奔放,显得乐观自信。用幻想中的成功和欢乐来填补现实中的不足,以乐语写哀,可以在艺术上收到最佳的美学效果。本诗读来倍觉悲壮动人,实有得于此。
最后四句倾诉了诗人无可奈何的悲楚情怀。“丈夫毕此愿,死与蝼蚁殊!”话虽是从正面说的,但反面的意思却十分明白:那些醉生梦死、不图恢复的昏庸之辈虽然还活着,但与 蝼蚁没什么两样。用冲和的语气来表达愤激的感情,这比之横眉怒斥更为深沉有力。但南宋统治集团既定的国策是不会改变的,因此诗人终于不能有所作为。“志大浩无期,醉胆空满躯”两句,可以说是诗人在百般寻求解脱而又实在无法解脱的情况下的自嘲与自慰。恢复国土,人人有责,这样的“志”,本无可嘲而自嘲,愈显出诗人受压抑之深和无可奈何之叹。临了,只能借酒浇愁。无奈诗人燃烧的爱国热情不是几杯浊酒所能浇下去的,酒入愁肠,醉胆开张。诗人的满腔怨愤已不能自己,但诗中仍不敢显言,只用一个“空”字微微逗出。全诗到此打住,但感情的波涛仍在激荡。陆游此诗写于嘉州。他在《读岑嘉州诗集》中赞扬岑诗道:“笔力追李杜”明代诗人边贡云:“称其近于李杜,斯可谓知言矣。”(《岑嘉州诗集》明正德十五年济南刻本《刻岑诗成题其后》)陆游此诗不仅爱国激情浩乎沛然与岑诗一脉相承,而且在“笔力追李杜”这一点上,亦与岑诗相仿佛。诗人由观大散关图而想到如何对中原用兵,又从用兵成功的幻想而回归到冰冷的现实;诗人最不愿意纸上谈兵,而最后又不免纸上谈兵。主观与客观的对立与冲突,给全诗灌注了一股郁勃不平之气。这与杜诗沉郁的风格十分相近。全篇兴会飙举、骨力豪健、词气发扬踔厉、流吐似不费力,这又酷肖李白的诗风。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