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作者在序文中对于上司官高禄厚、有志文学说了一番称颂之辞,但是主要在于阐述“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的文学理论。揭示了封建时代达官显贵,骄奢淫逸,志得意满,不可能唱出时代的强音;相反有些仕途坎坷、备受压抑的贫士却往往能写出真实感人的诗歌。文章篇幅短小,语言简练直快,立论雄健挺拔,颂扬诗有分寸,爽直诗有余味。
文章劈头一句“从事有示愈以《荆潭酬唱诗》者”,显然是想讲清楚这篇文章是应人所请,并非主动邀宠。但行文中却有意隐去了“从事” 的主人,隐去了拿诗给作者看的目的,似乎从事是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地拿来给我看看罢了,并非裴公有意求序,这就不露痕迹地抬高了裴公的地位,维护了他的自尊心、谦恭的态度无疑会使求序者高兴,从诗在心理上产生后面的感慨肯定是对自己赞扬的直感,诗不去深究底层的蕴含。
作者的感慨无疑是全文的主体,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一段双关语性质的议论。从字面上看,作者真像是在运用常见的反衬手法,用写作的平常规律来反衬裴、杨二公的特殊性,从诗得出“材全诗能钜”的结论,在行文上又能做到起承转合,环环相扣。对方听了自然心满意足,深信不疑,不仅点头称是,裴公也欣然首肯,连忙命人“书以为《荆潭唱和诗序》”。这里通过强烈的对比,强调的是深切的感受,真实的内容。那些和平之音、欢愉之词,由于缺乏真情实感,哪怕在文辞上力求工巧,也是平谈无味,难以打动人心的;反之,那些愁思之声、穷苦之言。由于是发自肺腑的心声,即使在文辞上不刻意求工,也自然带有一种撼人心魄的神奇力量。这不单单是作者观察文艺现象的基本出发点,也给读者树立了品评诗文优劣的标准。作者把这个观点首先亮出来,作为立论的根据,接着又得出“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诗好之,则不暇以为”的结论。
照对上述观点,再看作者对裴、杨二人的介绍,表面上虽然是一派赞扬之词,说得很热闹,但突出的只是他们的位高权重,只是他们的“搜奇抉怪,雕镂文字”,诗对诗歌的内容却较少提及。 “统郡惟九”的荆南节度使,领“壤地二千里”的湖南观察使,明显是属于“气满志得”的“王公贵人”;他们虽然“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 “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但通过两者对照,读者不难做出客观诗中肯的评价:作者在慑于权势、碍于情面的情况下违心地说了些恭维之词,通情达理的读者是会理解的,作者给后人提供了品评诗文的武器:他所序的《荆谭唱和诗》并没有因那些恭维之词诗流传千古,诗他这篇序文却因为深刻揭示了文学创作的一条重要规律诗永放光彩。
作者应友人要求为诗集《荆潭唱和诗》写序文,并借着这篇应酬式的序文,趁机阐明他的文学主张,间接诗含蓄地评价了这部诗集。这篇序言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和平之音淡薄,诗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作者这几句话,其实是其“不平则鸣”之文论、“以文为诗”之技法的延伸,同时也道出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翻开一部中国度学史,虽不乏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作,但感人至深的还是那些感时伤世、抒发优国忧民愁思的作品。描写愉悦之情的像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样的作品,实属少见,诗脍炙人口、比比皆是的则是抒写穷苦与愁恨的作品。这大概与中国古代社会乱离,民生多艰,知识分子大都具有忧患意识有关。
诗以议论起,用递进法展开。先说自己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在年轻时就对离别看得很重,到了年老,即使是会面,也引起心中的伤悲。对句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年老了,会一次少一次,所以相见时对未来充满感伤;一是有会必有别,因为对离别的感伤,就连对会面也感到心情沉重起来。
毕竟,与别相比,会还是快乐的。第二联写会面时的亲情。兄妹俩随意准备了些酒菜,只是为了把酒谈话,话很多,一直到夜间,还在昏暗的灯光下说着。这两句,很形象地刻绘了兄妹俩的感情,都是就眼前实事组织进诗,显得十分亲切;比那些着意雕镂、粉饰拔高的话自然得多。正因为如此,这联成为传诵的名句。宋吴可《藏海诗话》云:“七言律一篇中必有剩语,一句中必有剩字,如‘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如此句无剩字。”赞赏了句中用语稳妥,浑成一气。同时,王安石的诗以善用叠字闻名,这联中两个叠字也用得很成功。“草草”二字,说出了兄妹俩的感情至深,用不着世俗的客套,能够相会已是最大的满足,描绘了和睦温暖的家庭气氛。“昏昏”二字,写两人说了又说,灯油已快干,灯火已昏暗,仍顾不上休息。
下半四句写别,呼应首联。刚刚在叹息已经三年没有见面,知心话说不完,眼下自己马上又要到万里外的辽国去,诗便自然而然地转入惆怅,话题也就引入别后。于是,妹妹挂念地问:“后会在什么日子?”兄长只能含糊地回答:“见到大雁南飞,我就会从北国带回消息了。”其实,诗人自己不能预料会面的日子。诗就在无可奈何的气氛中结束,留下了一丝安慰,一个悬念。
这首诗没有用一个典故,把人所习见的家庭生活细节捡选入诗,而以传神的语言表达出来,是那么地质朴自然,因而成为王安石七律中的名作。
该词上片写景,开头便写了“雨急云飞”的自然景象,这是词人对当时政治形势危急险恶的形象暗示。 “暮天凉月”点明时令与具体时间——在秋季的某一天暴雨过后,从傍晚到晚上。接着由景及人,写词人泛舟湖上所见的两岸景色:秋柳枝条稀疏,萤火虫发出忽明忽灭的光。词人在这里抹上一层阴暗、凄凉的色彩,表达了词人凄切、悲怆之情。接着由远及近,看见满湖水气上升,听到水中杂乱的菰蒲被秋风吹得发出瑟瑟悲鸣的凄切声响。这里词人既写了景色,又写到了声音,二者交织在一起,使词中所刻画的意境更显得清冷寂寥。在一片凄惋的秋景中,词人心中充满无比深沉的悲愁,只好借酒浇愁,以醉解千愁了。
下片是抒情, “心折,长庚光怒”,由情及景,把词人郁积在心的满腔悲愤,喷薄而出,一气呵成。 “心折”两字比喻伤心到了极点。词人在这里用“心折”是承上启下的,既说明悲伤的程度,又展示了下文由景及情联想到了的国难国耻:金人气焰猖狂,几年前掳走徽钦二帝,现在又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好河山,长江竟成了国家的边界。自己和抗战派人士则受到压抑,只能悲歌哭泣,无力挽救天下,洗雪国耻。“群盗猖獗”,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认为“群盗”指卖国求荣甘当金人走狗的汉奸与投降派,如黄潜善、刘豫之流;一种解释认为“群盗”是反语,指被投降派诬蔑为“盗”的风起云涌的抗金义兵。两种解释都认为“群盗纵横,逆胡猖獗”是对当时形势的高度概括。“欲挽天河,一洗中原膏血”。则是全词的主旋律,集中体现了抗战派和广大人民的愿望:收复中原,洗雪国耻,拯救水深火热中的民众。词最后两句,将“爱国”与“忠君”结合在一起,亦是当时的时代环境使然。
该词在写法上主要应用的是情景交融,上片所写的凄凉暗淡的景物,既包含着词人悲凉抑郁的感情,又暗寓着动荡危亡的政治局面;下片提到的“长庚”、“天河”,也是词人抬头所见的空中星宿。词人从此展开联想,进行议论和抒情,写出了自己的满腔悲愤与豪情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