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通过临别前和临别时的环境以及心理描写,来渲染相思之情。上片通过临别前饮酒与心绪不宁的矛盾心态,下片更进一步,通过写马上要离别时,突然感到物非人非的强烈情感,表达了面对离别而无法自禁的剧烈情感变化。
上片情感表现还在自控的范围内,最多是愁肠百结而“不忍覆余觞”,实在不能忍受心中痛苦也只是“临风泪数行”,或许情人问起,她可能还会忍住说是眼中吹进了沙子。
下片就显然增强了情感。眼看马上所爱的人就会很难再看见一次,情感上难以忍受,原本物是人非都已是催人肝肠寸断的了,她却说就连物也并非原来的物了,天上那轮见证过你我二人爱情事实的圆月也突然冷酷无情起来,这营造了一种极大的内心恐惧感、寂寞感、空虚感。
这首词中“催花未歇花奴鼓”句引了唐代玄宗时人物李琏的典故。他是大唐睿宗皇帝嫡孙,是唐朝宗室让皇帝李宪的长子,正由于他是让皇帝的长子,所以被封为汝阳郡王。他小名叫花奴,是个长得面容俊美姣好的美男子,并且音乐能力很强,可谓才貌双全。他还擅长弓和羯鼓,聪明敏捷。众所周知,唐玄宗也是历史上一个极富艺术修养的皇帝,在音乐舞蹈方面都是行家,身边有个多才多艺、才貌双全的美男子花奴,玄宗当然对他很是喜欢,并曾亲自教他音律,据说玄宗还亲自教授他羯鼓。
这首词写思恋、写离别,本身用词也巧,典故也大有可玩味处,真可读可感:花奴不鼓,唯见残红飞舞,前欢不再,而其悲则无穷,读之惨然,起身无绪,怅然若有所思。
从题目中的“赋得”二字可以看出,《赋得北方有佳人》是一首命题诗歌,诗题来自汉武帝时期李延年的名作:“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既为限题拟古诗作,诗人创作就要受原诗题材内容和形式的限制。而徐惠的这首五言古诗,既保留了原诗那位佳人身上美丽且独立的特点,又有所创新。她另辟蹊径,使用铺陈手法,多角度描摹人物,使得笔下这位“佳人”形象鲜活,极富动感。
首句“由来称独立,本自号倾城”,脱胎于李延年的“绝世而独立”,但作者的笔墨并没有放在"绝世",而是放在了“独立”上,虽然仍未脱六朝宫体浮艳诗风,但这“独立”二字,却体现出女主人公精神上的高洁,将一位极富才情看,舞姿翩然的佳人遗世独立,孤芳自赏的形象表现出来,使得全篇境界大转。
接下去的三句,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极尽笔墨描写了佳人的容颜、服饰、腰身和舞姿之美。这位佳人,眉如柳叶,面如桃花,腕有叶钏摇响,脚上玉环转鸣。她身着红色纱衫,配有艳丽华美的腰巾,舞姿轻盈,步态妩媚,真真一唐人玉女笑容可掬的彩塑像,全无汉家风仪。
更加难得的是,《赋得北方有佳人》不但全方位,多角度,有声有色的描写了佳人的气质,外貌和仪态,还在末尾一句写出了她的心理活动。“悬知一顾重,别觉舞腰轻”,因为君王的看重而觉得舞动的腰身更加轻盈,显然注入了作者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也是在表达自己对君王知遇之恩的感激。虽然是在写其他女子,但又何尝不是作为妃嫔的徐惠本人性格和境遇的写照?故而,这首《赋得北方有佳人》,文面上是述李夫人独立倾城之美,实则也有顾影自怜之意,全可作作者的自画像来读。
对比徐惠这首《赋得北方有佳人》和李延年的原诗,虽同写北方之佳人,但李诗篇幅短,通过描写观者被佳人“一顾”,“二顾”后的反应来衬托佳人容貌舞姿之美,简洁朴素、接近口语;徐诗则篇幅稍长,华美流畅,注重藻饰;李诗侧面描写含蓄,给人以充分的想象空间;徐诗正面描写铺陈扬厉,细腻真实,形象性更强。明朝文学评论家钟惺虽然认为“脸上生”三字“落恶道矣”,却又认为“‘眉间发’尚雅,‘摇’字、‘转’字妙在有风度,‘宜’字,‘艳’字则有衿惜意矣”。可见徐惠此诗虽带有六朝诗雕琢藻饰,浮艳绮丽的痕迹,却已有所雅正,正如清朝人陆昶所评论的那样:“其词风度端雅,善自矜惜,不失为宫妃体制。”
首联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突出张旭的与众不同。“世上谩相识,此翁殊不然。”大意是,世上很多人即使天天见面,给人的印象也不深,而张旭这个人却不一样。“翁”,是对张旭的尊称,在这一抑一扬之中,张旭的形象如高峰突起,给人以强烈印象,令人肃然起敬。这一联好像漫不经心,随意道来,却起得十分有力。
如果说第一联只是诗人对张旭的总的印象,是虚写,那么,以下各联即转入了对张旭形象的具体刻画,是实写。字里行间,倾注着诗人对张旭无比钦敬的感情。
张旭有两个称号,一是“草圣”,二是“张颠”,为世所公认,实写时即先从这两个称号着笔:“兴来书自圣,醉后语尤颠。”张旭精楷书,尤善草书,逸势奇状,连绵回绕,自创新的风格,人称“草圣”。杜甫《饮中八仙歌》中,就有“张旭三杯草圣传”的诗句。又《新唐书·文艺传》说:张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这一联对句互见,是写张旭在酒醉兴来之时,书法就会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言语也更加狂放不羁,一副天真情态。诗中表现了对张旭书法、性格的由衷的赞美,同时暗示了艺术重在性灵的自然流露。
接着进一步赞美了张旭泊然于怀、不慕荣利的高贵品质:“白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青云”这里指隐逸。这一联写得十分传神,读者仿佛看到一位白发垂垂、蔼然可亲的老者,不问世事,一身悠闲,轻松自得。正因为不乐仕进,具有隐者的风度和情怀,才能够性情旷放,因此也才能够时时保有天真之态,在书法艺术上取得不同流俗的极高的成就。这一联乍看似与第二联平列,而实则深入了一层,将诗意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深度。
尾联承接上联,继续推进,描写张旭的醉眠生活。“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两句化用了《世说新语·言语》中的一个典故:“孔文举(即孔融)有二子,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孔融是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字文举,诗文皆善,为人恃才负气,狂放不羁。这里以孔文举比张旭,足见推重之意。但这一联写张旭生活情形,不是平直叙述,而是以问句出之,显得格外亲切。意思是:您老人家床头那壶酒,怕会被家中子、孙偷喝吧,能伴您几次醉眠呢?意思已略带调侃,但又极有分寸,包涵着丰富的意蕴。一方面,表现张旭平时经常醉眠,形象更为生动可感。另一方面,诗人在老前辈面前竟然开起玩笑来,这位老前辈的豁达可亲自然可以想见,而诗人自己的天真发问,也愈显得醉态淋漓。至此,宴席间的热烈气氛,宴饮者的融洽关系,皆如在目前。这是以醉写醉,以自己的旷放衬托张旭的旷放,使题目中的“醉后”二字,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张旭的可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
全诗在章法上虚实结合,虚写处内蕴丰富,而不显得空虚;实写处形象具体,但笔调轻灵,而无板滞胶着之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使诗人的感情与诗中主人公的形象融为一体,产生出动人的艺术力量。另外,此诗语言清新明朗,与诗中欢快活泼的情绪相适宜,真切动人。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