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可分为三个部分,前面六句是第一部分。两位驾车的少年(由歌者所扮),在长安的狭窄小路上迎面而遇。路实在太窄了,谁也过不去,于是他俩就干脆停下车,攀起话来了。素不相识,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好谈。于是就面对酒宴上的主人夸起他家的声势显赫和无比豪富来。“君家”即“你的主人家”,“你的主人家是那么容易让人知道,知道后又是那么难以忘却”——这两句巧妙的恭维话,自然让坐在那里听歌的主人满心欢喜。这一部分可以算是引子,往下十八句,是第二部分。两位少年一唱一和,争着夸说主人家的种种富贵之状。“您家外部是黄金为门,内里是白玉为堂。”一金一玉,其建筑之富丽堂皇可知。“您家中是樽中酒常满,座上客常有,待客时,还有产于邯郸的美丽歌伎供驱遣献歌献舞。此时庭中桂树正在飘香,堂内华灯煌煌,照得通室明亮。”有酒有客,有美女有华灯,其权势地位、荣乐享受可知。以家僮身份出现的少年则说:“我家乃官宦之家,家中兄弟三人,别人不提,就说老二吧,他在朝中做侍郎,每当休沐日回家,一路上好不气派,马笼头全是黄金为饰,道路生光;路旁观者如云,啧啧赞叹,挤满路旁。”有正面写,有侧面写,其显赫之势可知。再说到家情况:进得家门,左顾右盼,只见庭前池中一大群鸳鸯,双双对对排列成行;又闻家中所养白鹤,于东西厢发出噰噰鸣声。它们都在欢迎主人的归来。有禽则有池,其庭院之广大可知。这一段,分四层对这一豪富之家的富贵、气派、享受极意铺排渲染,以见其不同寻常,从而与上文“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的话相照应,以见言之不虚。至此,这位豪富在长安城中的权势、地位是如何,便不言而喻了。“大妇织绮罗”六句是第三部分,写家中三妇所为。“我主人家中三子各有一妇,大妇、中妇长于织作,能织绫罗绸缎。小妇另有所长,一到全家团聚之日,便以鼓瑟来为全家助兴。”“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二句有双重含义,一是承小妇挟瑟说,是转述小妇语:“请公公高堂安坐(当然也包括家中其他成员),听我奏一曲。”这层意思显得亲切风趣,气氛活跃。二是借此语兼而表白歌者自己奏曲献歌的心愿。丈人,从前一层意思说,是称公公,从后一层意思说,是尊称主人。这一段写三妇之所为,以见这一豪富之家的家礼家风和家庭之乐,同时也暗示媳妇们能有如此才能,把家事操持得井井有条,则家中其他人员的才干,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六句,后代诗人多敷衍其诗意,形成了《三妇艳》等一系列新的乐府诗。
这首诗的重点在于对那位主人家的富贵享乐作铺排渲染,写得气氛热烈、生动夸张,笔法犹如汉代大赋,尽管没有佳句妙语,但其气势也足以打动和感染读者。这种玉堂金马的重叠堆积,正是汉代国力强盛的折光反映;而这种层层铺排、极力渲染的笔法,使诗歌充满着力度和厚度,这也正是汉代民族力量浑厚、民族精神旺健的反映,从中读者可以形象地感受到汉代被称为封建社会之“盛世”是信然不诬的。这,就是此诗所具有的社会认识价值。它和《东门行》、《妇病行》等反映贫苦人民生活的乐府诗一样,都是后人了解汉代社会真貌的不可缺少的媒介。
此诗写于李白第一次出蜀远游时。诗中借景抒情,抒发了作者秋日出游的愉悦心情,也表达了作者意欲饱览祖国山河而不惜远走他乡的豪情与心志。全诗写景、叙事、议论各具形象,笔势变幻灵活而又自然浑成,风格雍容典雅又不失豪放飘逸,妙用典故而不着痕迹,达到了推陈出新、活泼自然的境界。
第一句是写景,同时点出题中的“秋”和“荆门”。荆门山原是林木森森,绿叶满山,然而诗人到来时,却是秋来霜下,木叶零落,眼前一空。由于山空,江面也显得更为开阔。这个“空”字非常形象地描绘出山明水净、天地清肃的景象,寥廓高朗,而无萧瑟衰飒之感。
第二句“布帆无恙挂秋风”,承上句“江”字,并暗点题中“下”字。东晋大画家顾恺之为荆州刺史殷仲堪幕府的参军,曾告假乘舟东下,仲堪特地把布帆借给他,途中遇大风,顾恺之写信给殷仲堪说:“行人安稳,布帆无恙。”这里借用了“布帆无恙”这一典故,不仅说明诗人旅途平安,更有一帆风顺、天助人愿的意味。这种秋风万里送行舟的景象,生动地写出了诗人无比乐观欣慰的心情。
前人有诗:“张翰江东去,正值秋风时。”这首诗的第三句,就是由第二句中的“秋风”连及而来的。据说西晋时吴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而想到故乡的莼羹、鲈鱼鲙,说:“人生贵得适志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于是回到了故乡。李白此行正值秋天,船又是向着长江下游驶行,这便使他联想到张翰的故事,不过他声明“此行不为鲈鱼鲙”,此行目的与张翰不同,他自己是远离家乡。这样反跌一笔,不但使诗变得起伏跌宕,而且急呼下文“自爱名山入剡中”。剡中,今浙江嵊州,境内多名山佳水。句中“自”字,与上一句中“不为”相呼应,两句紧相连贯,增强了感情色彩。
古人曾说过:“诗人之言,不足为实也。”那意思大概就是说诗具有凝炼、概括、夸张、含蓄等特色,诗中语言的含意,往往不能就字面讲“实”、讲死,所以说写诗的人也应该“不以辞害意”。这首诗的三四两句,如果只理解为诗人在表白“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吴地的美味佳肴,而是要去欣赏剡中的名山,那就未免太表面了,太“实”了。李白“入剡中”,是若干年以后的事。读者要知道它的含意到底是什么,还得回到诗的第三句。从张翰所说的话来看,张翰是把“名爵”与“鲈鱼鲙”对立起来,放弃前一个,而选后一个;而李白对后者的态度很明朗——“此行不为鲈鱼鲙”。至于对前者,诗人没有明说。可是,“秋下荆门”以后的所言,所行,就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了。第一,“此行”并没有“入剡中”,而是周游在江汉一带,寻找机会,以求仕进;第二,他还明白地声称:“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上安州裴长史书》)他还希求“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这种建功立业的宏愿,积极用世的精神,和张翰的态度恰恰相反。所以诗人此时对“名爵”和“鲈鱼鲙”都是一反张翰的意思,只不过在诗中说一半留一半罢了。当然,这也是“适志”,是辞亲远游、建功立业的“志”。
诗的第四句说,饱览绍兴的名山佳水,也是诗人所向往的。这种兴趣,早在他出蜀之前就已经表露出来了,不过联系上一句来看,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此了。自视不凡的李白,是不想通过当时一般文人所走的科举道路去获取功名的,而是要选择另一条富有浪漫色彩的途径,那便是游历,任侠,隐居名山,求仙学道,结交名流,树立声誉,以期达到目标。所以这里的“自爱名山入剡中”,无非是在标榜诗人自己那种高人雅士的格调,无非是那种不同凡俗的生活情趣的一种艺术概括。这种乐观浪漫、豪爽开朗、昂扬奋发的精神,生动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以及盛唐时代的精神风貌。
玉华宫,在写此诗时已废为玉华寺,但此诗题不作“玉华寺”,而是写作“玉华宫”,体现了诗人在兵连祸结,国家衰微之时,对贞观之治的无限缅怀和对荣华难驻人世沧桑的感叹,抚今追昔,不禁伤怀无尽。
诗中前八句描写旧宫的凄凉景象。先写旧宫外景:“溪回松风长,苍鼠窜古瓦。”宫前溪水回流,松风长啸,苍褐色的老鼠在古瓦上窜来窜去。这遗弃在绝壁之下的宫殿,不知是何代帝王所建?接着写旧宫内景:不知何王殿,遗构绝壁下。那阴森的房中,青莹的灯光仿佛夜间的鬼火一样,年久失修的道路上流着湍急的水,水声好象在哀鸣。而除此以外的一切自然之声,却像笙和竽的吹奏声一样,悦耳动听,宫院内,秋色正显得分外潇洒。这里,作者用穿插手法,在每四句中,前两句写景,欲尽未尽,忽入抒情,在时断时续的跳跃式的写景中,插入自己的感慨,把景与情自然而然地结合起来,避免了平铺直叙,使情景达到了高度的融合。同时,在描写上采用了反衬法,即以乐衬哀。当此海内烽烟四起之际,自然声音、自然景物不因人事而变化,在秋色中显得这般美好,而眼前的古殿,却已满目荒凉。一个“古”字、一个“正”字,透出了此中消息,表现了作者在遣词用字上的匠心独具。这样反衬,昔盛今衰的对比更为强烈,作者的人生无常的感想也暗寓其中,为后八句作了巧妙的铺垫。
诗歌后八句抒写对旧宫荒凉的感慨。前四句承上而来,感叹人与物的幻灭无常。先写人:昔日宫中的美女,早已化为黄土,何况那些殉葬的木偶人呢!再写物:当年陪侍太宗的金舆,多么华美,如今何在?
留存下来的,只有荒殿门前那冰冷的石马了。从对人和物的感慨中,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后四句的忧叹。诗人难以承受这所见所感的忧伤,瘫坐在草地上,时而高歌,时而痛哭,泪如雨下。他想: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谁能够长存永驻呢?这浩茫无际的人生忧伤,真是无终无了啊!仇兆鳌在《杜诗详注》中说:“上章(指《九成宫》)以伤乱作结,本章(即《玉华宫》)以忧老作结。”其实,这首诗在忧老中,更多地包含着伤乱的心情。作此诗时杜甫已经四十六岁,除困守长安十年外,又经历了三年的战乱,战乱的摧残,使人感到易于衰老,生死无常,他深刻地领悟到人生的艰辛,更体会到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此时,他看到旧宫的荒凉景象,因景及人,因人而国,将个人的忧伤与国家的命运紧紧地联系起来,忧生而又忧世,使得全诗的意义更为深广,从而产生出更加沉郁的思想力量。
这首诗不仅在结构上显得跳跃而富于变化,同时在音韵上也很有特色。首先,此诗在用韵上,以短促的仄声韵一韵到底,与描写的荒凉景象和抒发的凄楚情绪很协调。其次,诗中多用仄声字,如“苍鼠窜古瓦”、“遗构绝壁下”,都是一平四仄,甚至整句全用仄声字的,如“况乃粉黛假”、“故物独石马”,五字五仄。这就使得诗歌在音律上显得“生拗”,急促有力,造成激昂的声情,给人以一种奇崛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