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前两句勾勒出诗人拄着拐杖并顶着峭寒乘兴出游的形象,后两句中,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出语诙谐,在豁达的情怀中透着浓重的悲秋情调。全诗语言通俗浅显而又耐人寻味,风格诙谐风趣而透着哀凉,在写作上不落俗套,自创新意,抒发了时光把人抛、人老见白头的愁绪。
“峭寒催换木棉裘,倚杖郊原作近游。”此诗开头一句就点出了深秋季节:时序更迭,秋气渐凛,料峭的霜风,阵阵中人,已使夹衣也难以御寒,必须换上木棉重裘了。枫叶红了的时候本不甚寒,正是“已凉天气未寒时”,但老人气血衰竭,已非此不可。江南深秋,棉袄也足可应付,但诗人已换上更为保暖的木棉重裘,可见其畏寒之极。其中,一个“催”字下得很有分量,言下有紧迫性,写出了光阴如箭,抛人无情的主观感受,实为三、四两句张本。接着的第二句通过几个短语,形象地刻画出主人公的龙钟老态,点出了题旨。“倚杖”并非“拖筇”,“近游”也非“远足”,脚力不济而只能就近盘桓散心的情形不言而喻。寥寥七字,把人物的情态和活动范围交待得十分清楚,一个在秋风中踽踽独行的伛偻老者的形象跃然纸上。与第一句共同勾勒出的形象是:在早寒的秋风中,诗人拄着拐杖,顶着峭寒,乘兴出游。在“峭寒”中,诗人的心情是旷达的、舒缓的,但难免有瑟索感。
“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由前两句的蓄势可知此处的怨悱绝非强说闲愁的调侃之词。秋风似一个守约的君子,年年如期而至,“管闲事”、煞风景”般地非要把枫叶吹红、青发染白不可,“红他枫叶”尚不足恨,因为第二年还可重发返青,“白人头”却是无从再黑了。本来秋风没有感情,也不好管闲事,枫叶之红、青丝之白,都与秋风没半点关系,诗人发此怪怨,实属无理。但越是无理,越是有情,诗人自入秋以来,一直不堪寒冷,再加上年事已高,感伤之情就从没断过,此刻他看到瑟瑟作响的红叶,一腔悲怀再也把持不住,便冲秋风抱怨道:“最是秋风管闲事。”这里的秋风,实际上已经超出它本身的含义,成为了整个秋天、甚至永远无情地流逝着的时间的代表,正是无情的岁月逼红了枫叶,也催老了诗人。在此,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尽管仍不忘幽默,出语诙谐,色彩对比鲜明,又用与秋风对话的语气将秋风拟人化,说得轻松俏皮,显得活泼而特别有生气,流露出一种豁达的情怀,却也从中透出一种浓重的悲秋情调,蓄意悖理的手法让哀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使人读而黯然。其中,末句采用“句中对”的形式。“红”与“白”的对照,使人感到衰飒之中犹不失清丽。此处,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以蓄意悖理的手法,让哀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仿佛读者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老者,在秋风中不禁洒泪。诗意或脱胎于蒋捷《一剪梅·舟过吴江》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但二者意境是有所不同的:蒋词写春景,伤春未免无聊;此诗写秋意,悲秋更觉沉挚。
全诗语言通俗浅显而又耐人寻味,风格诙谐风趣而透着哀凉,在写作上不落俗套,一扫“悲秋"、 “垂老叹”等传统作品低沉悲苦的调子,自创新意。
歌词以穹庐、星影两个不同的物象,于宇宙间两个不同方位为展现背景,并以睡梦和睡醒两种不同的状态通过人物的切身体验,揭示情思。布景与说情,阔大而深长。
王国维论诗词之辨,既曾提出“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亦曾提出“明月照积雪”“大江流日夜”“中天悬明月”“长河落日圆”,此中境界,可谓千古壮观。求之于词,唯纳兰性德塞上之作。
尘世中总有着夜阑独醒的人,带着断崖独坐的寂寥。就算塞外景物奇绝,扈从圣驾的风光,也抵不了心底对故园的冀盼。
诺瓦利斯说,诗是对家园的无限怀想。容若这阙词是再贴切不过的注解。其实不止是容若,离乡之绪、故园之思简直是古代文人的一种思维定式,脑袋里面的主旋律。切肤痛楚让文人骚客们创作出这样“生离死别”、这样震撼人心的意境。
那时候的人还太弱小,缺乏驰骋的能力,要出行就得将自己和行李一样层层打包。离别因此是重大的。一路上关山阻隔,离自己的温暖小屋越来越远,一路上昼行夜停风餐露宿,前途却茫茫无尽,不晓得哪天才能到目的地,也可能随时被不可预期的困难和危险击倒。
在种种焦虑不安中意识到自身在天地面前如此渺小。这种惶恐不是现在坐着飞机和火车,满世界溜达的人可以想象的。归梦隔狼河,却被河声搅碎的痛苦,在一日穿行几个国家的现代人看来简直不值一提。
“登徒子”一向被作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便是从赋后始。其实此赋中登徒子,说他是一个谗巧小人还可,说其好色,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赋中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诋毁宋玉好色,宋玉则以东家邻女至美而其不动心为例说明他并不好色。又以登徒子妻其丑无比,登徒子却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反驳说登徒子才好色。作者描写的登徒子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若好色如登徒子,可称为“色盲”。其实,作者是根据《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推而广之,目的是指斥嫉贤妒能的谗巧小人而已。同时,更是借章华大夫的“‘发乎情,止乎礼’来假以为辞,讽于淫也”(李善《文选》本赋注),曲折地表达讽谏楚王之意。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作者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之流,实则作者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大夫对待两性关系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时有反映。
此赋极尽刻画之形容,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种方法,继承了前人,如《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只是此赋的描写更细腻更极尽刻画形容之能事。
这篇《登徒子好色赋》问世以后,登徒子便成了好色之徒的代称。然而只要细读此文,就不难发现,登徒子既不追逐美女,又从不见异思迁,始终不嫌弃他那位容貌丑陋的妻子,这实在非常难得。登徒子在夫妻生活方面感情如此专一,绝非好色之徒所能办得到的,因而有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的必要。
宋玉此赋之所以影响巨大,主要是因为作者巧妙地运用烘托的手法描绘了一幅美女的肖像。文中有这么几句:“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段话不但一直被后世引用,而且还有人仿效其方法写作。如乐府民歌《陌上桑》在描写采桑女罗敷的美貌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诗中写道:“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罗敷究竟有多么美丽,诗中并没有直接描写,只写出挑担子的人撂下担子,青年人脱下帽子,农夫忘记了犁地和锄草,甚至招来家人的怨怒,就因为观赏罗敷去了。这种描写美女的手法,一直沿用至今。号称“西部歌王”的王洛滨,在创作《在那遥远的地方》一歌时,也采用了此种手法。他在歌词中是这样描写那位美貌牧羊姑娘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人们为什么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呢?就因为那位牧羊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乃至使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愿变一只小羊,躺在她的身旁,每天让她用皮鞭轻轻地打在我的身上。”黄梅戏的《夫妻观灯》,也是同样。正月十五元宵夜,一对年轻夫妻去观花灯,看着看着,小伙子对周围观众不去看灯,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漂亮的妻子看很是不满。用此种烘托的手法去描写美女,可说已经成了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追本溯源,盖出于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